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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幼女遭派出所長強姦「破處」 警方定性嫖客引圍觀

—廣西女中學生遭公安局治安大隊副隊長強姦

剛剛被抓進去的犯罪嫌疑人沒多久就被放出來了,這讓陸梅又驚又氣。那段時間,關於呂宏家花了大筆錢運作此事的傳言也傳到了陸梅耳朵里,這讓她感到,只有通過媒體公開,讓事實大白於天下,才能將施惡之徒繩之於法。經過多方申訴和求助,2013年3月21日,廣西一家媒體以《全州13歲女生遭派出所長「破處」》為題,率先對這一事件進行報道。隨後,這條新聞被各大網站持續轉載,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和大量網民「圍觀」。

「上訴人呂宏犯罪行為的後果嚴重,社會危害性大,原判在法定量刑範圍內對其從重處罰,於情於理於法皆有據。」

3月31日上午10時,備受社會關注的「廣西全州派出所所長性侵幼女案」在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宣判。

聽到法官宣讀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的結果,身着囚服的呂宏面色蒼白地低下了頭。而坐在旁聽席上的被害人文美(化名)的母親陸梅(化名)臉上卻沒有浮現出絲毫喜悅,一年多的奔波維權雖然讓施惡者終獲法律制裁,可她心愛的女兒卻受到了永遠的傷害。

突然降臨的厄運

2013年1月17日晚,早就該放學的女兒遲遲沒有出現,這讓居住在廣西桂林市全州縣才灣鎮的陸梅一家隱隱感到有些不安。

撥通文美的手機後,女兒提出同學生病了,要上同學家照顧她,晚上不回來了。話還沒說完,另一名叫蔣琳的女生搶過電話,跟陸梅說她爸媽不在家,明天再把文美送回來好嗎?

「不行,你最好今天傍晚就把她送回來,我女兒從來沒有讓她在外面過夜的……」還沒等陸梅把話說完,對方就掛斷了電話。

一連兩個晚上,文美都沒有回家,陸梅越想越覺得不對勁。第三天是文美返校上學的日子,陸梅決定到學校門口去等女兒,跟她問個究竟。

等候時,陸梅聽文美的同學說,蔣琳不是什麼好人,好像在外面做過「雞」的,這讓她的心一下涼了半截。也不知等待了多久,她突然看到女兒被4個年輕人從一輛班車上帶下。等那幾個人走散後,陸梅把女兒拉到校園一個角落,問她這些天到底發生了什麼。

文美一開始什麼也不說,身體有些輕微地發抖。心疼女兒的陸梅忍不住哭了起來,見此情形,文美也禁不住哭了。在母親的追問下,文美終於說出了被這夥人挾持到縣城,遭到性侵的經過。

2013年1月17日下午放學後,走在放學回家路上的文美,被一男三女(蔣祥友、蔣琳、蔣×麗和陳×姣)截住,被硬逼着上了一輛開往縣城的車。截住文美的3個女生都是同一中學的輟學學生,年齡只比文美大一兩歲。

在縣城的賓館,文美被他們逼着「賣黃花」(指出賣處女之身),文美斷然拒絕後,他們又威脅說,如果你不賣,就打你,不讓你回去,還用開水燙你的臉,毀你的容。

當晚,文美就被一名陌生女子帶到了全州縣最繁華的百樂門賓館。一路上,這個女人反覆叮囑文美,說這個客人是警察,叫她不要反抗。還教她,如果客人問她是第幾次,就說是第二次,如果問她多少歲,就說16歲,而且一定要說是自願的。

除了受到這名被稱作「警察」的中年男人性侵,在兩天三夜的劫持期內,文美還先後被蔣祥友和一名男嫖客性侵多次。

這些令人髮指的罪惡發生之時,距離文美13歲生日,才剛過1個多月。

事發後,文美整個人都變了,變得不愛說話、不愛走動,也不願意接觸別人。以前,她是班裏的優等生,但現在,她覺得讀書也沒有希望了。「可作為我們鄉下人,不讀書,就意味着一輩子呆在農村。我好端端的女兒變成這樣,她的一生已經毀了。」想到女兒小小年紀遭受如此折磨,本就瘦小的陸梅突然間瘦了六七斤。

執着維權引來高層關注

2013年1月20日,陸梅決定帶文美去全州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報警,刑警隊隊長叫她們第二天把文美穿過的褲子和內衣送去做檢查。

第二天,母女倆再次去全州縣公安局送交物證,誰知在刑偵大隊門口,戲劇性的一幕發生了。

當時,樓門口的電動門鎖上了,母女倆只好守候在外面,這時,從樓上下來一個身着便裝的人,問她們找哪位。

「我女兒第一眼就認出他了,但他當時沒認出我女兒。」陸梅說,文美悄悄扯了扯她衣角說,眼前這個男人,就是第一次強姦她的那個人。陸梅問女兒看錯沒有,女兒很肯定地說,沒有看錯。

當陸梅告訴辦案人員這一驚人發現時,刑警隊的人跟她說,沒有證據不要亂說。幾天後,辦案警察叫文美在電腦上指認強暴她的人,文美一眼就認出了時任全州縣公安局治安大隊的副大隊長,即將升任全州縣東山鄉派出所所長的呂宏。

在刑警隊錄證詞時,陸梅發現辦案人員把她第二次的證詞內容改了不少。之前筆錄上稱呂宏是強姦犯,這次卻改成了呂宏是嫖客,感覺警察對呂宏「幫得厲害」,陸梅始終沒有在這份筆錄上簽字。

2013年1月24日,呂宏被全州縣公安局處以禁閉。1月29日,呂宏因涉嫌強姦被警方刑事拘留。2月8日,經桂林市公安局指派,由桂林市雁山區公安分局受理此案。

3月1日,雁山區人民檢察院對涉案的兩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但以呂宏涉嫌強姦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予批捕,同時向公安機關發出補充偵查意見書。呂宏隨後被解除羈押,全州縣公安局對其作出停職60天處理,桂林市公安機關對其採取了監視居住強制措施。

剛剛被抓進去的犯罪嫌疑人沒多久就被放出來了,這讓陸梅又驚又氣。那段時間,關於呂宏家花了大筆錢運作此事的傳言也傳到了陸梅耳朵里,這讓她感到,只有通過媒體公開,讓事實大白於天下,才能將施惡之徒繩之於法。

經過多方申訴和求助,2013年3月21日,廣西一家媒體以《全州13歲女生遭派出所長「破處」》為題,率先對這一事件進行報道。隨後,這條新聞被各大網站持續轉載,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和大量網民「圍觀」。

2013年3月23日,桂林警方公開表示,對此案極為重視,在檢察院作出對犯罪嫌疑人不予批捕的決定後,市公安局對此繼續進行專案偵查。3月24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召開專門會議,表示將對此案從嚴查處。

隨後,警方抓獲了在逃的兩名「中間介紹人」,發現呂宏涉嫌其他新的犯罪事實,在他人組織賣淫過程中具有共同犯罪行為,便重新報請檢察機關批准逮捕。2013年4月1日下午,桂林市雁山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組織賣淫罪,對呂宏作出了實施批捕的決定。

2013年12月5日,桂林市雁山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呂宏的行為已分別構成強姦罪、協助組織賣淫罪,一審判決呂宏犯強姦罪,處有期徒刑8年,犯協助組織賣淫罪,處有期徒刑3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永不原諒的罪惡

作為家中的主心骨,陸梅形容自己是一個不怕事的人。為了幫女兒討回公道,她已經奔波鬥爭了一年多,其間的酸楚和壓力,只有她自己最清楚。

就在她們母女報案的第二天,呂宏的姐姐就找上門來,請求她們原諒呂宏。「呂宏從小是我帶大的,是我沒有教育好他,要怪你就怪我。」

為了等母女倆說出「原諒他」三個字,呂宏的姐姐從中午一直等到晚上,但沒有讓陸梅產生一絲動搖。臨走時,陸梅將其塞過來的一沓百元鈔票又裝回她的包里。

就在雁山區檢察院作出不予批捕的決定後不久,被解除羈押的呂宏也曾帶着兩箱白酒找到陸梅說,「嫂子,對不住了,你放我一條生路吧。以後,你叫我做什麼,我就給你做什麼,小妹(文美)的學費我來包,只要你原諒我這一次。」

見陸梅不動心,呂宏又動情地說,自己被抓進看守所後,工作丟了,女兒也才剛滿月。聽到這話,陸梅更加來氣,「現在你想起來你有一個女兒,那時我女兒在賓館裏面叫『媽』、叫『救命』時,你怎麼就不想起你自己有個女兒,還糟蹋得下去?」一番話說得呂宏無言以對。

之後,陸梅也接到過威脅的電話,叫她不要「搞長」了(當地俚語,指不要繼續下去了),否則就會怎樣。但陸梅堅定地回應說,就算討米要飯,她也要幫女兒把冤伸到底。

當初綁架文美的幾個當地女孩子的家長也來找過陸梅,希望其不要再追究了。但陸梅說,出了這麼大的事情,這不是原諒不原諒的問題,如果不追究,她們也許還會去傷害別的女孩子。「如果我不去控告的話,不知還有多少像我女兒一樣的女孩子會受到傷害。」

現在,與性侵幼女文美相關的刑事案件已經二審宣判了,但相關民事案件的司法程序還遙遙無期。為給女兒維權,陸梅跑遍了所有能想到和找到的部門,包括縣裏的婦聯、檢察院、公安局、刑警隊等,她都找過。和外界的關心慰問相比,陸梅更希望有人陪她走過最困難的這一段,「我沒有讀過什麼書,希望有專業人士給我多些指導,讓我在法律維權過程中少走些彎路。」陸梅說。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中國青年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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