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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著名雜文家閔良臣一審獲刑3年其正在上訴

2026年1月15日,本網獲悉:近日,河南著名雜文家閔良臣被以尋釁滋事罪一審獲刑3年,其不服判決,正在上訴。

此前,閔良臣曾在看守所給朋友們寫信,表示寫文章無罪——"將來如果做了什麼判決,請你們相信,那都是政治判決。"

2024年4月,閔良臣突然被河南省鄭州市中原區警方抓捕,自此失聯,後知其因之前在海外發表過290篇文章,故被控涉嫌"尋釁滋事罪";2024年5月8日,他因在海外發表評論文章被捕,被指控在文章中"捏造虛假信息、誹謗信息詆毀我國政黨制度、政治體制及黨和國家領導人,損害國家形象,嚴重破壞了社會秩序。"後其案已被鄭州市中原區檢察院起訴並移交至法院。現獲悉閔良臣被判刑3年。目前閔良臣被羈押於鄭州市第三看守所。

閔良臣簡歷:1956年8月出生,河南省信陽市商城縣人,筆名謝天,前河南省第二紡織機械廠廠報編輯,多家報刊媒體副刊、評論版編輯,著名雜文、隨筆、時評作家,中國在押政治犯。

其早年失學,少年時期即開始謀生;文革期間,曾因中共政府發動"上山下鄉"(又稱知青下鄉、插隊落戶等,屬1950年代至1978年之間以毛澤東為首的中共政府發動的一場席捲全國的政治運動),而在農村務農期間當過民辦老師;

1980年6月,又被招工到一家國營企業當工人;從1986年起,其開始在報刊發表諸如隨筆《偏愛讀魯迅》、雜文《"某"的自訴》、散文《遙寄情思》等很多文章;1993年,其轉至該企業廠報《河南二紡機報》擔任編輯;

1998年,其因工作單位效益甚差,8、9月份的工資一直發不下來,其遂離開企業,北上謀生;最初是在河北日報旗下的《雜文界》(後更名《雜文月刊》)任期刊編輯,1999年春又在《河南日報》旗下新創刊《城市早報》做副刊編輯,以編輯雜文、隨筆、故事及評論為主;

2002年7月,因《城市早報》合併至《河南日報》旗下的《大河報》,故其做《大河報》評論、新聞版編輯;2003年春,其又在《鄭州晚報》做評論版編輯及評論員,直至2013年8月末因眼疾提前退休(2016年辦理正式退休);

自1980年代中期以來,其先後在海內外約300家報刊發表雜文、散文、時事評論、學術批評、文化隨筆、詩歌等共約200萬字,並在《城市早報》、《中國經濟時報》、《青年時報》、《鄭州晚報》、《質量萬里行雜誌》以及共識網、愛思想網、博客中國、香港東方日報旗下的"東網"等多家報刊、網站開過專欄;其文章曾被《報刊文摘》、《作家文摘》、《中外期刊文萃》、《新華文摘》、《雜文選刊》、《讀者》、《人文隨筆》及海外博訊網等上百家報刊、網站轉載,至今仍有大量文稿散見於網絡論壇,且主要以"社會隨筆"為主;由於近些年來其多在香港報刊和海外發表社會、文化隨筆,又因文章的批判性使中共當局某些高層人士不爽,遂一再觸怒有關部門,並於兩年之內被找過兩次訓話,令其工作差點被開除;2007年、2012年,其又先後編着出版《于丹為什麼這樣紅》和自費出版《胡適與容忍》、《歷史與真相》、《自由歌唱》三本隨筆集;據稱,至今其計算機文文件中仍有大量批判社會的隨筆,因政治原因而難以結集出版;

2024年4月,其突然被河南省鄭州市中原區警方抓捕,自此失聯,後知其因之前在海外發表過290篇文章,故被控涉嫌"尋釁滋事罪";2025年4月11日獲悉,其案已被鄭州市中原區檢察院起訴並移交至法院,不久在鄭州市中原區法院開庭受審。2026年1月,其被判刑3年。刑期至:2027年4與人。目前被羈押於鄭州市第三看守所(河南省鄭州惠濟區漢啟路與緯一路交叉口東北處,郵政編碼:45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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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閔良臣

筆名謝飛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56年8月

出生地點河南省信陽地區商城縣

居住地點河南省鄭州市中原區

教育程度中學

職業自由作家,《鄭州晚報》前編輯兼評論員(2013年8月因病退休)

筆會會員獨立中文筆會會員

拘捕日期2024年4月

拘捕機構河南省鄭州市公安局中原區分局

拘捕原因在海外發表290篇文章

罪名尋釁滋事

審判日期2024年4月23日(庭審),2026年1月15日(判決)

審判機構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

刑期有期徒刑三年

辯護人律師王勝生

關押地點鄭州市第三看守所(在河南省鄭州惠濟區漢啟路與緯一路交叉口東北處,郵政編碼:450043)

獄中情況不明

出獄時間2027年4月

家屬聯繫

捐款辦法

救助小組獨立中文筆會

個案現狀重點救助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維權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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