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多少人在坐牢?根據國際人權組織「保護衛士」最新估計,如果把監獄和看守所中已經判決、正在服刑的人都計算在內,中國目前約有234萬名服刑人員,可能擁有全球規模最大的服刑人口。然而,比數字更值得追問的是:這些人在監獄裏的處境如何?中國監獄長期缺乏透明度,外界很難了解真實情況。最近,國際人權組織「保護衛士」訪問了數十名前服刑人員,希望透過他們的親身經歷,還原中國監獄的真實面貌。法廣採訪了保護衛士研究主任迪娜·加德納(Dinah Gardner)。
不過,要了解中國監獄系統的規模,並不容易。報告指出,中共官方已經多年沒有公佈完整的監獄統計數據。目前能夠查到的最新官方數字仍停留在2018年,當時全國約有680所監獄、關押約170萬名服刑人員。再加上估計約65萬名在看守所服刑的已決犯,研究團隊推算,中國任何時候約有234萬名服刑人員。
與此同時,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司法統計顯示,2020年至2024年間,中國平均每年至少有86.3萬人被判處監禁或死刑。不過,這項統計並不包括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案件,因此實際人數可能更高。
法廣:「首先,我想從這份報告的研究方法談起。由於此次調查的樣本量相對較小,您有多大把握認為,這些調查結果能夠反映中國監獄系統的整體狀況,而不僅僅是受訪者個人的經歷?」
加德納:「我之所以對調查結果比較有信心,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我們的受訪者來源比較廣泛,並不是全部都是政治犯,而是既包括普通刑事案件的服刑人員,也包括政治犯。因此,樣本並沒有局限於某一類特定群體。
此外,雖然調查採取匿名方式,但我們仍然收集了一些有關他們服刑地點的信息。此次納入報告的受訪者曾分別被關押在中國16個省級行政區、共36所不同監獄。
再結合我們過去十多年持續研究中國拘押制度和司法體系的經驗來看,雖然我們無法逐一核實每位受訪者陳述中的每一個細節,但他們所描述的情況都與我們長期掌握的研究情況高度吻合,沒有任何明顯不符合實際或令人懷疑的內容。因此,我們認為這些調查結果能夠反映一種具有普遍性的現象。」
法廣:「那麼,在這份報告中,哪一項發現最讓您感到意外?」
加德納:「坦率地說,我最初的反應是,其實沒有什麼讓我特別驚訝。畢竟,多年來研究中國的人權狀況之後,中國監獄中發生各種侵害行為,本身已經不會讓我覺得意外。
不過,如果認真思考的話,真正讓我感到震驚的是關於單獨監禁的問題。我們一直知道,中國監獄會使用單獨監禁這種處罰方式,但真正令我震驚的是,它在實際操作中的使用程度。
你應該已經看過我們對澳大利亞公民馬修·拉達爾的完整採訪。他曾連續數月被關押在單獨監禁中,這遠遠超過了15天。根據國際人權標準,連續單獨監禁超過15天,就已經構成心理酷刑。
即便按照中國《監獄法》的規定,單獨監禁一般也有15天的限制,但馬修實際被關押的時間明顯遠超這一期限。
不過,即使沒有主動詢問,不少受訪者仍主動提到自己曾遭受單獨監禁。其中一位受訪者表示,他之所以被關禁閉,僅僅是因為拒絕撰寫所謂的『思想匯報』。
另一件讓我感到震驚的事情是,中國《監獄法》明確規定,如果一名身體健康的服刑人員拒絕勞動,或者勞動不夠積極,就可以被處以單獨監禁。也就是說,如此嚴厲的一種懲罰措施,竟然被用於懲戒這類行為,這一點確實令人震驚。」
單獨監禁只是報告揭示的問題之一。
除了這項懲罰之外,報告也發現,不少受訪者提到,服刑期間被要求反覆撰寫所謂的「認罪書」、「悔過書」或「思想匯報」,檢討自己的思想和行為。有受訪者表示,如果拒絕配合,可能面臨禁閉、扣分,甚至影響減刑。研究團隊認為,這種持續要求服刑人員表達認罪、悔過的做法,不只是紀律管理,也帶有明顯的思想改造色彩。
同時間,勞動幾乎也是所有受訪者共同的經歷。許多受訪者表示,每天必須長時間從事勞動,生產鞋子、服飾、電子零件等商品;如果拒絕勞動或未達要求,可能面臨禁閉、扣分或其他處罰。研究團隊認為,這些做法已超出國際人權標準對監獄勞動的要求。
不過,報告也指出,由於中國監獄系統長期缺乏透明度,這些情況一直難以受到外界監督,也很難獲得獨立核實。
雖然這份報告沒有比較習近平執政前後的監獄變化,但加德納認為,近年來中國監獄系統的透明度持續下降。她還指出,外國人在中國申請遣返回國服刑或保外就醫,也比過去更加困難。
法廣:「這份報告談到了不少監獄裏的共同經歷。不過,我想進一步問的是,政治犯與普通刑事犯,他們在中國監獄裏的經歷有沒有明顯不同?」
加德納:「這份報告本身並沒有專門區分政治犯和普通刑事犯,因此我不能直接依據這項研究來回答這個問題。我只能結合自己過去多年採訪相關人士的經驗談一談。總體來看,無論是政治犯還是普通刑事犯,在中國監獄裏都會經歷各種不同形式的虐待,處境都相當艱難。
不過,在某些方面,政治犯的待遇可能還要更加惡劣。給我印象最深的一點,就是他們往往會被刻意孤立。監獄管理人員通常會限制其他服刑人員與政治犯接觸,甚至明確禁止他們交談。
有一位中國政治犯的妻子曾告訴我,她丈夫甚至被禁止參加監獄勞動,並不是因為身體原因,而是為了避免他與其他服刑人員接觸。
我們也在此份報告中也引用了李明哲此前受訪的內容。他提到,除了同監舍內極少數指定人員之外,其他服刑人員都被禁止與他說話。勞動過程中,監獄還實行所謂的『互相監督』,只要有人與李明哲交談,就可能遭到舉報。
可以想像,一個人在監獄裏本身已經承受着各種虐待,如果再長期遭受這種社會隔離——沒人敢和你講話,你也無法與任何人交流——這種心理壓力是非常巨大的。
此外,政治犯也更容易被拒絕家屬探視、信件被扣留等。例如,中國維權人士許志永被判刑14年後,他的伴侶李翹楚就在自己的博客中不斷記錄,她多次申請探監遭拒,寄送信件也受到限制,甚至連辦理結婚登記都遭到阻撓。事實上,中國法律並沒有禁止服刑人員結婚。
因此,從這些案例來看,我們確實看到一些政治犯遭受了更加具有針對性的、帶有報復性質的待遇。綜合這些情況來看,我認為目前已有不少個案證據表明,部分政治犯在中國監獄中的處境,比普通服刑人員更加艱難。」
報告也特別提到,在中國服刑的台灣人,往往面臨另一項特殊處境。由於台灣沒有駐中國使領館,台灣籍受刑人無法像其他外籍人士一樣獲得領事探視或協助。
其中最知名的案例,就是2017年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刑五年的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他2022年刑滿返台後曾公開表示,在監獄裏,其他受刑人被禁止與他交談,只要有人和他說話,就可能受到處罰;他的妻子李淨瑜多年來持續奔走救援,也曾多次反映探視受到限制。
事實上,由於中國司法案件缺乏透明度,目前外界也無法掌握究竟有多少台灣人在中國服刑。根據台灣民間團體統計,過去十年至少已有857名台灣人遭到強迫失蹤或任意拘捕,其中包括李明哲、李孟居、楊智淵,以及出版人富察等案件。
報告認為,缺乏領事保護,使台灣人在中國服刑期間更加孤立,也更難維護自身權益。
法廣:「最後,我想請教一個更宏觀的問題。無論是國際人權標準,還是中國自己的法律,都強調保障人的尊嚴、禁止酷刑等原則。既然如此,為什麼中國法律中的這些規定,與現實之間會存在如此大的落差?」
加德納:「我認為,這其實反映了中國整體治理方式的一個特點。中國政府希望向外界展現自己遵守國際人權規範、重視人權,因此,無論是在法律還是官方宣傳中,都能看到『保障人權』『維護人格尊嚴』等表述。
但是,我認為,我們絕不能因此產生一種誤解。僅僅因為一項權利被寫進法律,並不意味着它一定會得到落實。事實上,中國憲法同樣寫着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等基本權利。這些規定都真實存在。然而,一旦這些權利與中國共產黨的政治利益或意識形態發生衝突,真正佔上風的永遠是後者。
換句話說,只要某項自由或權利被認為可能挑戰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或意識形態,它就不會得到真正保障。因此,在中國,法律的規定並不必然意味着現實中的保障。
我認為,這是理解中國法律體系與現實之間巨大落差的關鍵所在。」
保護衛士的這份報告,試圖透過數十名前受刑人的證詞,拼湊中國監獄內部的真實樣貌。儘管受限於監獄系統缺乏透明度,許多細節仍然難以獨立查證,但對於一個可能擁有全球最大服刑人口的國家而言,這些來自親歷者的聲音,仍為外界提供了一個難得的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