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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驚!首次曝光中南海保密風暴內幕

—力拓諜案粘連保密風暴

澳大利亞力拓鐵礦公司駐華首席代表胡士泰,被中國國安部以商業間諜嫌疑罪名在上海抓捕。對這一稱為「力拓諜案」的中澳關係之重大事件,國外分析人士普遍認為:這意味着中國的反間諜工作重心將向經濟安全方面轉移,並將由國安部專司;對內的政治鎮壓特別是網絡輿論控制將交由公安部國保局專司,由其「專心維穩」。

  不過,這種分析知其一而未知其二,上半年以來先後發生了江澤民在上海食物中毒、掛列在郴州出軌事件,足以說明關於江的行蹤之保密工作做得並不好。江食物中毒的消息傳出本身就讓國家保密局大為惱火。據稱,夏勇派出專員三人到上海調查一個月而無果,遂於六月二十二日推出《保密法修訂草案》,緊接着於七月一日正式通過媒體向社會徵求意見。同時,國家保密局、中央保密工作委員會、國家安全部三家聯合,在北京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保密工作整頓、清理、糾察行動。外界稱此為「保密風暴」。到目前已經有三十人因保密不力受到行政處分,是否會有刑事追究尚不清楚。

  黨權大於法權,私心凌駕法理

  無論一九八九年五月一日開始實行的原《保密法》,還是今年七月一日的徵求意見草案,都沒觸動保密立法與執行者的特權,特別是中共的超級黨權。舊法新文兩者均在第二章第八條第七款云:「其他國家保密部門確定應當保守的國家秘密事項(屬保密範圍)」。還有,「政黨的秘密事項中符合本法第二條規定的屬於國家秘密」。

  第二條說的又是什麼呢?其云:「國家秘密是關係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如此,江澤民食物中毒在上海哪個賓館、從長沙到深圳是坐專列還是專用掛車,都是國家秘密。而他憑什麼以一個普通黨員的身份而到常委排序里「夾塞兒」,還被稱為「黨和國家領導人」,也是「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依據法理,政黨事項絕對不能列入國家保密範疇。僅以美國的水門事件為例便可知悉:一九七四年,特別檢察官要求執掌白宮的共和黨交出非法錄音帶,尼克遜試圖以總統行政豁免權為由拒絕,聯邦最高法院八名法官一致裁決總統暨共和黨必須交出錄音帶。最後,尼克遜不得不服從,從而導致了他的下台。早在水門事件一百六十多年前,傑斐遜總統在起訴伯爾叛國罪時,拒不交出伯爾寫給他的私人信件,但首席大法官約翰?馬歇爾作出了「當由法院而非總統判斷公開信件是否危害國家安全」的裁決。傑斐遜不得不服從馬歇爾的裁決。

  超級內鬥工具,歧路佈滿陷阱

  由中共一己利益主導的《保密法》更是黨內鬥爭的超級工具。一九七一年,林彪出逃而被中共導彈打下,周恩來親擬秘件傳達到縣團級。他寫林飛機爆炸為「追毀」,毛大為不悅,因此,重發第二次密件。第二次密件上將「追毀」改為「墜毀」。一字之差,暴露了周必欲除林而後快的淋漓心態。再如,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後,鄧小平為清除趙紫陽的影響,採取「一延三限五不動」的手腕壓制該年大學畢業。這個秘密政策不管一九八九年秋季分配的大學生是否曾參與學潮,分到所在單位後一律延期一年見習期,三年內不允許入黨,五年內不許提拔使用。這個政策是經過政府機要系統下傳的,一頁薄紙決定近百萬學子的政治命運。正是這一張薄紙,在各單位的一把手即黨組書記兼局長看完後由黨辦主任兼單位機要負責人送回政府,集中銷毀。江澤民效法鄧小平,在搞臭陳希同時,也是通過黨內機要即保密系統發一張薄紙的,傳達出去再收回來。其文中有一句話竟然說:「陳希同在反革命暴亂發生之前私樹威信,公開自己妻子工資不足百元,損害了黨的領導集體的權威與形象,在群眾中造成了惡劣的影響!」換句話說,陳希同之所以被當作腐敗分子來抓,不僅僅在於他對江不服氣,還在於他「假裝廉潔,出賣同志」。

  藉抓捕胡士泰而大掀「保密風暴」不僅是維護江澤民等中共各個利益集團的手腕,而且還是夏勇試圖趕上十九大「末班車」的政治謀略。夏勇一九六一年出生,擁有博導學銜,身為國家保密局長又兼中共中央保密辦主任(隸屬中央保密委員會主任令計劃管理),但是他與同為「六十後」的周強、胡春華還差着台階,現在連中央候補委員都不是。他若要按其頂頭上司令計劃的模式進書記處,下一步進政治局,難度仍然不小。換句話說,只有令計劃在十八大進政治局,把書記處的空缺留給他並讓他由保密辦主任升為保密委員會主任,才有進書記處的可能。夏爭取在十九大時進入政治局的奮鬥歷程還有待盡十二分的努力。且不說能進與否,就是進去,至多能幹十九大一屆。何況現在黨內民主呼聲再起,恐怕習李只能幹一屆──北京耳語已傳「習李沒有十九大」,他夏勇的「末班車」還處於沒發動狀態呢!

  不過,夏勇掀起「保密風暴」至少可得到三個收益:第一,將要謝幕的胡溫一代,尤其是有腐敗尾巴的政治局大員會信任他,即以保密為手段為老領導們解除後顧之憂,換來他們的支持;第二,向黨內日漸上升的鷹派力量示好,借保密來大幅度削減公眾知情權即犧牲底層利益換取「長期維穩」;第三,阻嚇國企體系老總們的政治欲望,借「與外諜有染」來削弱他們的競爭力。第三條收效明顯,不僅一批國企鋼老總被國安部叫去問話,而且還嚇跑了一批。那些自覺會被捲入「力拓諜案」 的老總密集出國度假,官媒則破例地不再保密,指稱他們「躲事兒去了」。

  力拓有驚無險,美國悄然介入

  「力拓諜案」已經影響到了中澳關係,更使陸克文政府進退維谷,北京方面見好就收,藉助其在香港的喉舌機構放風,稱:「由於澳大利亞經過憤怒之後向中國示好,力拓諜案善了的可能性越來越明顯。」情況確實如此,中國駐澳大使章均賽向西澳大利亞州州長考林?巴南特表示「會將州長對胡士泰的關切,向國內高層轉達」。巴南特公開表示歡迎中國企業投資,小型項目開放持股,大型項目亦可持少數股。

  東西方冷戰結束後,政治與軍事諜戰明顯減少,代之以經濟諜戰升溫,包括中國在內的大國採取嚴格的經濟保密措施無可厚非。但是,中共當局以保密為由保特權、壓公眾知情權的做法,顯然是逆歷史潮流而動的。美國已對中共的做法予以間接的回應:七月十六日,在加州聖安娜,聯邦法官判決七十三歲的美籍華人鍾東凡六項經濟間諜罪成立。這是自一九九六年美國《經濟間諜法》出台以來的第一樁案件。兩天後,《基督教科學箴言報》援引聯邦調查局發言人布雷特·金斯頓的話說:「有三千五百多名中國特工偽裝成學生或特殊人員,以持有工作簽證為掩護,在美從事經濟間諜活動。」中國方面對此未作出任何回應。

  據北京的消息人士稱:中共對待胡士泰的態度將是影響十一月九日鍾東凡案件判決的重要因素,而且也會影響到已經納入美國聯邦調查局視野的中國經濟間諜的安全,一些尚未暴露但有重要背景的經濟間諜如國內的國企老總密集出國「躲事兒」那樣,近期秘密返回中國。

  保密就是為保特權

  七月一日公佈(到七月三十日徵求意見期滿)的《保密法》修訂草案,民間觀察家十分憂慮地表示「將成為許多部門拒絕公開信息的重要理由」。其中最核心的涉及政治改革的事項──官員財產登記(並公示)之承諾,將永無兌現之期。

  保密為保特權,是國人盡知的事情,在日常行政與管理事務中,黨員幹部要對非黨員幹部保密,比如一個局的黨組(全稱「黨的核心領導小組」)成員要對尚未入黨的科長保密,不能讓他知道黨組研議內容。再比如一家國企里的在編員工要對非在編員工實行保密,不能將獎金、福利發放的次數、額度透露給後者,否則也算違反保密工作規定。

  最令人噴飯的是,參加過鎮壓法輪功的「610」人員被要求做好保密工作,要進行強迫式遺忘。比如不通過財政劃撥而是黨委組織部從中央一直分下的「黨錢兒」,即每人每月一百二十元「特殊補貼」,不能讓配偶知道。一位沒遵守保密要求的「610」人員自我調侃道:「拿到就花,等於沒掙這一百二。」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動向雜誌09年8月號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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