新聞 > 人物 > 正文

作為一個新冠陽性康復者,我經歷了什麼?

陽過的人

「陽過的人」,這個詞被用在只有6歲的樂樂身上。

5月的一天,樂樂在小區樓下的花壇玩耍,一個女孩突然出現,拉過樂樂的玩伴,指着樂樂說:「她媽媽得過新冠。」孩子們瞬間愣住了,擠在樂樂身邊,「你媽媽是不是得過新冠呀?」樂樂的笑容頓時消失,她垂下頭,抿着嘴不說話。

遠處的劉薇看見,大步走來拉住了女兒樂樂的手,孩子的手在輕輕地發顫,「樂樂是一個很敏感的小孩,我知道她心裏非常緊張了」。她問那個女孩,是誰告訴她這些。「我姐姐,她是居委會的志願者。」

劉薇一家三口4月12日被轉入方艙,一直到4月21日,他們才終於等到回家的消息,在此之前多次核酸均為陰性。而在劉薇帶樂樂下樓前,她也取得了居委會下發的通行證,這意味着,她們擁有自由活動的權利。

居委會工作人員曾在劉薇一家從方艙返回時在小區門口迎接他們,「你們受苦了,我們給你們留了菜,待會就送上門」。劉薇當時很感動,但她不知道,自己轉身離開後,居委會的居民手冊上,一家三口的名字就被打上了標記,「方艙返回人員」。後來,做核酸檢測登記的志願者看到劉薇帶樂樂下樓,就交待自己的妹妹,「那個小孩和她的媽媽就得過新冠,所以你要戴好口罩」。

「得新冠是因為我沒有戴口罩嗎?我還要被當作反面教材,來被道德審判嗎?」劉薇帶着樂樂一起到居委會,她特意帶着孩子,為的是讓孩子明白,被病毒感染不應該受到歧視。

作為上海一所高校的教授,劉薇第一次和別人爭吵到面紅耳赤,「你們缺少對人的基本尊重!」她後悔自己吵架時情緒一激動,流下了眼淚,心裏充滿對孩子的愧疚。居委會向她不停道歉,「今後的志願者工作一定不會出現類似的情況」。

站在講台上那麼多年,劉薇第一次發現自己說不清道理,我有什麼好被批判的?我和我的孩子,又為什麼要被區別對待?

21歲的陳楓同樣遭遇了區別對待。7月8日,他在自己工作的中介門店前排隊做核酸,碰巧站在了一對夫妻的中間,由於實行混檢,他前頭的女人已經是上一管的最後一位,按照要求,像陳楓這樣的陽性感染者,需要單管單檢,他領到了單獨一根管,上面有一個小小的紅色標籤。

很快,身後的男人作為下一批混檢的首位也領到一根管,陳楓手中那根顯得尤為刺眼,男人詢問旁邊的工作人員,「這個人為什麼一人一管?」工作人員告訴他,陳楓進過方艙。

男人迅速朝着妻子的方向叫了一聲,擠眉弄眼,目光不斷瞟向陳楓,「這個人是陽性,你離他遠點」。周邊的人聽到這句話,都不動聲色地悄悄挪了幾步。一股無名火衝上頭頂,陳楓與男人起了衝突,但對方態度強硬,「我要是歧視你,這個核酸我就不做了,是你自己太自卑了」。

兩人鬧到了核酸點附近的警車旁,男人罵罵咧咧,一口一個「冊那」,陳楓氣得漲紅了臉,說不出話,眼淚在眼睛裏打轉。警察調解了兩人,走的時候,男人還回頭用手指了指陳楓,「你看他都要哭了」。

新冠第三年,防控成為一種常態,人們應對得更從容了,但對新冠的隱喻化和污名化,已經成為我們必須面對的衍生問題。

劉薇和陳楓的經歷不算最糟糕,有媒體走訪上海松江區多家勞務中介單位,發現多家機構聲稱陽過的人很難找工作,更有甚者直接表示「陽過的不要」,哪怕這個人是曾經的方艙志願者。

許多零工招聘條件都特別強調:「進過方艙的不要」。圖/網絡

就算找到工作,有人也會因為曾經感染新冠而被開除。一位博主公開在社交平台上稱,自己曾經在烏克蘭讀研期間感染新冠,回國後在某機構擔任俄語老師,用人單位在得知她感染過新冠後,竟然要求她離職。

7月1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要求,保障勞動者平等就業權利,嚴禁在就業上歧視曾經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的康復者。7月21日,上海人大通過《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做好當前促進就業工作的決定》,不得以曾患傳染性疾病為由拒絕錄用員工。

儘管用人單位不敢公然違反規定,但歧視依然以一種隱秘的形式存在於職場中。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每日人物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22/0725/17802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