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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可惜了台灣卸任總統的有限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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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深知台灣總統卸任後,發揮空間現實上確實遠不及上述諸多同等級的中小型國家卸任元首,而馬英九唯一能(或者只想)使力之處,正是讓台灣卸任元首動能大為受限的中國,台灣卸任元首能做的事情已經比別人少太多了,偏偏,就在他卸任勤走兩岸之際,今天竟是爆出「卸任元首控前幕僚污台商錢」這般烏煙瘴氣的鳥事,這不令人唏噓,什麼才令人唏噓。

儘管近年國際秩序變化異常,但所謂「全球治理」(Global governance)仍具備基本意義,尤其在國與國之間持續頻繁聯動下,諸多國際組織依舊扮演着為不同利害者協調合作的平台。就這角度,便讓很多國際組織都帶有這樣的特色——由各國卸任元首主持。

美國歷史學家邁克·珀迪曾如此形容卸任總統——「當一位總統最後一次離開白宮,將權力移交給繼任者時,他的身份將發生一個非常根本性的轉變——突然間又變回了普通公民。」話是沒錯,不過他們實際上並不會就是個「普通公民」,畢竟他們都是參與過國家重大決策的人,甚至還藏有不為人知的機密,距離「普通公民」還有一段過渡期,直到真正遠離公眾視線,以其身負的政治資產,他們其實仍有機會在枱面上活躍一陣子。

卸任總統不能做的事情,各國都有法律規定,如不得泄密,以及為了國安考量,美國總統曾被規定卸任後一定期間內不能購買高科技產品、不能網購,也不能自駕。問題在他們能做什麼?對美國這般動見觀瞻的大國來說,即使卸任總統也帶有影響力餘溫,柯林頓尤其透過全球巡迴演講為自己賺了好幾百萬美金。至於很多中小型國家卸任元首,為數不少正是「轉職」國際組織。

現任聯合國秘書長古特瑞斯就是第一位政府領導人出身的聯合國秘書長;北約前後任秘書長分別為挪威前總理史托藤伯格、荷蘭前總理呂特;前紐西蘭總理海倫克拉克卸任後,隨即就任聯合開發計劃署署長;前智利總統巴切萊特、前愛爾蘭總統羅賓森卸任後,都曾擔任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前芬蘭總統哈洛寧卸任後轉職聯合國永續發展解決方案網絡共同主席;更早之前,挪威前總理布倫特蘭卸任後,曾擔任世界衛生組織秘書長…

凡此種種,皆各國卸任元首藉其領導國家時所展現政治力的延續。而當然,這些卸任元首可以在下台後利用國際舞台拓展觸角,很重要因素便在於他們無不來自「主權國家」,據此知悉如何在不同國家利害間調和鼎鼐。所以,回看台灣,台灣卸任元首可不可以參與國際組織?可以,但直到今天,無論蔡英文、馬英九,至多只能以非官方國家代表身份,參加非政府組織、智庫或學術機構的活動,如蔡英文曾前往參加哥本哈根民主高峰會、柏林自由會議和公元兩千論壇等活動,卻無法在任何正式國際組織擔任任何職務。

原因當然只有一個,中國施壓。歷來中國不只將台灣(中華民國)排除在各個國際(政府)組織之外,即使卸任,其國際活動也一樣被框限在「非政府組織範疇」。道理也很簡單,若照國際體系(國際法),在所謂國家四標準(經典論點為《蒙特維多公約》)領土、人民、政府,以及和其他國家建立關係的能力,台灣毋庸置疑完整具備了前三項,第四項就是中國不斷壓縮台灣外交空間(阻礙中華民國與他國建交或促成斷交)的核心原因。而第四項實則也帶有「隱藏版的第五項」,亦即「國際組織暨相關機構」對一政治實體(如台灣)是否為一國家所作出的某種聲明(如,同意由其卸任元首任職)。

就「隱藏版的第五項」,說明了即便「卸任元首」身份已不若在任時敏感,中國也要全力擋下,否則就會形同為第五項認可開路,一旦開例,就會直接衝擊第四項標準,然後台灣國家地位就會更完備。

這也就是蔡英文就算在國際上頗受推崇,目前現實上的國際行動空間依舊頗受限(中國壓力)的根源。至於馬英九,在他任內因明確定調「台灣與大陸」(非台灣與中國)表述,由此等同將「第五項標準」的立場拉回到了更為模糊的領域,意謂卸任後,他自然無意藉由卸任總統身份,間接帶着台灣走向世界,馬英九確實是更積極地在經營和中國的關係。結果,近期環繞在他和前幕僚間的種種糾葛,卻又都是發生在他卸任後所主持,彼此為兩岸事務「躊躇滿志」的馬英九基金會。

一路看下來,我們深知台灣總統卸任後,發揮空間現實上確實遠不及上述諸多同等級的中小型國家卸任元首,而馬英九唯一能(或者只想)使力之處,正是讓台灣卸任元首動能大為受限的中國,台灣卸任元首能做的事情已經比別人少太多了,偏偏,就在他卸任勤走兩岸之際,今天竟是爆出「卸任元首控前幕僚污台商錢」這般烏煙瘴氣的鳥事,這不令人唏噓,什麼才令人唏噓。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上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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