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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移民可領安省福利 沒有身份也可以

安省社會福利仲裁庭近日裁定,政府必須向一名在加拿大非法居留的外籍男子發放社會救助金。案件顯示,福利工作人員為避免暴露其移民身份,沒有對申請人進行移民背景查詢。

案件中,這名男子向仲裁庭表示,自己1997年持臨時工簽來到加拿大,工簽在4年後過期,但他一直未離境。

他對仲裁庭說,2023年之前,他一直靠現金工作自給自足,之後因無家可歸進入了收容系統。

去年秋天,他申請了安省社會救助金,但"Ontario Works"項目的福利管理員以其無合法移民身份為由,拒絕了申請,儘管福利工作人員本想避免讓其移民身份問題暴露。

仲裁庭發現,"Ontario Works"項目的受理人員確實沒有進行移民背景查詢,理由是"為避免可能影響上訴人在加的處境"。

仲裁庭認同安省政府的立場,即該男子"在加拿大沒有身份,屬於非法居留",但也聽取了申請人對拒發福利不符合法規的申訴。

聽證會的核心焦點在於"Ontario Works Act"——即安省福利法案的具體用詞。

圖片來源:51.CA資料圖片

該法案規定,申請人的移民身份會影響福利資格,並明確排除了三類人群:訪客、遊客,以及被下達驅逐令或強制離境令者。

仲裁庭的裁判員 Eric Brown(位於安省 Waterloo)參考了詞典定義及以往聽證會的解釋,裁定"遊客"和"訪客"指的是短期或臨時目的入境加拿大的人。

Brown指出,根據上述定義,這名申請人"因在加時間極長且已紮根",合理地不屬於遊客或訪客的範疇。

仲裁庭並未收到任何證據,證明聯邦移民部門曾下令驅逐該男子。

Brown最終認同申請人觀點,認為安省福利法案並未要求領取福利者必須具備合法移民身份,只要不屬於那三類明確排除的人即可。

他裁定,拒絕該男子福利申請的決定"錯誤,應予撤銷",並認定其有資格領取經濟救助。

根據仲裁庭慣例,裁決未公開該男子姓名。其代理律師(來自社區法律援助機構)在截稿前未回應 National Post的採訪請求。安省兒童、社區及社會服務廳部長也未在截止前回復置評。

聯邦政府數據顯示,加拿大社會對移民數量的擔憂持續升高,已達30年來最高,主要原因是住房、醫療和社會福利壓力增加。

2025年為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部(IRCC)所做的一項民調顯示,三分之二加拿大人同意"移民給公共服務帶來了過大壓力"。

安省社會福利仲裁庭負責裁決省政府與公眾在"Ontario Works"及安省殘障支持計劃福利發放方面的爭議。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nationalpost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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