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周一(12月8日)似乎準備擴大總統解僱眾多監管機構負責人的權力,儘管一位關鍵大法官表示希望保護美聯儲免受政治壓力。
在長達兩個半小時的口頭辯論中,大法官們深入探討了總統川普主張幾乎不受約束的解僱機構領導權力的界限——儘管聯邦法律規定不得因政策分歧解僱這些官員。
布雷特·卡瓦諾(Brett Kavanaugh)大法官直截了當地詢問了總檢察長D·約翰·紹爾(D. John Sauer),經濟學家們擔憂川普在此案中全面獲勝將危及美聯儲理事會的獨立性。
「我對此表示認同,」這位川普任命的大法官表示。
不過,卡瓦諾與另外五位保守派大法官仍如預期般基本採納了政府主張——總統有權加強對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國家勞資關係委員會(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等數十個行政部門監管機構的控制。
尼爾·戈薩奇(Neil Gorsuch)大法官指出,這些委員會構成由未經選舉的官僚管理的「第四政府部門」,其運作方式不當,且不受總統或國會直接監督。
周一審理的案件涉及川普解僱民主黨委員麗貝卡·斯勞特(Rebecca Slaughter),她自2018年起在聯邦貿易委員會任職。最高法院將於明年1月審理另一宗案件,涉及川普試圖解僱美聯儲理事麗莎·庫克(Lisa Cook)。
川普於3月解僱斯勞特後,她提起訴訟要求復職,主張其解僱違反聯邦法律——該法律規定總統僅能在委員存在「工作不力、瀆職或違法行為」時予以解職。
川普並未指控斯勞特存在此類不當行為,僅稱其繼續在FTC任職「與政府優先事項不符」。儘管1935年最高法院裁決曾確認該解僱限制條款合憲,川普仍主張該條款違憲。
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將這項90年前的先例(即「漢弗萊執行官案」)稱為「乾癟的外殼」,暗示其對當今已無實際意義。
預計最高法院將於明年7月作出裁決。

資料照片Kenny Holston/The New York Tim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