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大陸 > 正文

中國多起死傷事件瞞報 掩人耳目之意昭然若揭

「一場死四⼈的事故,官⽅為何能拖⼋天才公佈?」「十堰車撞人事件已逾48小時,我在等一份官方通報」……

中國江蘇省啟東市和湖北省十堰市,10月下旬先後發生景區觀光車墜海和小學外撞人事件,分別造成四人遇難和一死四重傷。兩地官方分別在事發八天和三天後的深夜,才首次對外通報事故,一時輿論譁然。

今年4月以來,中國引起全國關注的公共安全死傷事件中,至少10起的首次通報時間是在事發兩天後。一些事故更是在事發超過10天後,在外省媒體引述知情人士和網民爆料報道後,當局才發佈通報。

南京大學紫金傳媒智庫研究員燕志華接受《聯合早報》採訪時說,官方通報在中國已成為「超級媒體」,「所有人都看,同時在通報前,好多突發事件百姓都不知道,通報後大家反倒都知道這個事了」,因此要不要通報、何時通報,成了地方涉事部門最大的困惑。

遲到的事故通報

啟東官方10月26日凌晨0時51分發佈情況通報稱,當地圓陀角旅遊度假區內一輛觀光車,10月18日遭強風衝擊側翻落水,造成四人遇難。通報感謝網民及媒體關注監督的同時,也「敬請大家不信謠、不傳謠」。

這起墜海事故在官方通報前便已在網絡上流傳多日,湖南媒體《瀟湘晨報》曾向啟東多個政府部門求證,得到的是「不清楚」「不知道」「等通報」等回應。

曾任職央級官媒高層的華中科技大學教授曹林,在個人微信公眾號撰文稱,「半夜雞叫,必有蹊蹺」,他認為啟東選在夜深人靜的凌晨通報,是「遲報」和「掩報」,「掩⼈⽿⽬之意昭然若揭」。

曹林此前在新聞行業工作近20年,他撰文說:「無法理解在⼀個信息如此透明、技術如此發達、通報渠道如此寬⼴的時代,這麼大的事竟然八天後,才在媒體倒逼下很不情願地發了個通報,缺乏對公眾知情的尊重。」

在這個情況下,異地報道再此填補了部分信息空白。今年以來,中國已有多例被異地媒體和輿論倒逼、姍姍來遲的公共安全事故通報。

中國湖北省十堰市的重慶路小學附近,在10月22日放學時段發生汽車衝撞小學生事件。當地警方在事發三日後的深夜,才首次對外通報事故。(互聯網)

啟東事故四天後,十堰一小學附近在10月22日放學時段發生汽車衝撞小學生事件,引起輿論沸騰。當地警方最終在10月25日凌晨2時許對外通報,48歲男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一死多傷,已被刑事拘留。

緊接着,四川省成都市一輛超載麵包車,在10月28日凌晨4時許追尾重型半掛車,造成六死五傷,死者多為打零工謀生的六旬女性長者。有湖北和重慶媒體10月30日披露這起事故後,成都警方才發佈警情通報。

一些地方的事故通報遲到更久。9月導致三名保潔員死亡的浙江紹興地鐵撞人事故,和廣東東莞5月下旬致五人死亡的汽車墜橋事故,分別在河南和上海媒體事隔10日後的報道「倒逼」後,當地官方才進行首次通報。

更早之前,山東滕州一輛汽車在5月初撞向巴士站等車民眾,有六人罹難。事故監控視頻很快在網絡瘋傳,但當局卻遲遲未通報。此事引起官媒《環球時報》前總編輯胡錫進疾呼,希望各地不要輕易開遇事不向社會通報的先例,「那樣對我們的信息公開和社會治理規則將產生不好影響」。

山東滕州5月初發生汽車撞向巴士站等車民眾的事故,有六人罹難。當局事後遲遲未通報,引起官媒《環球時報》前總編輯胡錫進公開呼籲,希望各地不要輕易開遇事不向社會通報的先例。(互聯網)

分析:中國法規對通報時限存模糊地帶

中國實際上通過突發事件應對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及《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等法規政策,一定程度上規定了公佈突發事件信息的時限。

這些法規文件要求,政府部門應及時向社會公佈突發事件信息,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社會影響較大的,一般應在24小時內舉行首場新聞發佈會;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最遲在五小時內發佈權威信息,其他政務輿情應在48小時內回應。

一名長期關注中國社會事件、要求匿名的律師指出,根據規定,官方通報的時限「基本是在24小時」,正常情況下超過時限意味着違反中央規定,但其中又存在模糊地帶,「什麼是輿情,什麼東西需要通報,這就是有空間的,不是很具體」。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治理研究院今年的一篇論文發現,2020年以來42起引起中國公眾廣泛討論的突發公共事件中,45%的官方通報是在事發逾24小時後發出。

上述律師直言,通報遲到的底層邏輯還是「瞞報」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發就沒人知道沒人管,把聲音壓下去,上面就不知道了。(他們)害怕影響一系列的東西,比如升遷、評文明獎等。」

他補充道:「實際上我們看到一次的時候,很可能有更多的是被完美隱藏下去的。」

從事輿情研究多年的燕志華說,中國目前沒有明確的通報時間要求。「以前(規定)說的是新聞發佈會,但通報這種東西好像都比較柔性,完全取決地方輿情應對的意識。」

他認為,中國公共部門的輿情應對已形成比較完整和及時的機制,但一些地方領導可能缺乏足夠輿情素養,「覺得不報或者報慢一點,有時反倒在這個環節卡殼了」。

燕志華說:「有時這個地方不願報,高層領導直接打電話給當地一把手,要求儘快通報。為什麼呢?因為事情不報就像用紙捂着火似的,最後一舉燃爆,後果不言而喻,那不如早點通報。」

除了自上而下的領導問責,認為通報已是中國「全民報紙」的燕志華也提到,中國網民往往希望能儘快看到通報,成為自下而上推動中國透明進步的力量。「網絡輿情正在倒逼中國成為一個真正的民主社會。」

觀察人士:中國應讓調查記者更活躍

旅居日本的原中國刑辯律師伍雷接受本報採訪時說,中國有工業生產事故、群體性事件,「甚至有黨和政府不喜歡的那種事件」,事件性質的劃分非常複雜,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多長時間內通報,考慮標準要參考社會維穩需要;但又有規定稱應「及時」回應關切,「似乎又承認實際上政府是有這個義務的」。

伍雷認為,中國的通報不是為了回應外界關切,而是「引導輿論」。

他觀察到,官方通報經常使用「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不傳謠」等措辭,透露出明顯的維穩用意。他認為中國「社會矛盾已非常尖銳」,而當局近年對社會事件已形成熟練維穩措施,這包括對媒體、當事人的管控等。

他以廣東珠海去年致35死43傷的越野車蓄意撞人案為例說,兇手被迅速逮捕和執行死刑,但「這個人身上發生了什麼事?他對社會為什麼不滿?原因是什麼?我們如何改進?我們連改進的機會都沒有」。

伍雷提醒,高壓維穩可能帶來的是慘痛的轉型代價。「如果有什麼建議的話,我希望至少可以讓我們的調查記者、媒體能更活躍一點。」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聯合早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25/1124/23099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