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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歲男遭妻子家暴後跳樓 公安局拒絕立案

白髮人送黑髮人,這份錐心的痛也許只有失去孩子的父母才能體會。

為給死去的兒子討個說法,重慶62歲的代鴻和前妻許虹已經奔走了兩年多。

他們訴稱,獨生子代夫在35歲生日之前,因為被兒媳孫某追打至8樓廁所外的空調板上後,又遭到兒媳婦的持續精神施壓,最終,於2024年1月24日早上從室外空調板上跳下身亡。

悲劇發生之後,代鴻和許虹先以兒媳孫某涉嫌過失致人死亡向重慶市公安局沙坪垻區分局報案。但沙坪垻公安分局審查後,以「沒有犯罪事實」為由,決定不予立案。

代鴻今年5月24日告訴記者,他們對警方不予立案複議未果後,向沙坪垻區檢察院申請了不立案理由審查。檢察院認為,警方不立案理由成立。

無奈之下,去年8月,他們向沙坪垻區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訴(刑事自訴,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12條的規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希望以這種方式追究兒媳的責任。截至目前,沙坪垻區法院仍未就此事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

女兒教育問題引發夫妻矛盾

父親代鴻回憶說,生於1989年的兒子和1990年的兒媳婦是某師範學院同年級不同院系學生,愛情始於校園。大學畢業後不久,兩人一起來到代夫老家重慶彭水縣工作。13年12月27日登記結婚。

然而回憶起婚禮當天的一幕,母親許虹至今難忘——因為孫某吃灌湯包不想弄髒自己的大衣,就讓兒子代夫用手為她接湯汁。湯汁太燙,代夫沒有完全接住,還是弄髒了衣服,孫某便當場對代夫進行打罵,親戚朋友多方規勸也沒有停下。

2014年6月24日,兩人的女兒詩詩(化名)出生。事發的導火索是孫女的教育問題,但許虹認為根本原因還是錢,她未能兌現給孫某10萬元住房公積金。因為退休提取公積金時,定期存款一年有贈品,她便將提取的公積金全部存了定期。

2024年1月23日吃晚飯時,孫某表示,女兒詩詩期末考試語文沒考好,該學科由代夫輔導,便提出罰代夫5萬元。「代夫當時笑嘻嘻地說,『我哪裏有錢給你』」,於是當晚便爆發了矛盾。

孫某則表示,爭吵的原因並不是因為錢,而是孩子的教育問題。

妻子的家暴與丈夫的躲避

次日早上7點多,矛盾再次爆發,許虹在客廳看到孫某抓着代夫的頭髮進行捶打,勸停兩人沒多久,孫某又拿着塑料叉衣棍追着代夫打。

孫某說代夫將她手機拿了不還她。在代夫跑出房門準備穿鞋去上班時,孫某又攔住他,讓他歸還手機,並把5萬元錢「罰款」交了。看到孫某又要拿叉衣棍毆打,代夫便又從門口跑回過道旁的廁所,並將廁所門反鎖了,孫某趕來用力踹廁所門。

孫某則表示,因為代夫藏了她的手機,她急着要去上班,催問不得的確用叉衣棍打了丈夫,此外代夫平時上廁所時間較長,她急着要手機,就踹了廁所門。

當孫某把廁所門鎖弄壞並將門打開時,許虹看到,當時代夫已經從廁所的小窗戶鑽到窗外懸空用於放置空調的水泥板上站着。水泥板近1米長、0.8米寬。

許虹說她聽到孫某對代夫說「你要死就去死,你不配活在世上,我捅你下去,死了算了」,說罷,竟拿着叉衣棍捅了過來,她急忙用身體頂住叉衣棍,在順勢奪下叉衣棍的同時,她回頭將孫某推出廁所,並堵住廁所的門不讓孫某再次進入。

女兒詩詩也證實,母親有說讓父親跳下去死了算了。此外,她和父親每天都要被母親說像受氣包。

孫某卻賭咒發誓說,許虹的說法不實,她沒有用叉衣棍捅,更沒說過讓代夫去死的話。

代夫去世後,家中保持着事發當天的凌亂,其母親和女兒在外租房居住

持續精神施壓下的跳樓

孫某走出廚房後,許虹急忙趕在孫某之前堵在廁所門口,她不停勸代夫「進來」。

孫某則說,她之所以沒勸代夫,首先是在氣頭上,她認為代夫是成年人,不會隨意做出輕生舉動;其次公婆已經在勸了。

接到孫某的報警電話之後,警察當天8點31分聯繫小區物管保安,讓保安先行趕到事發的8樓家中。保安的筆錄材料顯示,趕到時聽到孫某對代夫喊「你跳嘛,你跳下去嘛」「你不配活在世上」。窗外的代夫則說,「我腦殼痛,我要冷靜下」。保安汪某說急忙對情緒激動的孫某進行制止。

8點40分左右,119和110都趕到了現場,警察也勸代夫先進來。但此時,孫某跑到代夫能看到的屋外換鞋,並大聲說要去找代夫的單位領導告狀。

8時42分許,現場警察喊許虹,說代夫在喊他。原本以為警察已將代夫勸進來,但許虹沒想到,走到廁所門口時,代夫卻決絕地喝止她繼續向前,並且神情茫然地說,「媽,詩詩就拜託給你了」。

「我不幫你養娃兒,你自己的娃兒自己養。」許虹哭着朝代夫喊道。但回應她的,卻是代夫無聲地仰面朝樓下倒去。

警方不予立案,父母刑事自訴

處理完兒子後事,代鴻和許虹將此事詳情向律師、法官進行諮詢,對方均認為,孫某作為代夫的配偶,在其處於危險境地時,非但不予施救,反而不斷進行精神施壓,最終造成了代夫精神崩潰跳樓,孫某的行為涉嫌構成過失致人死亡,成立不作為犯罪。

但沙坪垻公安分局最終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書,稱該局審查認為,該控告沒有犯罪事實。警方作出不立案決定,主要基於代夫自己爬到窗外,且是代夫自己跳的,警察到場完成了刑事阻斷。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喜豐認為,警方和檢方不予立案的理由是「沒有犯罪事實」,可能是考慮到代夫是一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其應當知曉跳樓的後果。

沙坪垻區檢察院審查後2025年4月11日作出不立案理由審查意見通知書認為,警方不予立案理由成立。檢方向代夫、許虹釋法時認為,跳樓是代夫自己的選擇,且是大概率事件,孫某報警完成了部分救助。

代鴻和許虹卻認為,孫某的報警其實是進一步對代夫施壓,若代夫跳樓是大概率事件,不會在窗外持續站30分鐘。無奈之下,2025年8月,代鴻和許虹向沙坪垻區法院提出刑事自訴,請求法院追究孫某的刑事責任。

代鴻說,提交刑事自訴狀已經足足9個月了,但目前法院仍未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同時,事發至今,詩詩隨奶奶一起生活,兒媳孫某分割了3/4的財產,但從未支付過撫養費。

「如果我兒子是自己想不開跳樓,我不埋怨誰。」代鴻說,一想到兒子被持續施壓後跳樓,他就得努力通過法律途徑為其討個說法。「我也希望能夠通過這個案件,給有相同經歷的年輕人一個警醒,避免這樣的悲劇再次發生。」來源:新聞坊、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大風新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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