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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3月份獲知:43名法輪功學員遭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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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女子監獄是福建省唯一的女子監獄,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明慧網

福建省福州市65歲的法輪功學員左秀雲遭冤判3年5個月。她上訴後被非法維持冤判。2026年中國新年前夕,她被劫入福建省女子監獄,這是她第五次陷冤獄。

黑龍江省大慶市肇州縣74歲法輪功學員宋瑞香因講法輪功真相遭綁架。公檢法人員相互勾結,她於2026年3月遭冤判2年6個月。

山東省濟南市90歲的法輪功學員王傳文遭當地警察和檢察院構陷,於3月3日接到非法判決書,他遭冤判2年,勒索罰金3,000元。

明慧網3月份獲知,至少又有43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入獄,法輪功學員左秀雲(65歲)、宋瑞香(74歲)和王傳文(90歲)也在其中。

遭冤判的法輪功學員分佈於14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年齡最長者90歲。

曾遭冤獄17年半 福建左秀雲再遭冤判

2024年5月21日上午,福建永安市法輪功學員左秀雲被警察綁架,家中被抄,隨後被關進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她的「案件」兩次被退回公安補充偵查,又三次推遲判決。2025年10月,家屬獲悉法院已秘判她3年5個月並勒索罰金人民幣1萬元。她上訴後,福州市中級法院於2025年12月枉法維持原判。

左秀雲原本是福建省永安市鐵路局幼兒園教師,曾被評為上海鐵路局優秀教師,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功。

此前,左秀雲遭受四次非法判刑,累計17年半,歷經慘無人道的迫害。

2000年10月12日、2004年6月3日,她遭綁架,被冤判3年、6年,均被關進福建省女子監獄。

2010年6月2日,左秀雲出獄回家,與哥哥左福生一起照顧老母親。不久,左福生再次被劫持到看守所,於2012年5月遭冤判6年。左秀云為營救哥哥上訪奔走,被非法關進看守所,於2012年8月遭冤判3年半,再被關進福建女子監獄。

2014年,她哥哥被警察唆使的犯人毆打致重傷,左眼被打瞎。

2015年3月份,他們80歲的母親帶着對陷冤獄的一對兒女的思念,悲憤離世。

2015年12月28日,左秀雲再遭綁架,被非法判刑5年,第四次被關進福建女子監獄。

在獄中,被獄警唆使的犯人對着她的胸口、腹部猛踢。她的胸口像裂開一樣地劇烈疼痛,人幾近休克。犯人還用鞋跟跺她的腳趾,整個人跳起來重跺。她痛得全身冒冷汗,腰都直不起來。

公檢法相互勾結 大慶市宋瑞香遭冤判

宋瑞香,家住黑龍江大慶市肇州縣。2025年9月8日上午,她因在集市上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遭綁架,被劫入看守所。期間,她被迫害致高血壓二百多,並患嚴重的肺氣腫,無法行走,只能坐輪椅。

2025年12月10日、2026年3月11日,宋瑞香兩次被非法庭審。律師當庭揭露公檢法種種違法行為,如卷宗中無辦案民警警官證、身份證明;證據來源不明,詢問筆錄上沒有詢問人、被詢問人、記錄人的簽名;公訴機關未認真審查卷宗,對違法行為視而不見,仍提出程序違法的辯護意見等。

家庭辯護人也當庭辯護,說明修煉法輪功不違法,擁有法輪功書籍和資料不違法。最終,宋瑞香卻被非法判刑2年6個月,罰款1.6萬元人民幣。

宋瑞香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先前患有的胃病、子宮肌瘤等多種疾病很快消失。二十多年來,她和家人因修煉法輪功均遭到迫害,她丈夫、弟弟被迫害致死。

濟南九旬王傳文被非法判刑2年

王傳文家住濟南市歷城區鮑山花園,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2025年8月7日,他在公交車上講法輪功真相,被人誣告。

8月20日,警察闖入王傳文家中,將他劫持到鮑山派出所。他被帶到醫院體檢,因血壓高達230被看守所拒收,以「取保候審」回家。

9月17日,歷城區檢察院兩名工作人員上他家,讓他簽字,說他的案子到了檢察院。他拒絕簽字,在文件上寫道:「我無罪!」並加注﹕「大法弘傳一百多個國家。」「是警察犯罪!」

2025年12月22日,王傳文被非法庭審。2026年3月3日,他接到法院判決書,被枉判兩年並罰金3,000元;同時被強制送醫院查體。他再次因血壓高被監獄拒收,隨即他上訴到濟南中級法院。

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判刑違背了《憲法》規定。《憲法》第35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36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第37條規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011年3月1日,中國新聞出版署發佈了第50號令,廢除了江澤民1999年當權時發佈的對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禁令,所以印製、散發、擁有法輪功書籍和資料都是合法的。

(案例源自明慧網)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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