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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男殺害4歲女兒 事發前5個月買少兒意外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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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底,武漢男子姚某某殺害四歲親生女兒小琳(化名),事後虛構意外溺水。案發5個月前,他花60元為女兒購買「小頑童」少兒意外險,妻子認為,他殺人騙保。

據陸媒上游新聞4月10日報導,姚某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刑拘,警方將開展精神鑑定,案件仍在偵辦中。目前,相關司法鑑定結果尚未出爐。

陳女士(化名)介紹,她和姚某某於2020年登記結婚,2021年女兒小琳出生。

2025年11月28日,姚某某將女兒接回祖父母家中。當晚,陳女士通過視頻通話聯絡姚某某,對方在外配送外賣,女兒在祖父母家中。29日晨,她再次撥打姚某某電話,接通者為辦案警察。她被告知女兒溺水身亡,姚某某存在重大嫌疑。

數月後,陳女士從律師處獲悉作案經過。

去年11月28日晚間,姚某某瞞着家人帶女兒乘車前往距離住地180餘公里的武漢漢陽長江邊。29日凌晨1時許,姚某某強行將小琳頭部按壓至江水內,後將其拋入江中,面對孩子求救置之不理。

作案結束後,姚某某刻意報警,編造意外溺水說辭。警方將小琳遺體打撈上岸後,姚某某假意對遺體實施急救。警方現場排查發現多處疑點,經審訊,姚某某供述了殺人過程。

至於作案動機,姚某某以女童身體有恙、生活壓力過重、夫妻感情不和等作為藉口。

不過,陳女士認為,作案動機是殺人騙保。相關保單顯示,姚某某早在案發五個月前,花費60元為女兒購買了「小頑童」少兒意外險。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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