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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中國只要報過一次警,就會對警察無限失望

編者的話:

4月19日——26日,這一周。

4月7日,國務院公佈第834號令《關於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的規定》,全文18條,這是中國首部以法規形式出台的「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立法。該新規授權政府對外企的轉出訂單、採購或生產等行為開展安全調查,一旦認定「因外部壓力轉移供應鏈」,便可以限制相關人員出境、撤銷在華工作和居留資格、限制進出口、禁止在華投資、列入反制清單。諷刺的是,官方強調此舉是統籌發展和安全、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網民卻紛紛嘲諷這實則是「關門打狗、綁匪邏輯、強買強賣、挽留變扣留」。有網友評論,皇上就是想不明白,資本最喜歡的是穩定可預期的環境,你越是嚇唬人家越是沒有安全感…這樣一搞原本想來的不來了,不想走的也得走了,因為在此地的經營風險太大。

834號令被視為「開倒車」的最新一腳,在過去幾年間,《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修訂、《反間諜法》修正案的出台,以及各地對聖誕節、情人節的明顯降溫,再到針對民營企業家/海棠作者的遠洋捕撈式執法等,均被輿論解讀為一系列倒退之舉。幾天後的5月1日,兩高發佈的一份新司法解釋正式施行,其中針對公職人員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入罪門檻由3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提升了10倍;而針對民營企業經營者的挪用資金、職務侵佔等罪,入罪門檻則由6萬元下調至3萬元。官方將此解釋為「強化對民營企業財產權的保護」,但落地的效果卻是刑不上大夫,刑只下民營。這類制度安排,難道不是「開倒車」的又一例證嗎?

本周,多家媒體報道稱,全國30餘家法院、檢察院多年來在印章啟用或更換公告中,反覆援引一部根本不存在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印章管理辦法》。這一事件源於四川巴塘縣人民法院今年1月發佈的一份換印章公告,告援引了上述「辦法」,直至三個月後才被上級中院發現。公安部向媒體新京報確認,這部「辦法」連同網上常見的另一部《公安部印章管理辦法》均未出台、不具法律效力,所有單位的引用都是不對的,尤其是司法機關,更應當知道這是虛假的。而據新京報不完全的梳理,2019年以來,全國已有10餘個省份的30餘家檢察院、法院在印章公告中援引過這兩部「空氣法」,最早一份可追溯到2019年陝西某縣人民法院,截至報道發佈前仍有數十家司法機關保留着錯誤援引。

巴塘縣在檢討中如此說明:起草者從網上其他法院的同類公告裏複製粘貼,錯誤地認為該寫法為通行做法,最終「三審三校」也沒能核出。可是如此多的司法機關,持續七年錯誤援引都未能被發現,這已經不是失誤了,而是一種形式主義被推到了極致——法存不存在不重要,章照蓋、文照發。諷刺的是,連法都成了空氣,機關卻照常運轉,這已經不只是倒車,而是連「車」都不存在的荒誕。有網友形容,當制度鏈條每一環都成了「草台班子」、「空氣衙門」後,問題就不再是哪一環出了錯,而是這套機制本身已經成了問題。倒車這個詞,已經容不下這種荒誕了,實在要背鍋的話,就丟給百度文庫和豆包吧。

24日,深圳市光明區一處公交站台,29歲女子王某某多次勸阻33歲男子陳某吸煙無效後,用隨身攜帶的果汁飲料澆滅其煙頭;陳某隨即撿起被丟棄的塑料杯,反砸至王某某身上及面部。王某某報警後,兩人一併被帶回執法辦案中心,警方告知王某某「用飲料澆煙涉嫌侮辱」可處五日拘留。在「堅持追究就拘留」的暗示下,王某某於當晚22時簽署調解協議,雙方互不追究責任。在拘留期間,王某某被要求面壁、脫去衣物、沒收手機、禁戴眼鏡,甚至被扒下內褲進行「裸檢」,多次申請如廁亦遭拒絕。事後,她還在微博記錄了執法人員的兩句話「監控我們看了,其實我也抽煙」、「我們內部討論了一下,公交站應該不算禁煙範圍內」,然而就在事發前不到一個月,深圳才剛發佈新一輪控煙條例。

事發次日,官方的通報承認陳某違反《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條例第八條早就把公交站台明文列為法定禁煙場所)。但通報對「裸檢問題」隻字不提,只用一句「按規定進行人身安全檢查…由女性工作人員在獨立封閉區域內進行」一筆帶過。事件登上微博熱搜後,輿論場上迅速出現「路人無權強行阻止他人公共場所吸煙」的反向命題,演變成了各種各樣的立場撕咬。

有網友指出,此事的核心問題在於警方的執法本身。深圳新一輪控煙條例已於事發前公佈,但到場警員卻未能明確判斷現場吸煙行為是否違法,隨後又回到將雙方一併帶走、推動「和解」的處理路徑。而王某某作為報案人,在缺乏正當理由的情況下被實施裸檢,既無必要,也缺乏法律依據,甚至觸及基本人權邊界。圍繞此事,不少網民提出質疑——為什麼中國警察在該公正執法時像空氣,在證明自己有權力時卻像一座山呢?也有更為直白的聲音表示,「人在中國只要報過一次警,就會對警察無限失望」、「警察水平太次法制環境太差權力太大」、「事實就是煙草還是太賺了」…..截止目前,選擇在網絡曝光此事的王某某(@來杯姬尾酒)已因「發佈的社會時事/社會熱點內容因存在不良信息」被禁言三天。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中國數字時代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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