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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仔日記

作者:

曾任法律講師的時事評論員王岸然。(《珍言真語》節目截圖)

今天探我(25/3星期三)得知你已收到我的信,應是星期一才寄出23/3(星期一)的。非常順利,應不是上次(3月15日)的信,那信經研究後應不出了。

最新版本是OK的(幫我補回頭一句),改正了一些字眼而已,基本上還是一樣,即我申訴無理拒絕我Bail(保釋)同凍結我銀行戶口的事。現知好多人都被無理凍結,我不認為國安case就有權自動凍結疑犯的戶口,這應視乎案情而定,否則違反人權公約的限制,即要Necessity, Reasonableness, Proportionality的前置要求,為己為人,我考慮應否申請JR信這種做法。(又要自己上!?)

FYI,我也托給我寄來中國82憲法,並上網簡單google維基,中國(中共)立國以來82年是第四次收憲,前三次我記憶中系1956,1976,1979!中國憲法是可以修改的!全面大改4次,小改很多次,包括1979年,因為加入人權公約,將無罪推定加入憲法,近年的改好像就是刪去了國家主席的兩任限制?總之支聯會案爭議要求結束一黨專政,甚可能是顛覆?要求修憲是正常訴求,我奇怪法官知否中共修過4次憲?「堅持共產黨的領導」是82憲法中所謂「四大堅持」之一,什麼是「四大堅持」?現時支聯會案的控辯雙方及法官都全然不知,不見論及!可能的話提醒支聯會的法律團隊找本中國憲法的教科書看看,就知修憲是發生4次(全修,細修不計其數)的正常事。

我自辯時也應涉及這話題,所以托給我資料。我是第一代中國法律專家,80年代搞過研究小組,出版過一本叫「中國法制知多少」的小書!上述的知識就是那年代留下來的。大約在2011年中聯辦有位新來的宣傳部長,他送我一書他寫的,香港無得買的,我有保留。約我去中聯辦交談,因為他前職是華南政法學院法學院的副院長,他看過我的小書(1989年出版),當年既談法律,也談政改。(五區公投那一次)。俱往矣。今天國安處的小官有眼不識泰山,也是莫奈何之事。

我近來有個想法,但又要麻煩你們了。正常的書信既然可以寄出來,我也許可以寫下短文,就叫「岸仔日記」,你們也不必幫我打字,開個fb A/C,將我手寫的東西改改錯別字拍照upload就成。我的粉絲老人家佔七成(Y T的統計65歲以上佔七成,其中四成是女性)比較情長,看到我的文字快慰吧?我的案到完結再加服刑,相信還有長時間,我寫日記也可打發時間,平靜心境。

也同懲教署的保安組談過這想法,只要內容不涉及牆內之事,外不涉國安或publicorder,在囚人士基本上還是有通訊及發表意見的人權,反正他們有Security check信件,有問題認為不能出,我也絕無異議的。

下次再談!@

(作者王岸然,本名黃覺岸,香港時事評論員,生於香港,籍貫廣東中山。為香港人民廣播電台創辦人、《信報》專欄作家、《新報》專欄作家兼DBC數碼電台時事節目主持。疫情期間個人創立「On8 Channel王岸然頻道」天天評論時事施政。)

(本文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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