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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囯付|從顧萬明與本人遭遇看中共的土匪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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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圖來源:東方日報

據自由亞洲廣播電台2025年2月11日披露:新華社老記者顧萬明因公開呼籲調查前總理李克強的死因,去年11月被上海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一年,並被新華社取消退休待遇。這則消息使筆者由顧萬明在中共國的遭遇聯想到了本人的遭遇和中共的土匪本質。

本人2015年初從教師崗位退休,因信仰「真、善、忍」修煉法輪功講真相,於當年12月被中共政府刑事拘留,2016年12月被以「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枉判4年6個月徒刑。在漫長的牢獄生活中,自然我會想到出獄後退休待遇問題,詢問別人都說退休後坐牢的人退休金照發。

2020年我刑滿回家後,詢問學校、派出所、教育局老幹部科、區級政法委等機構和個人,都說退休後坐牢的人應該保留退休待遇,因為古今中外都有「老有所養」的通則。尤其政法委副書記說得更好:「一定會給的,小貓小狗還得給些食物吃呢,一個堂堂的人怎麼會不讓有飯吃呢?」但我到社保局退休金發放科要求發給退休金時,他們卻說,省財政廳把你的名字從電腦系統中刪除了,沒有你的這筆錢,沒法給你發。我向他們索要國家的法規文書。他們讓我自己到網上查找。查找的結果是沒有任何一個文件明確規定退休人員坐牢後取消退休待遇。於是我問他們怎麼辦?回答是:「等政策,何時上邊有政策說給,財政廳電腦系統恢復了你的名字就給你發。」

我就隔一段時間去問一問政策出來沒有,區政法委副書記說,他們跟省里反映了我的事,省里說,正在對此問題進行調研,等調研結果出來就會有政策出台。還說時間不會太長,要耐心等待,一定會讓你有碗飯吃的。我信以為真,就耐心等待。等的結果卻是遙遙無期。我依據相關法律提起行政訴訟,期望依靠法律捍衛自己的生存權,卻遭到拒絕受理的待遇。直到近日看到顧萬明的遭遇,才知道是這是有文件規定的,即人力資源部、社會保障部和監察部2012年下發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1]這使我明白了地方政府說的那些話都是騙人的謊言。估計是中共最高層有秘密規定不讓他們泄漏或者他們自己怕對我造成嚴重刺激而有意隱瞞。因為不讓退休人員有飯吃是違背人性、傷天害理、到任何地方都說不過去的行為。尤其對信仰「真、善、忍」沒有違反任何法律沒有任何罪過的人更是如此。做違背天理的事卻不明說出來而用各種理由糊弄搪塞,中共就是這樣的流氓土匪團伙。

我網上查詢了一下,被中共取消退休待遇的人其實還是很多的,其中有被判刑的,也有沒被判刑的。下邊略舉幾例:

例一,中央黨校教授蔡霞。據維基百科記載,蔡霞(1952年10月—),女,生於江蘇常州,中共中央黨校黨建教研部教授(2012年退休),在黨校任職近40年,研究方向是意識形態和民主政治、執政黨建設。原為馬克思主義者,支持中國共產黨實行黨內民主,被視為黨校的自由派學者。2020年6月,蔡霞因為其紅二代身份並嚴厲批判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而引起轟動。同年8月17日,蔡霞被中央黨校開除黨籍,並被取消退休待遇。

例二,河北省邢台市電台退休主播陳伯星。大紀元2024年11月29日報道:河北省邢台市72歲的廣播電台退休主任編輯、法輪功學員陳星伯在陷冤獄3年間,被非法開除公職,扣發養老金。他對原單位和社保局的訴訟不被立案,並因持續遭到騷擾、威脅而被迫離家出走,至今音信全無。

除了陳伯星,網上隨手一查,還能找到很多法輪功修煉者被判刑和剝奪養老金的例子,甚至錦州地區九位法輪功學員不但被取消養老金待遇而且還被要求返還已經領取的養老金。

據筆者了解,凡是事業單位退休坐牢的(也有沒坐牢但得罪當局的)都被取消了退休待遇,如上邊例子中蔡霞、顧萬明等十幾人和我家鄉的一個鄉政府幹部。全國各地究竟有多少筆者查不到數據,估計會是個很大的數字。理論上,如果是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人交夠了社保,那麼坐牢出來是可以領取社保金的。但是中共治國並不是依靠法律,而是依靠不受制約的行政權力,所以如果是所謂的「邪教」或者是訪民、異議人士等不那麼馴服、要求公民權利的退休人員,當局也會以停發退休金作為要挾或者懲罰。

老人喪失了勞動能力,應該老有所養。但是中共連老人的基本生存權都不保證。在絕大部分農村,老人只有每月100多元人民幣的養老金,別說養老,只買謀生的食品和支付水電費也不夠。城鎮的官員和企業人員退休待遇也差別很大。我通過自己的遭遇才明白,在政府和事業單位退休的人一旦坐牢,還不如企業人員。[2]

雖然中共不顧傳統文化最基本的「老有所養」的傳統價值,卻偏偏要掛傳統文化的「羊頭」。習近平的講話中有許多重視恢復、發揚光大中國傳統文化的內容,如:2022年6月3日習近平說,「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是中華民族的精神命脈,是涵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源泉,也是我們在世界文化激盪中站穩腳跟的堅實根基。」但習和中共對傳統文化中最基本的概念「老有所養」卻棄之如敝履。

中共的養老政策從一個側面暴露了它的土匪流氓本質。

一,把憲法當幌子。文明的現代國家都有限制政府權力的憲法。中共為了彰顯自己也是現代文明國家,也要掛上「憲法」這個幌子。但在執政過程中卻把憲法當作廢紙。憲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第四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中共卻對這些條款視若無睹,常以捏造的「莫須有」罪名或理由取消老年人的退休待遇,剝奪他們的生存權,這是明顯的無視憲法。

二,一般法是擺設。中共以憲法為原則制定的一般性國家層面法律,如《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立法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都有保護退休人員養老待遇的條款。根據中國法律規定,公民享受養老金,需具備兩個條件:一是繳費至滿十五年、二是到達退休年齡;而取消公民養老金,只有一個條件:就是公民去世。這麼多經人大通過的國家級層面的法律都規定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應得到保護而不能被剝奪,但在現實中,這些法律條款都成了廢紙。對於政府和事業單位的良心犯一定要執行那個部門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暫行處分規定》,國家級的法律反而成了擺設。

三,「階級鬥爭」觀念陰魂不散。中共和習近平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韙,不顧傳統理念和法律取消老年人的養老待遇,是「階級鬥爭觀念」陰魂不散的表現。中共把一切不馴服其統治的人,統統視為官僚統治階級的「階級敵人」,要堅決與之鬥爭。政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中共視為自家人或者說家奴,自家人坐牢定性為敵我矛盾,那就是「叛徒」,比一般的階級敵人處罰要更加嚴厲,所以對待家奴就用中共的家法而無視國法,這就是《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確定判刑後退休人員相應降低或者取消退休金待遇的理論依據。

四,中共歷來說一套做一套。習近平及黨中央推行脫貧致富奔小康政策,說了很多漂亮話,例如「脫貧路上一個也不能少」。習還曾說過「全面小康路上一個也不能少。」但做的卻恰恰相反,當那些被枉判或沒判刑而被它視為危險分子的老人們賴以養老活命的退休金砍掉取消,他們年老體弱沒有勞動能力,又如何能夠脫貧!

中共宣稱要依法治國、以德治國。手段卻是流氓治國。中共一邊吹噓「東升西降」,另一方面卻是貧窮弱勢的老年人老無所養。自古以來虐待老人都被視為大逆不道,必會天怒人怨人神共憤,是一定要遭到惡報的。目前中共墮落衰敗到如此內外交困搖搖欲墜的地步,就是遭到惡報的後果。它的流氓本質決定它決不會自愧自悔棄惡從善,必然還會迫害包括老人在內的所有對他不滿並敢於表達的中國人,並且必將會引起更多更強烈的反抗。在這惡性循環中,中共也定將可恥地滅亡。

注釋:

[1]第七章,第四十四條規定:已經退休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違法違紀行為應當受到處分的,不再作出處分決定。但是,應當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的,相應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該規定下發到縣級社保局,是必須執行的。不執行發下的要求追回。全國所有坐牢的都要被取消退休待遇。連沒坐牢的蔡霞教授的也被取消了。

[2]搜狐:退休人員服刑期滿後退休金降低或取消或續發,什麼情況呢?https://www.sohu.com/a/540950290_803253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議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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