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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普疑云:沒有登上三叉戟的林彪保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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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三」事件中一個最讓人疑惑不解的問題是,以中共精銳強悍的「8341」警衛部隊竟然未能阻止林彪一家的外逃出走,而作為林彪貼身保鏢的警衛處副處長李文普不僅沒有善盡職守,反而臨陣逃脫。這裏蘊藏着一個未被人們深入揭示的巨大問號?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其背後又是什麼因素在起作用?

林彪墜機現場,燒黑的草地上到處都是飛機的殘骸,周圍一片草原

一、李文普回憶中的疑點

李文普在「九一三」事件中扮演的角色極其複雜。一個最根本的矛盾就是,如果不是林彪的死黨,他卻一手促成了林彪的逃跑;如果是林彪的死黨,他卻半途跳車,還被林彪兒子林立果「擊傷」。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如不是他當機立斷、果斷跳車,幾個小時後就會變成遊蕩在異國他鄉的孤魂野鬼。縱觀其在「九一三」中的行為表現,可謂深沉詭秘、高深莫測。

作為警衛處長,李文普的職責就是保衛林彪的安全。「九一三」事件發生之前林彪的女兒林立衡已經預感山雨欲來,對李文普千叮嚀萬囑咐,寄予了極大的希望。李文普在林家工作了近20年,林立衡沒有任何理由懷疑李的立場和能力。最後林彪的逃跑行動以機毀人亡而告終、以叛國投敵為定論。對此,林彪辦公室的秘書們以及其家人親友對李文普的言行頗不諒解。李文普針對張寧女士《塵劫》一書的描述,事後也寫了一些回憶自辯:《林彪事件與我》,這應該是他自己親筆所作。稍作分析便可發現其中有不少言不由衷、語焉不詳和故意編造的情節,文章不足採信,無法還原事實真相。

首先關於林彪的座車從北戴河96樓出發後有沒有受到阻攔,雙方各執一詞。現在已經弄清楚的事實是,林彪的座車不僅受到了阻攔,而且還被8341部隊2大隊6中隊的中隊長肖奇明打了兩槍。這個細節有當時在場的呂學文提供證明。呂為六中隊一分隊隊長,着有回憶文章《我所親歷的林彪出逃》。據呂學文回憶,轎車受到阻攔,先減速後加速,衝過了第一道人牆,在通過第二道人牆被肖隊長打了兩槍。李文普卻說:「那時,我在林彪乘坐的車上,從96樓下來,經過56樓、57樓到58樓,根本沒有看到『黑壓壓堵滿武裝士兵』的『人牆』。天那樣黑,車速那樣快,路邊的人能看清緊閉車窗的車裏面坐的是林彪『行注目禮讓它過去』嗎?」完全否認了林彪座車衝擊人牆和被槍擊兩項事實。汽車夜間行駛是要開車燈的。不管天怎麼黑,李文普當時坐在副駕駛的位置,在汽車大燈光柱強烈地照射下,前方幾十個人排成的人牆是絕不可能看錯的。而且林彪等人遺留在山海關機場的紅旗轎車上的有明顯彈痕,表明肖奇明射出的子彈都打到了汽車後擋風玻璃上。轎車是防彈的,車裏面的人不會受傷,但子彈打在玻璃上的巨大的聲音他們不可能聽不見。李文普描繪出一幅汽車在寧靜祥和的夜色中快速行駛的景象,對這兩項事實全部否認,分明是撒謊。

這個謊言拙劣無比,因為現場有幾十號人,未來得及統一口徑,事實早就擴散到不可控的地步了。但此事李文普非撒謊不可,因為他如果承認林彪座車被阻攔、被槍擊的事實,就等於承認了自己的失職。作為負責林彪安全的警衛處長,李文普應在出發前做好一切調度和協調工作,確保安全後才能行動。實際上此程序按部就班,各單位已經是滾瓜爛熟,只要一聲號令就會自行行動起來。據林立衡「九一三」後寫給中央的材料,當時8341部隊二大隊副隊長姜作壽已經坐在先行車上,只等一聲命令就可以出發。結果命令沒來,林彪的車先上來了,他們只好把路讓開讓紅旗車通過。問題很清楚,並不是8341部隊和所有的工作人員不願意服從指揮護衛林彪出行,而是負責指揮的張宏、李文普違反條例,未採取必要的行動,從而將黨和國家領導人的人身安全置於巨大的危險之下。李文普為何放棄職守、一反常態,這是他無論如何也解釋不清、而且一直竭力迴避的問題。如果是他的工作受到干擾,無法履行職責,在安全沒有保障的情況下他可以拒絕發車;如果拒絕發車做不到,他至少可以做到自己不要主動上車。實際情況表明,李文普當晚的行動完全是積極的、主動的。林彪座車發生被阻攔、被槍擊這種意外,完全是李文普的責任。如果林彪當晚不出意外,李文普至少是擅離職守,乃瀆職是也。問題是發車之前,按李文普的說法,他並不知道林彪這一走一定會發生意外,那麼誰借給他這麼大膽子敢冒天下之大不韙?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先搞清楚另外一個問題:李文普何時得知林彪一家逃亡的消息的?

二、李文普何時知悉林家逃亡之計劃?

李文普在自己的回憶文章中說,他是於9月12日下午才得知這一情況的:「就在這天下午,我在平台上乘涼,林立衡突然對我說,『林立果盡幹壞事,要害毛主席,他們還要去廣州。萬一不行就讓首長去香港,你不能讓首長上飛機走。』」林立衡在「九一三」事件後寫給中央的材料中說:「我從9月7日便分別找林彪的警衛參謀劉吉純、李文普及林彪身邊的兩個衛生員陳占照、張恆昌談話,其中和李文普談的最多……」林立衡說的時間是9月7日,比李文普的說法提前了5天。到底誰在撒謊,必須調查清楚。因為這個時間實際是破解「九一三」之謎的關鍵。「九一三」事件到底是一個突發事件,還是早就在有關部門的控制和掌握中,這個時間是一個重要判定依據。

林立衡材料中提到的劉吉純是8341部隊警衛副科長,事後出版過回憶文章,證明林立衡的說法是正確的。劉吉純在《難忘的「九一三」前夜——一個警衛人員的回憶》裏回憶說:「晚上(9月7日,筆者着),林立衡要我到她那裏去,問我,他們(張、楊,張:張清霖,林立衡的未婚夫;楊:楊森,空軍保衛部副處長)對你說了些什麼?我把張、楊講的情況告訴了她。她問,你和別人說了沒有?我沒敢說和李文普講過。我問,到底出了什麼事?」除了劉吉純的回憶,林辦秘書宋德金在《「九一三」事件親歷記》中也提到了此事:「大約9月10日,8341部隊警衛副科長劉××把我拉到僻靜處,悄悄地對我說:『豆豆(林立衡)說,主任(葉群)與林立果要挾持首長(林彪)外逃,怎麼辦?』我聽了之後,大吃一驚……」

可見,林立衡的說法有多個證人支持,撒謊的還是李文普。

李文普知道林立果外逃陰謀的時間應該是9月7日。熟悉國內保衛制度的人都知道,李文普這類保衛幹部接受的是雙重領導。除了直接服務的首長之外,他們還必須接受另外一套體制的領導,定期、不定期地匯報工作、接受檢查。這套制度可以防止警衛部隊蛻變成私人武裝,防止軍隊首長擁兵自固,成為不受監督、不受約束的軍閥。此制度是人民軍隊不同於舊軍隊的一個重要標誌,實踐證明是行之有效的。李文普是黨的幹部,受黨的派遣為林彪服務,不是林彪的家臣。在利益發生衝突時,黨的利益高於一切。在大是大非的問題面前李文普不會為首長保守什麼秘密,即使他想保,別人也會報告,上面遲早會知道。所以晚報不如早報、別人報不如自己報。從林立衡的材料中透露的情況看,劉吉純從林立衡那兒得到消息後,馬上就向上匯報了。林立衡12日晚去找張宏的時候,跟張宏說:「我是提着腦袋來找你們的,我講的情況你相信不相信?要是不信,你就問問他(指劉吉純)和李文普。」張宏點頭說:「我們相信,劉科長已經對我說了……」張宏對林立衡匯報的情況並不感到意外,因為「劉科長」早就跟他說過了。李文普不是傻瓜,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林辦的保衛幹部不止他一個,知道消息的也不止他一個,不管他個人意願如何,要說他守口如瓶、沒有向上報告恐怕難以令人信服。

所以,中央接獲林彪一家意圖外逃的時間不可能晚於9月7日。包括李文普在內的不同來源、不同渠道的情報都證實了同一件事情,此事不可能不引起最高領導的關注,毛澤東在南方的行止由此變得更加詭秘。從此以後,林辦表面上雖看不出什麼變化,還是那些人、還是那些面孔,但一隻看不見的手已經悄悄地控制了局面,必要的時候會讓一些人做出身不由己的舉動,也令不明真相的的人們事後百思不得其解。這也難怪,因為這隻看不見的手將自己隱藏得非常完美,只在不經意間露出一點蛛絲馬跡。張宏是中央警衛團副團長,是當時8341部隊在北戴河地區的最高領導。9月12晚,林立衡多次央求李文普未果,不得已去找她並不認識的張宏,希望張採取措施保障林彪安全。張宏先是滿口答應,林立衡才放心地離開。在葉群通知林立衡拿行李準備馬上出發飛廣州時,林立衡趕緊跑到大隊部找張宏。張宏此時態度大變,對林立衡的央求置若罔聞,反倒叫林立衡「中央指示你們跟着上飛機,跟着走」。這隻看不見的手顯然沒有料到林立衡會直接到8341部隊告發林立果和葉群,所以有點應對失措,張宏前後判若兩人。其態度的明顯變化和那句「中央讓你也上飛機」的命令,幾乎是「九一三」事件中唯一的破綻。唯在此處,這隻看不見的手一閃即逝、羞澀地現出一點點行跡。

所以,「有關部門」絕不是9月12日才恍然大悟「林彪要跑」,放棄對林彪的保衛也不是李文普一時心血來潮。謊言之所以是謊言,因為它總是需要更多的謊言來掩蓋。李文普為了掩飾自己的雙重身份、否認這隻看不見的手的存在,不得已編造了很多謊言。有的捏造的痕跡是如此之明顯,簡直到了荒誕可笑的地步。

三、李文普為何中途跳車?

李文普為什麼中途跳車?按照李文普的說法,他聽見林彪問「伊爾庫茨克有多遠?」之後,「腦子裏第一個反映就是叛逃,所以,在這一瞬間,我思想上產生了激烈的鬥爭。跟着跑,這不是當叛徒了嗎?自己的老婆、孩子不成了叛徒的家屬了嗎?便決心下車。」保衛幹部最基本的信念是以國家利益、首長安全為重,自己的生命尚在其次,老婆孩子就更不用說了。李文普在林辦當了近20年警衛處長,恐怕沒少背誦這個教條教育別人;可到了關鍵時刻,別的沒想起來、先想起自己的老婆孩子,這個情節編造得實在是滑稽可笑。何況當時有很多辦法可以阻止林彪叛逃。李文普跳車時,林彪的座車還沒出大門,後面就是荷槍實彈的8341部隊官兵,李文普只要使個眼色叫司機大楊一同跳車,林、葉等人來不及應變,唯有束手就擒,叛逃計劃立刻成為泡影,叛徒一說從何談起。

就算李文普一時糊塗,關鍵時刻只想起了老婆孩子,跳車以後為什麼沒有及時向中央報告?在此之前,所有的人都以為林彪一夥準備逃往廣州、香港。林彪突然泄露逃亡的目的地為伊爾庫茨克,這是敵情的重大變化,有關部門還無從知曉。如果不及時報告中央,採取有效措施,林彪一夥可能僥倖逃脫,黨和國家將面臨嚴重的危機。作為保衛幹部,李文普應該非常清楚這個情報的重要性和不採取措施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這時的李文普已經完全脫離了林彪的控制,安全保障沒有問題,可以從從容容向北京最高當局報告。可是李文普自己的回憶卻說:「我提着槍流着血走回到58樓2大隊隊部,盧醫生馬上找了一個急救包給我包紮,十幾分鐘後就送我去軍區療養院作檢查治療。」報告了沒有?沒有,連報告的念頭都沒有!豈不是怪哉?李文普難道有未卜先知的功能,提前知道毛澤東準備放林彪一馬,所以把這個重要情報爛在肚子裏?

李文普跳車後,左臂受傷。醫生問他受傷的原因,他當時說是「槍走火」。大約半年以後,在審查中他改變說法,稱是被林立果從車裏開槍擊中的;當時林立果已變成溫都爾汗的一撮黃土,無法提供證明。自傷、他傷都是李文普自己說了算。但他傷之說,推敲之下實在是漏洞百出。首先,李文普出爾反爾,可信度就是個問號。其次,依常理推測,李文普並沒有參與林、葉等人的逃亡計劃。作為中央派到林彪身邊的保衛幹部,李文普不僅隨身配備槍支,必要的時候也可以調動部隊。他恰恰是林彪、葉群一夥叛逃路上最大的障礙、最直接的威脅。林、葉等人如果事先有預謀地叛逃蘇聯,第一個要考慮的問題就是如何擺脫甚至除掉李文普。現在李文普一聲「停車」,自己跳了出去,林立果、葉群等人鬆了一口氣,拍巴掌還來不及,怎麼會打他一槍?

李文普描述當時的細節:「楊振剛把車停下來,我立即開門下車。葉群氣沖沖地說:『李文普!你想幹什麼?』我說:『你們究竟要到哪裏去?當叛徒我不去!』我轉身朝58樓喊了一聲:『來人哪!』與此同時,我聽到了車門響聲和槍栓聲,林立果就向我開槍。當時距離很近,只一米左右,我側着身,手揚着,所以子彈從前胸擦向左臂。受傷後,我倒在路邊,先後聽到三輛車通過……」李文普描述的場景聲情並茂、十分生動。但有一個問題,這個「車門的響聲」是開門還是關門?如果是關門,說明門原來是開着的。林立果先關門後開槍豈不要打在門上?如果是開門,說明原來門是關着的,那李文普和葉群的對話是如何進行的?

其實,這段場景當時在場的呂學文也有一段描述,顯得更為可信:「汽車開出七八十米後,突然來了個急剎車,緊接着車上的李文普跳了下來,並向車後跑了幾步,他好像還向後面喊了幾句什麼話,接着車上有人(林立果)就向他開了一槍,連着又打了好幾槍,李文普應聲倒下。我們警衛人員飛快地向汽車追去,但追到離汽車三五米遠時,汽車風馳電掣般地逃出了北戴河。」呂學文是現場目擊者,跟誰都沒有利害關係,沒有撒謊的動機。所以他的描述比較客觀。從他的敘述看,李文普跳下車後,並沒有跟車裏面對話的動作。李朝車後跑了幾步,朝後面喊話。此時他的位置已經超過了後車門,甚至超過了車尾,林立果位於他後方,開槍只能擊中他的後背,絕無可能「子彈從前胸擦向左臂」。

綜上所述,李文普這一槍不可能是林立果打的。李文普後來改口只能是根據專案組的需要,乃應景之作。李文普最初的說法基本是事實,但不是李的槍支走火,而是李文普自傷。

四、李文普為何自傷?

李文普自傷一說由來已久,但對李文普的動機,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令人十分信服的解釋。一般認為,李文普的這一槍是為了嫁禍於林立果,與林彪一夥劃清界限、表明自己的立場。可實際情況是,李文普受傷後非常謹慎,醫生問他怎麼受的傷,他只說是自己「槍走火」,並沒有嫁禍於人的意思。而且,李文普跳車已經表明了立場,這一槍並非完全必要。如果想表現更堅定的立場,這一槍打在林立果身上效果比較好,若打在他自己身上,似乎沒有特別強的說服力。這一槍代價十分巨大,左臂粉碎性骨折,一條胳膊終身殘廢,不是萬不得已,李文普絕不會出此下策。

什麼萬不得已的情況令李文普不得不自傷?要解釋這個問題,還是得引入看不見的手的概念。這隻手我們雖然看不見,但張宏、李文普等系統內的人士卻是看得見、摸得着的。張宏前後態度迥異,顯然是受了這隻看不見的手指揮的結果。他傳達給林立衡的指令是「中央讓你也上飛機」,可以看出中央的策略是「欲擒故縱」。9月12日晚,林立果、葉群蠢蠢欲動,林立衡心急如焚,李文普其實也是緊張萬分。要說李文普不想保護林彪,那不是事實。他服侍林彪20年,畢竟有一份感情;何況林彪有個三長兩短,他也沒什麼好果子吃。但他若真想保護林彪,也不是沒有辦法;當時就連警衛科長劉吉純也感覺出氣氛緊張,建議採取措施防患於未然:「我和李文普一同看過林立果的房間之後,回到96樓院子裏。我見李文普不說話,便說,我覺得老虎回來有點不對勁,是不是要出事呀?李文普說,等上飛機後再說。我說,上了飛機可就晚了,工作人員中就咱倆有槍,是不是從部隊挑選幾個人上去?他沒表態。」林立衡在9月12日提出了很多具體措施,都被李文普拒絕。可見,當晚林彪的座車失去保護,未出大門便受到阻攔和槍擊,絕對不是李文普的一時疏忽。以李文普的性格和工作性質,他也不敢膽大妄為到把林彪的安全當兒戲。這一切,都是那隻看不見的手在背後操控的結果。從9月7日有關部門接到線報後,林辦的一舉一動都涉及到黨和國家的安全。李文普一個小小的警衛處長,哪有權力決定如此重要的事情?

看起來,林彪一家的一舉一動自始至終都在有關部門的掌控中,最終的結局也在其預料之內。整個行動幾乎完美無缺,唯有兩個微不足道的瑕疵:有關部門高估了林立衡的忠誠,低估了李文普的智力,致使這兩個應該上飛機的人都沒有上飛機,留下了兩個可能泄露黨和國家最高機密的缺口,只好事後再做彌補了。

林立衡的所有要求都被李文普拒絕,只好孤注一擲,直接到58號樓的8341部隊二大隊隊部揭發其弟其母。李文普對此舉相當鼓勵,派劉吉純陪同林立衡前往。從這件事可以看出李文普的矛盾處境,並不是他不願意保護林彪,而是沒有上面的命令,他不能擅自行動。一旦林立衡的告密起了作用,上面發下話來,他一定會積極執行,不會有半點猶豫。根據林立衡的描述,葉群派人四處尋找林立衡準備馬上出發時,林立衡正與李文普在一起。「李文普神情緊張地點着頭,當着劉吉純的面急促地說:『你快去,叫張宏快和我聯繫!快,快去!』」可見李文普也緊張到了極點,在最後一刻依然沒有放棄希望,期盼張宏能帶來新的指令。

林立衡在大隊部親眼看見張宏與張耀祠通了電話,消息直接傳達到了頂層,不存在任何中間環節作藉口,反饋回來的指令都具有最高效力,這是林立衡、李文普的最後一線希望。當時大隊部的情景十分尷尬,張宏都不好意思,躲出去了,楊森找了好一陣才把他找回來。如果周恩來在旁邊,一定會重複當初對羅瑞卿說過的話:「你們太天真了,太天真了!」張宏支支吾吾、百般拖延,就是不採取任何實質性的行動;相反,「放下電話後,他慢條斯理地對我說:『中央指示你們跟着上飛機,跟着走』」最後一線希望的破滅,令林立衡極度失望和憤怒,乃至對「中央」的忠誠暫時打了一個折扣,對「跟着上飛機」的無理要求也就置之不理了。張宏在一旁催促和威脅也無濟於事。林立衡往大隊部值班室的床上一坐,說:「我坐在這兒就是不走了,要上,你們自己上!」

李文普的失望和焦慮應該不在林立衡之下。但多年的職業生涯帶給他更多的是思考而不是衝動。林立果自以為計劃周密、神不知鬼不覺,其實一舉一動都在別人的掌握中。以李文普的身份,他對這個局面十分清楚。林立果的一些小動作,在幹了一輩子革命、從驚濤駭浪里滾出來的老傢伙眼裏猶如兒戲一般,他的逃跑計劃絕不可能成功。為了防患於未然,防止局面不可收拾,最直接的辦法就是把林立果抓起來。當時並不是沒有動手的理由,林立衡絕對願意大義滅親、提供證據。林立果在北戴河也沒什麼力量,李文普帶幾個人就可以把他擺平。可是中央就是按兵不動,連一點聲色都不許露。看樣子林立果並不是最終目標,中央的胃口是林立果背後更大的魚。聯想到最近一段時間林彪和毛澤東的關係,莫非……李文普驚出一身冷汗,不得不面對一個嚴酷的局面。9月12日,隨着氣氛越來越緊張,疑問不幸得到了證實。李文普得到了明確的指令:不得對林彪採取任何保護措施,看樣子林家是要被一勺燴了。

有關部門給李文普的指示具體是什麼內容,我們不得而知。但有一點可以肯定,他們絕不會大發慈悲,主動替李文普安排出路;相反,李文普知道太多內情,永遠閉上嘴巴是最理想的結果。「中央指示你跟着上飛機,跟着走」也許同樣是給李文普的命令。這條命令林立衡可以不執行,但李文普不可以。林立衡表示拒絕上飛機時,張宏威逼道:「這是中央指示。」可是中央指示對林立衡並沒有什麼效力,是否遵從完全憑林立衡的意願,違抗了也無法追究其責任。但李文普是系統內的幹部,對於正式下達的命令如果不執行,就是抗命,沒有充足的理由交代不過去。9月12日,李文普已深知此行兇多吉少,跟着走肯定是死路一條。思來想去,為了保命只好耍無賴、裝死狗了。當晚,李文普遣散警衛,安排林彪、葉群等上紅旗轎車,約11:55分從96樓駛出,完成了中央交代的主要任務,開始尋找自己脫身的機會。車到56樓,肖奇明打響了「九一三」事件的第一槍,這一槍並沒有對紅旗防彈轎車造成任何損害,卻給李文普送上了一個絕好的機會。李文普對大楊說:「停車,我去問問怎麼回事!」下了車,李文普朝後跑了二步,喊道「不要開槍,首長在車上!」一邊就地臥倒,掏出手槍,「砰」……李文普懸崖勒馬、果斷跳車,成功地挽救了自己的生命,但他違背了保衛幹部的信條、放棄了保衛首長的責任,因此擔上了一世的惡名,這是他必須承擔的後果。不過,相比慘死在溫都爾汗的256機組和司機楊振剛等人,這已經是非常幸運的結局了。

五、跳車之後

「九一三」事件後,林立衡的生存比李文普容易得多。首先她並沒有掌握什麼核心機密,其次她的身份使她得到更多人的關注,當局不得不考慮一點公眾影響。更重要的是林立衡在8341部隊眾多官兵面前大義滅親,以實際行動表現了對毛主席、黨中央的信任和忠誠,當局不好硬來。李文普可不一樣。正反兩方群眾都是群情激憤、對他沒有一絲憐憫。拿他祭旗有冠冕堂皇的理由:放棄職守、放跑林彪;對此林立衡一定會拍手稱快。在這種情況下生存,沒有堅強的意志、超凡的智慧和過人的膽略是不可能成功的。

李文普和潘景寅是「九一三」行動的具體執行人,了解核心秘密,也是首當其衝被考慮滅口的對象。根據計劃,林彪一家包括林立衡和李文普都應該悄悄地上飛機、共赴瑤池仙會。如果計劃成功,就沒有任何知情人留下,更不會有鳴冤叫屈的情況發生。張宏和8341部隊本來不應被牽涉進來。可實際執行的時候,林立衡在李文普的慫恿下不顧一切的大鬧,使整個計劃出現了一點偏差,讓「九一三」事件多出無數個活的見證。張宏、楊森、姜作壽、肖奇明以及眾多8341部隊的官兵不同程度地被牽涉進來,對事後林、張二人的生存起了極為重要的作用。

從很多方面可以看出李文普的過人之處。比如在出逃前最緊張的幾個小時裏,李文普一方面鼓勵林立衡直接向8341部隊報告,以最大的努力改變中央的決定;同時他總是當着林立衡、楊森等人的面,叫劉吉純傳口信:「你叫張宏給我聯繫」,其實他直接給張宏打電話也是可以的,他卻故意叫人傳口信,原因就是為自己多拉幾個證人,日後好說話。同時,多幾個證人也可以分散當局的目標,準備殺人滅口時多一點顧忌。

李文普自傷一槍還有一個重要作用,就是給他營造一個避免開口說話的環境。李文普深知他掌握的秘密足以使人慾除之而後快,如想生存唯有證明留他比殺他更有價值;首先他必須讓人相信他會守口如瓶。中槍後往醫院一躺,儘可能地不說話、不與人接觸,就很好地表明了態度,保護了自己。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細節:「受傷後,我倒在路邊,先後聽到三輛車通過……後來,是8341部隊二大隊的盧醫生給我包紮的。他們要送我去空軍療養院。我想女兒剛去那裏,不好說話。我說去軍區療養院。到那裏檢查……」軍醫要把李文普送到空軍療養院,李文普堅決不去,理由是「女兒剛去那裏,不好說話」。這個理由一看就很牽強。一般受傷、生病的人都希望有親人在身邊,一方面讓親人安心,另一方面自己可以獲得更好的照顧。李文普選擇迴避,有點不合常理,真正的原因是怕禍從口出。到底說沒說別人是不知道的,可一旦有人懷疑,他女兒便有無窮無盡的麻煩,弄不好會有殺身之禍。李文普機警之至,斷然拒絕,可見其心思縝密,是合格的保衛幹部!

李文普在「九一三」中的角色屬於絕密,本來連張宏、劉吉純、姜作壽等人都不應該知道。林立衡突然跳出來攪局的結果,是他們不由自主地被牽涉進來。這使策劃者十分被動,一旦張宏領導的8341部隊二大隊出現自發行動,整個計劃就面臨失敗的危險。為了使計劃繼續進行,這隻看不見的手不得不出面協調張宏與李文普的行動。李文普正是利用了這點,不管「上面」是否願意、張宏是否願意,就叫劉吉純找張宏「讓張宏與我聯繫」,這等於明明白白地告訴劉吉純和張宏等人,他的一切行動都是在執行命令。這就是李文普的生存策略。張宏等人很快了解李文普的真實處境,知道李文普原來是同一個戰壕里的戰友,這是李文普事後能夠僥倖生存最重要的一點。在這種情況下,當局如果一意孤行,對自傷逃生的李文普處置太過嚴厲,未免會使已經了解內情的張宏、姜作壽和劉吉純等人兔死狐悲,心理上產生負面影響。最高領袖的安全畢竟還得依靠這些人來保護,李文普只要不自己惹是生非,各方面只好對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予追究了。李文普事後確實表現得體,不僅沒有泄露半點機密,而且為專案組提供了林彪叛逃的重要證據,挖掘出了豐富的剩餘價值。根據舒雲的《林彪事件完整調查》,張耀祠回憶:「我沒有檢查『大紅旗』,這事過去就懶得檢查。那個情況下不能說自己打的,那時懷疑他(李文普)是自己打的。」張宏說:「走火,不說什麼事,不要鑑定。中央已經發了文件,與中央一個口徑。」汪東興說得更乾脆:「算了,小節,不再干擾。」系統內的領導競相為李文普開脫,並不是這些人良心發現,也不是李文普燒香拜佛的結果;而是李文普的身份已經穿幫,若不保護,難以維持秘密戰線上無數個張文普、馬文普繼續賣命的積極性。

六、解讀李文普

李文普在《林彪事件與我》中說:「9月12日,是我一生中最緊張、思想鬥爭最激烈的一天。」他緊張什麼?林彪的安全面臨威脅,這種實實在在的威脅在李文普的職業生涯中可能還是第一次遇到,他可能被迫採取行動,導致某種無法預知的後果。面對這種局面,任何人都會緊張。所以,前半句話「我一生中最緊張」很正常,不正常的是後半句「思想鬥爭最激烈」。關於自己思想鬥爭,李文普在文章里並沒有過多的描述。為什麼會有思想鬥爭,是什麼思想跟什麼思想鬥爭,他沒說;不過這不經意的半句大實話背後卻是大有文章。

按理說李文普的職責就是保衛林彪的安全,其它的一切都不重要。在這個前提下,他應盡其所能,增派人手、加強警戒,24小時不離林彪左右;必要的時候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換取林彪的安全,這對李文普來說不是什麼難事。戰士在臨上戰場之前,應該只有拋卻生死、壯懷激烈的豪情,激烈的思想鬥爭從何說起呢?顯然另有一股力量掣肘他的行動,阻止他履行固有的使命,令他左右為難、難以抉擇。這個力量是什麼?是對家人的牽掛?不像!是對林立果、葉群的投鼠忌器?也不是,如果按照劉吉純的建議,拉上七、八個帶大傢伙的小戰士不離林彪左右,林立果、葉群就不敢輕舉妄動,李文普也用不着擔心與他們撕破臉皮、大打出手了。

只有二種可能,一種是林彪有想法。如果林彪自己想跑,確實會令李文普左右為難,產生激烈的思想鬥爭。攔還是不攔?李文普後來的實際行動排除了這種可能性。因為李文普後來沒有攔,放了。如果這是他的本意,林立衡晚上準備向中央報告時,他就會全力阻止;因為一旦林立衡報告上去,到時候自己不想攔也得攔,還添了個隱瞞不報的罪名,對他自己豈不是大為不利?根據林立衡所述,李文普對林立衡的告密行為相當鼓勵。顯然,這種解釋會導致自相矛盾:李文普不想放,可最後他放了;他想放,卻讓豆豆去報告,無論如何是解釋不通的。

第二種可能,也就是唯一的可能,就是他的雙重身份。這兩個身份分別對應兩個不同的服務對象,一個是直接首長林彪,另外一個是最高領袖毛澤東。一直以來,這兩個對象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所以這兩個身份也是完全重合的。直到1970年8月中共九屆二中全會在廬山召開,以林彪為首的軍人集團與中央文革長期積累的矛盾終於爆發,呈誓不兩立之勢。中央文革實際是毛澤東的思想代言人,毛澤東在原則問題上是絕不妥協的。林彪其實沒有什麼獨特的思想建樹,但在個人榮辱問題上也是絕不妥協的。兩位服務對象產生的矛盾使雙重身份發生了分裂,令李文普極為痛苦,因為無論如何選擇都意味着對另一方的背叛。

思想鬥爭固然令人痛苦萬分,該何去何從卻很容易選擇。9月12日下午,李文普傍晚時分從林辦消失了一段時間,他在《林彪事件與我》中說是去空軍療養院了。此時,毛澤東已經完成了一切部署,率領一行人回到了中南海。有人給李文普傳了個口信,讓他與剛剛歸來的中央警衛團領導張耀祠單獨聯繫了一下,匯報了一下近期的工作。電話里,張耀祠對李文普近期的表現很不滿意,聲色俱厲地訓斥:「你已經到了懸崖的邊沿了!是跳下去、推下去、還是拉回來的問題;能不能拉回來全看你自己了!」本着我黨一貫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精神,張耀祠代表黨中央、中央警衛團給了李文普一個機會,只要他勇於表現、戴罪立功,依然是黨的好同志。

李文普瘟頭瘟腦回到林辦,和劉吉純一起給林立果準備房間。劉吉純提出了一個切實可行的方案,可惜不符合中央精神。李文普當時心情很不好,又出於保密,什麼話也沒說,也說不出什麼話。對於中央的決定,李文普完全不能理解,可是以他的身份,即沒有申辯的機會,更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林立衡準備向中央報告的時候,李文普又燃起了一線希望,希望中央不同的領導聽到報告,也許會對「上面」施加一點影響、改變一點策略。所以李文普對林立衡的舉動非常贊同,並吩咐劉吉純陪同前往:「你叫張宏馬上和我聯繫」。可惜他得到的是再一次的嚴厲督促。最後,葉群吩咐備車,馬上要走了,李文普還不死心,幻想張宏會在最後一刻傳達中央的命令,改變原先的決定,急切地叫劉吉純通知張宏與他聯繫。可惜,矛盾的產生並不是一朝一夕,必殺之利器一旦啟動也不會無功而返。一切,無可更改。

李文普那一槍,也許是自責,也許是抗議,但無論如何不是林立果打的。按照李文普的說法,那一槍距離他只有1米,幾乎是頂在身上打的。這麼近的距離,沒有打在身體的某個部位,卻打到了胳膊上,若非電影《虎口脫險》裏斜眼下士那種天生異人,一般人難以做到。

一夜之間,林辦秘書們和林彪的家人親友跌下神壇,飽嘗世態炎涼。這些人對李文普的所作所為當然不會有任何好感;然而,憑心而論,把一切責任都推到李文普頭上也是不公道的。林彪倒台對李文普只有壞處沒有好處;他根本沒有加害林彪的動機,相反,他在暗地裏肯定也試圖做了一些挽救的工作,只是不為外人所知。林立衡、張寧等人有一件不依不饒的事,就是李文普交代的一句「伊爾庫茨克有多遠?」根據張寧等人的說法,李文普以此換取了三項條件:保留黨籍、軍籍和不株連家人。這句話成了林彪叛逃的權威性鐵證,李文普也成了一個貪生怕死、賣主求榮的典型代表。實際上,中央對林彪事件的定性是由《中發[1971]57號文件關於林彪叛國出逃的通知》確定的。此文件首先在黨內高級幹部中間開會傳達,然後逐級傳達到全國各級幹部群眾。57號文件發出時間是1971年9月18日,是孫一先等人勘察完現場,從烏蘭巴托向國內發回電報,確認林彪死亡的第二天;也就是「九一三」事件發生後的第六天。李文普交代那句話是什麼時候?根據林立衡、張寧等人的說法,是在事發半年之後。可見,中央定性在先,李文普交代在後,時隔半年之久。李文普的交代只是給林彪案件的定性加了一個註腳,並沒有起決定性的作用。

李文普如果不跳車,溫都爾汗徒添一具死屍,中國徒添一對孤兒寡母,「九一三」事件從此被掩蓋得天衣無縫,內幕永遠也不會被人知曉。李文普能在紛繁複雜的矛盾中生存,成為「九一三」事件唯一了解核心機密的知情人士、活的見證,實在大智大勇,超出常人。若有一天他能暢所欲言,徹底解開「九一三」之謎,那將是普天之下所有關心此事的熱心人士的造化。

七、幾句題外話:墜機現場的再辨析

幾十年來,「九一三」事件的真相一直眾說紛紜。256號墜毀後,當時中國駐蒙古使館的許文益大使、孫一先秘書等四人曾奉命到蒙古溫都爾汗東北的現場勘察。近年,孫一先出版了《在大漠那邊》一書,披露了一些當年現場勘察的情況,為我們了解256號的墜機現場提供了寶貴資料。

根據孫先生的描述,現場有一個情況令他極感意外,就是雖然飛機嚴重解體,但機上九位乘員的遺體完整、分佈有規律。256號最後像香蕉皮一樣被撕成了上、下二瓣,機頭部分連在一起。9具遺體的位置差不多都在下半片機身與艙內物品殘骸的分界線上,大概就是客艙地板附近。根據現場痕跡判斷,256號落地後沒有發生翻滾,機腹滑行比較平穩,飛機運動軌跡比較規則,所以飛機在迫降過程中機上乘員的位置應該沒有很大改變。9具遺體的位置基本反映了他們生前在飛機上的位置:潘景寅和葉群在駕駛艙內,三位機械師邰起良、張延奎、李平和林彪在離駕駛艙不遠的位置,林立果、劉沛豐和楊振剛三人在一起,大約在機身中段。

這個位置分佈極其怪異。不合理之處在於,為什麼沒有其他機組乘員在駕駛艙內幫助潘景寅實施迫降?

正常情況下,飛機在起飛和降落的過程中必須由正、副駕駛共同駕駛,因為操作繁多而且不能有半點差錯。當時256號的機組沒有到齊,副駕駛不在飛機上,但有機械師可臨時替補。256號之所以能在山海關機場緊急起飛,就是機組進行了重新分工的結果。康庭梓分析:「李平是坐在右邊副駕駛的位置上,完成他分工做的起飛動作。張延奎可能是坐在副駕駛座位後邊空勤機械師的座位上,邰起良則可能站在中央操縱台的後面,這樣從艙頂到操縱台的任何位置的開關,他都可以夠到;憑他對各種特種設備熟悉的程度,會準確無誤地完成起飛前的各項工作」。256號當時進行野外迫降,比正常降落更是危險萬分,稍有不慎就會機毀人亡。潘景寅至少可以採用起飛時的組合,充分發揮每一位機組人員的作用,避免任何遺漏或錯誤,增加自己和所有乘員的生存機會。可實際情況居然是沒有任何一位機械師幫助潘景寅,反倒是對飛行一竅不通的葉群呆在駕駛艙內,這是一個極為反常的現象。

從遺體的分佈來看,飛機被林立果劫持的可能性是可以排除的。因為三位機械師離駕駛艙更近,林立果等三人反而比較遠。而且孫一先根據現場情況認定:「沒有發現可能導致搏鬥的跡象。」不僅沒有任何對抗,反而有三位機械師齊心協力保護林彪的痕跡:「令人詫異的是,四、六、七號屍體成一弧形,拱衛着5號屍體,而5號屍體頭部朝東略偏北,其餘三人頭部統統朝西,相互之間幾乎是等距離的三至四米。」其中的6號是張延奎,其遺體有一個極其明顯的特徵:「上肢上伸,兩小臂及手心內扣,像是要抓什麼東西。兩腿斜叉開,膝蓋向上,腳心朝下,作蹬地狀。這具屍體翻身朝下時,便溺約二十秒鐘,證明屍體的膀胱和尿道都沒有燒壞。」這個明顯的特徵說明張延奎生前緊緊抱着什麼東西,而且正因為這個東西的保護,使得他的下腹部的燒灼較輕,器官保存比較完好。四個人中只有邰起良是趴着的:「4號屍體,個子瘦高,趴臥在地。上身穿着皮夾克,只後襟邊燒掉,腰間皮帶尚在,但褲子全部燒光。兩腿叉開,腳心朝上。兩臂下彎,右臂肘朝外,手心朝上……」,非常像是背着什麼東西的姿勢。7號是李平「兩臂橫伸,小臂上擎,右手心向上,左手心下扣」,也是保護什麼東西的架勢。不難猜測,三個機械師圍成半圈,一個背、一個抱、一個護着的正是位於三人中間的林彪。三個機械師在最後關頭,完全不顧自己的危險,用肉體當盾牌嚴密地保護林彪,令人感慨。特別是邰起良背負林彪,必須用自己身體的正面抗擊烈焰、碎片和與衝撞等致命打擊,受傷最重。「面部全被摔爛,血漿沾着沙土,非常難看在軟地面上摔成這個樣子,足見飛機爆炸時被拋得較高。」邰起良的面部應該不是在軟地上摔爛的。因為摔得這麼重,臉的一半應該都陷到地裏面去了。更大的可能,是在飛機的不規則運動中與艙壁等硬物衝撞造成的。真正的勇士,敢於面對致命的傷害,做出捨己救人的壯舉,無論在什麼價值體系下,都是值得人們敬仰的英雄。

四個人中林彪和邰起良有非常明顯的外傷,林彪左腿折斷、邰起良「面部全被摔爛」。我們有理由相信,飛機迫降前,這四個人不在座位上,也沒有系安全帶。不僅如此,後面的三個人林立果、劉沛豐和楊振剛在飛機迫降前也不在座位上,而是擠在一起躲在機身中段一個相對寬敞一點的地方;這三個人與前面四個人的情況相似,劉沛豐和楊振剛都有嚴重的外傷,只有林立果稍好一點。在這兩堆人中,林彪和林立果被夾在中間,顯出極其明顯的被保護特徵。這些人在飛機迫降前,不在座位上坐好、繫緊安全帶,反而離開座位,這也是極為反常的現象。

乘坐汽車、飛機等高速運動的交通工具一定要系好安全帶。據統計,汽車事故中,系不系安全帶事故死亡率相差4倍。因為不系安全帶,事故發生時乘客很容易被甩出座位,即使沒有當場撞死,也會因為昏迷、骨折或內臟受傷,導致失去自救能力,一旦現場着火就會因無法快速脫離而失去生存的機會。飛機速度比汽車更快,即使是正常降落乘客也有強烈的衝擊感。如果不系安全帶就有可能被撞傷。所以在飛機的起、降階段,如果沒有特殊情況,沒有人會不系安全帶。

特別是飛機遇險迫降,第一道保護措施就是系好安全帶;如果這一條做不到,其它的措施恐怕都沒機會用上了。因為迫降的飛機往往會引起火災甚至爆炸,所以飛機落地後所有乘客必須儘快脫離現場。無論你坐過多少次飛機,空姐在起飛前都會強調系好安全帶,並示範一種雙手抱頭、蜷縮身體的姿勢。這道必不可少的手續,就是為了教會乘客保護自己,在發生緊急情況時保留一定的行動能力,增加生存的機會。

林彪等人在飛機迫降前違反常規、離開座位,如果不是生命已經受到更直接的威脅,絕不會如此。很多現場證據以及不止一個目擊者的證詞都表明,256號在空中已經起火。飛機上的乘客為了躲避機艙內燃起的大火和濃煙,不得已離開座位躲到二個稍微安全一點的地方。林彪年事已高、身體虛弱,沒有行動能力,三位機械師背負肩扛,把他轉移到了某個火勢稍緩之處。因為飛機着火,發動機或其它機件失靈,飛機已經無法用常規的方法操縱。256號在茫茫黑夜中如飄零的落葉,危在旦夕。潘景寅只能憑本能與死神進行無望的較量,機械師在駕駛艙內也起不了多大作用,所以進入客艙幫助已處於極度危險和困難中的林彪等人。這是唯一能對現場的遺體分佈作出合理解釋的推論。

筆者根據256號艙內佈置圖判斷,這二伙人分別躲在前、後登機門處。因為這二個地方比較空曠,沒有可燃物,火勢稍緩。艙門上還有一扇小舷窗可以打開,有新鮮空氣吹進來可以沖淡濃煙和毒氣,暫供呼吸。而且一旦飛機成功迫降,他們能夠迅速打開艙門、脫離現場,盡力逃生。可惜元帥之命早已天定,溫都爾汗註定是他的長眠之地。血肉之軀畢竟難當毒煙的熏灌和烈焰的燎烤,在迫降過程強烈的衝擊和顛簸中,機艙內的人全部昏迷,並在減速過程末期從支離破碎的機體中滾落到地面,彼此分開了幾米的距離,然後在大火引起的高度缺氧中就直接窒息身亡了。

從9位成員的遺體分佈看,機上並沒有發生任何對立或衝突;相反,機組和其他成員對林彪、林立果二人採取了嚴密的保護措施,所以劫機與反劫機鬥爭一說是站不住腳的。可能的情況是,當時飛機上只有潘景寅一人知道當時他們的真實位置,其他人毫不知情,死也不知道自己做了異國他鄉的孤魂野鬼。但是,只要這個世界上善良的人沒有死絕,沉冤必會得雪,真相終將大白。盼此日早點來臨,以告慰林彪元帥和「九一三」事件中的枉死之人。

責任編輯: 白梅  來源:九一三事件中的李文普及其他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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