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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裏有鬼?北京兩院阻許那案律師複製卷宗

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法院阻攔辯護律師對北京畫家許那等11名法輪功學員案的卷宗進行拷貝、複製和拍照。圖為許那。(大紀元

「凡是這類案件,他們(公檢法)心裏都是有鬼的。」大陸人權律師程海說,「他們(公檢法)就是希望律師不充分發揮作用,不能充分辯護。」

海外明慧網5月5日報導,北京市東城區法院阻攔辯護律師對北京畫家許那等11名法輪功學員案的卷宗進行拷貝、複製和拍照。5月6日,許那前辯護律師(2008年)程海對大紀元表示,當局此做法違法,凡是這類(法輪功)案子、涉及冤假錯案的都會出現這類違法情況。

許那現今的辯護律師梁小軍5月6日向大紀元證實,現在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法院均阻攔律師對卷宗進行複印、拍照等。雖然已向北京市檢察院提出控告,但是北京市檢察院一直未有答覆。

梁小軍表示,他會做無罪辯護,但因受到律師證考核等壓力,只能陳述這些,無法回答關於此案的其它問題。

圖為北京畫家許那。(大紀元)

程海:公檢法不讓律師複製卷宗是玩忽職守

據悉,該11名法輪功學員於2020年7月19日前後在北京遭中共抓捕,同年8月28日被非法批捕,今年4月遭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非法起訴。梁小軍4月25日表示,當局起訴的主要原因「說是往網上發疫情期間的照片和文章」。

程海律師。

程海說,辯護律師是什麼樣的卷宗都能閱卷,什麼樣的卷宗都能複製,這是法律規定的,本身是為了保護辯護權。

他表示,控辯雙方需要進行博弈,如果辯護律師不知道控方的證據,不能進行複製,不能加以研究,就不能很好地行使辯護權,即使是涉及到三大秘密案件(商業秘密、他人私隱、國家秘密),也不影響律師的複製權利,只是增加了保密的義務。

「公檢法人員不讓律師、辯護人複製卷宗,本身構成了玩忽職守,目的就是為了阻礙、妨害辯護權。」程海說。

文東海:閱卷的方式是法律賦予律師的權利

該11名法輪功學員中包括許那、孟慶霞、劉強,以及8名90後:李宗澤、李立鑫、鄧靜靜、焦夢嬌、李佳軒、鄭艷美、鄭玉潔、張任飛。據明慧網報導,他們有的是知名高等院校畢業的研究生、大學生,有的是畫家、藝術家等,都是國家棟樑之才。

明慧網5月5日的報導說,北京東城區法院的無理限制還包括,要求11位當事人的律師同時到場才能閱卷,還不向辯護律師提供光盤、優盤等電子案卷。

大陸人權律師文東海。(大紀元)

大陸人權律師文東海5月6日對大紀元表示,律師可閱卷、複製、摘抄,這個選擇權利在辯護人手中,不是在判案人手上。「這個在法律上是授權條款,授權給辯護人、辯護律師的。」「不是授權給檢察院(或法院)。」

文東海強調,辯護律師想要採取什麼樣的方式閱卷都是可以的,無論是把整個案件複製下來,還是摘抄一部分,或是拍照,這是法律賦予的權利。

「這個選擇的權利,不能被檢察院(或法院)限制。」文東海說,官方此舉違法是沒有任何爭議的。

程海:辦案的公檢法人員在犯罪

5月6日,大紀元記者在辦公時間內多次致電了該案辦案人員,包括北京市東城區法院涉案法官白崇偉、助理法官張若楓(女)、助理法官王欣,以及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檢察官張莉(女)。其中白崇偉、張莉均一直未接聽電話,包括辦公電話和手機;張若楓僅接聽一次,當聽到記者詢問關於此案時,立即掛斷電話;王欣也只接聽了一次電話,稱自己不會回應,要求記者跟新聞辦聯繫。

針對此案,海外明慧網多次報導指,該案多位當事人在被非法抓捕後,家屬沒有收到任何相關法律文書形式的通知書或告知書。

程海表示,法律規定,人員被拘留後,警察必須在24小時之內通知到親屬,且必須要有文書形式的,否則就是警察在玩忽職守。

他說,該要求是為了使親屬知情,儘快找辯護人給相關人員提供生活上的照顧、委託辯護人提供法律幫助。「延遲通知、或不通知,就阻斷了親屬的法律幫助權,目的就是阻礙辯護權的實施,阻礙被告人獲得幫助。」

程海補充說,涉及法輪功這類案件,按照現行法律規定,14種X教中沒有法輪功;依據憲法規定,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的不能定罪、處刑,法輪功未被定為X教,所以以法輪功為藉口的定罪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他強調:「刑法規定,明知他人沒有犯罪事實,來追究他人刑事責任的,是辦案的所有公檢法人員在犯罪,都是構成徇私枉法罪。這是案件的實質。」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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