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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禮崩樂壞」,被嫡母狀告的國公

在憲宗的堅持下,朝廷被迫妥協以二後並立(「群臣會議有二後並配之文」)來換取讓步。雖然其後繼位的孝宗在周氏亡故後未依前議給她正式的皇后葬儀,但他也無視了周氏堵死錢皇后和英宗墓穴的小動作 ……

天順八年四月十五日,明英宗的喪期未畢,大明權貴圈就爆出大瓜。頂級勛貴定國公徐永寧被其嫡母告了御狀,而且罪名還是他們這個圈子非常忌諱的「不孝」。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明朝開國第一功臣徐達家有兩個世襲國公爵位,分別是長房(徐輝祖)承襲的魏國公(洪武冊封)、三房(徐增壽)獲封的定國公(永樂冊封)。

註:靖難之役中徐輝祖支持建文(後被朱棣禁錮),徐增壽支持燕藩。在南京城破前,徐增壽被建文帝處死,首任實封定國公是他嫡長子徐景昌。成祖封賞這個爵位並不只是撫恤舊情舊功,還為了分化徐家長房在勛貴圈的地位和影響。

正統十三年四月,二代定國公徐顯忠薨,其子徐永寧因尚未成年(8歲)暫不能襲爵。景泰六年二月,在徐顯忠嫡妻耿夫人的奏請下,明廷才正式冊封徐永寧為定國公。只是這位年輕的定國公,沒過幾年就給自己嫡祖母和嫡母來了個「大」的。

首任定國公徐景昌和其嫡妻張夫人無嫡子,所以國公爵位傳給了妾沈氏生的庶子徐顯忠,也就是徐永寧的父親,而且徐永寧也不是嫡出。天順七年九月,覺得孕生自己之功大於天的徐永寧,上奏朝廷提了兩項請求。

定國公徐永寧奏欲遷生祖母沈合葬祖塋,改嫡祖母張葬別所,及請誥封生母並妻。事下禮部,尚書姚夔並給事中袁愷等交劾其狂妄,不識大體。上曰:永寧固狂妄,第念其勛戚,姑免執問,其令自陳狀。錦衣衛其究為永寧寫本者治之。都指揮僉事門達因言永寧恣肆越禮,亦宜治罪。遂命下永寧刑部獄,鞫,罪當贖徒還爵。上曰:永寧贖罪畢,仍停祿半年。

《明英宗實錄·卷三五七》

其一,允許他將親生祖母沈氏遷入祖父(徐景昌)墓穴與之合葬,並將原合葬者嫡祖母張夫人遷葬它處。其二,請求誥封他的生母和妻子。

依明朝禮制,與夫合葬是妻的專屬特權(皇室也不例外)。徐永寧想給嫡祖母遷葬,不僅是不敬尊長,嚴格來說這就是不認嫡祖母,已犯十惡之罪「不孝」。另外,為彰顯嫡庶之別,永樂朝議「廣平侯袁容繼嫡母、生母封贈事」時,已明令「凡嫡母在,生之母不得封」。

換句話說,徐永寧的這兩項請求,實際是想給自己的祖父和父親換妻,而且還是在嫡母(耿夫人)在世的情況下。這不僅是打嫡祖母、嫡母的臉,也是公然抽朝廷的臉。

所以不僅禮部官員怒斥其「狂妄」,錦衣衛也覺得這位國公太過張狂並奏請皇帝將其法辦。明英宗雖然不否認徐永寧的狂悖,但也明顯想大事化小,先是不同意拘捕讓其自陳,無法辯駁後又只罰俸半年就不了了之。

英宗主動包庇徐永寧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兩點。

第一,明初出於對割據藩鎮的防範,皇帝們除了拆解朝廷、宗藩與軍隊的組織聯繫,還通過有姻親關係的勛貴們來掌控軍隊(成化朝開始改為督撫)。所以明朝的前幾任皇帝對勛貴們表現得均非常寬容(特別是登基之初)。而勛貴中的核心家族徐家,獲得的待遇自然也不會差了。

第二,通過「奪門之變」再次登基的英宗,對於諸姻親皇親的依賴更勝於其他皇帝(其二次登位後大賞勛貴也是個旁證)。尤其是天順七年下半年,英宗已自覺不豫,他也不願意這個時候讓勛貴圈子出現大的波折,以免危害皇位的傳襲。

不過讓人疑惑的是,英宗也有嚴懲徐永寧的動機或理由。他自己小家裏也有類似的糟心事–皇太子和其生母周氏,也想給他這個皇帝「換」皇后。

周氏和英宗錢皇后的鬥爭,在朱見深被復立為皇太子後就公開化了。先是周氏通過內侍奏請英宗換後,然後是錢皇后各種旁敲側擊希望英宗換太子(改立德王朱見潾)……

皇后錢氏名位素定,當盡孝養,以終天年。德王等王俱與善地俾之國。殉葬非古禮,仁者所不忍,眾妃不要殉葬......皇后他日壽終,宜合葬......

從英宗遺詔來看,他在這場宮鬥中還是傾向妻子的,那幹嘛不通過處罰徐永寧來表明態度和「立規矩」呢?具體原因目前無據可查,大家各抒己見。筆者個人覺得可能英宗自己也在猶豫,或者給兒子搞兩後並立留條路。

但徐永寧想不到這麼多,明英宗的包庇,讓他覺得此事仍可為。所以朱見深登基後,他就趁着新君大賞勛貴的機會,復請之前的要求。被兒子二次羞辱的耿氏也不再沉默,以寧國公夫人的身份告了御狀。

在古代母告子,不論是非曲直,兒子都有罪,何況徐永寧的奏請本就在挑釁大明的倫常,所以徐永寧很快就二次下獄。但和上次一樣,他很快就沒事出獄了,「定國公徐永寧為嫡母所告,下獄,罪而釋之」。

明憲宗之所以包庇他,是因為他也要干同樣的事。

英宗駕崩後,司禮監太監夏時與內閣商議國喪事宜時提了兩點「意見」。其一,錢皇后久病身殘,儀容不適合尊太后;其二,「子為皇帝,母當為太后,豈有無子而稱太后者?宣德間有故事」。簡而言之,該給大行皇帝「換妻」了。

既然要給大行皇帝換妻,那麼想給父祖換妻的徐永寧能有罪麼?至於禮法倫常,跟嗣皇帝的個人慾望來比一點也不重要。(其後耿夫人就不現明檔記錄,大概率也沒機會跟自己丈夫合葬了)

此事雖在內閣李賢和彭時的強硬反對下沒幹成,但憲宗和周氏並沒有放棄。

成化四年六月二十六日,慈懿錢太后崩,憲宗示諭內閣和禮部,為錢太后另擇葬地(不與英宗合葬)。群臣蜂擁勸諫,由於憲宗不納,雙方矛盾進一步激化。七月初三,禮部尚書姚夔率百官和在京三十六名勛貴齊跪文華門勸諫。

在憲宗的堅持下,朝廷被迫妥協以二後並立(「群臣會議有二後並配之文」)來換取讓步。雖然其後繼位的孝宗在周氏亡故後未依前議給她正式的皇后葬儀,但他也無視了周氏堵死錢皇后和英宗墓穴的小動作……

註:明朝皇后在身後有三項重要禮制權力,合葬、祔太廟、系帝諡(與皇帝共用諡字)。如果錢皇后不能與英宗合葬,後面憲宗大概率也不會同意她「祔太廟和系帝諡」,也就是事實上剝奪她的皇后名號。

口子開了就只會越來越大,有了前面的榜樣,後面明世宗不認「為人後者為人子」並把生父抬入太廟就不那麼「倒反天罡」了。而皇帝都放棄臉面開始務實地滿足個人慾望,大明的臣民們能不向君父學習麼?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悠然修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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