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起因為家庭糾紛被強制綁進精神病院的案件,很能反映精神病院剝奪人自由的野蠻粗暴、權力之大。《鄭州晚報》首發,被「民生觀察」、「新浪河南」與知乎等多家網絡平台轉載的一個案例:
鄭州汪飛(汪w樺)董事長事件
49歲的汪飛(化名)是河南省酒類銷售的大腕兒,他經營着一家酒業銷售公司,自己是董事長。
2012年7月20日,他早早來到公司,和員工一起忙碌着生意。不知何時,一輛救護車停在公司門口,車上下來6個彪形大漢,直奔汪飛而來。「就是他!」瞬間,汪飛就被幾名彪形大漢包抄並按倒在地。還沒等在場的員工愣過神,汪飛就被控制得嚴嚴實實,繼而強行搜身,手機、勞力士手錶等物品被全部擄走。「你病得很重!」「我沒有任何病,我沒有……」不容分辯,汪飛就被強行架上救護車,拉到了鄭州某精神病醫院。
等汪飛明白時,他已徹底失去了人身自由。醫院戒備森嚴,他被綁在病床上。「我真的沒有病,正常得很。」被強行拉到這家「戒備森嚴」的精神病院後,只要有機會,他都極力向醫生解釋自己沒有精神病,然而醫生根本不聽,反認為「病人」已失去理智,是不想配合治療。汪飛說,進到醫院,「我的手腳全部捆綁到病床上,腰間還系一根繩子,這樣的捆綁持續了24個小時」。住院後,醫生、護士強行撬開汪飛的嘴巴「餵」藥,還注射針劑。汪飛稍有解釋或不配合,醫護人員就打他。因為病房「與世隔絕」,他的活動範圍僅限病房、樓道,裏面都是穿着病號服的精神病人。沒人可以溝通,也不准和外界聯繫。
……
胞弟、公安民警、律師反覆交涉,鄭州某精神病院就是不「放人」。
汪飛知道這一切都是前妻「設計」的,可是,他不明白,醫院為什麼不做檢查,單憑前妻的一句話,就認定他是精神病人。「被精神病」80多個小時,醫院逼他口服、靜脈注射藥品,並被無端捆綁、毆打,苦不堪言。
小汪又向幾家媒體反映,迫於各方面壓力,當晚6點30分左右,已失去人身自由長達80多個小時的汪飛才獲得自由。」[2]
還有知乎用戶目睹其他人被強制綁進精神病院的情況:
這個人幾乎沒粉絲,回答時間也很晚,因此本回答在我看到和複製時,只有10個贊和7個評論,但我卻看的心驚肉跳:
一天周末中午我剛停好車,看見醫院正門處幾個人在爭執,走進了看到是一個中年男人,一個略微年輕的女人,一個二十歲左右的年輕男人,圍着一個坐在輪椅上的中年女人。
那中年女人對把着她胳膊的年輕女人說:我沒病,別送我進去。
那年輕女子敷衍着:嗯,你沒病,咱就進去看看。
中年女子搖頭,猛然起身想要離開!
三人把她圍住,死死拽住她。
她哀求:我真沒病啊!
年輕女子轉身進了醫院,大抵是去喊醫生了。
中年女子對一直拉着她的二十歲左右的年輕男人說:傻孩子,你把媽送進去媽就完了。
她兒子目光茫然卻並不說話。
過一會,醫院裏衝出幾個推着急救車膀大腰圓的護工。
女子被架上了急救車。
其時,四周很多人在圍觀,議論紛紛。
我曾問了一句那女子身邊的親屬:我看她不像有病啊?
但沒有人理會我……
而除了我這句半疑問……至始至終,再沒人幫她說一句話,也沒有人聽她說一句話,更沒有人認真回她一句話。
因為大家認為她是精神病!
儘管她打扮得體,言語清晰,思路也未見混亂,更不曾做出暴力舉動,但她還是被送了進去。
而我始終記得她被人死死壓在急救車上後說的一句話,也是唯一的一句話:我完了!
是啊,她完了!
一輩子被打上精神疾病的標籤,一輩子只要有自我情緒的流露,觸及了誰影響了誰,就會被道德綁架:你看,我就說她有精神病吧!
而當時說完那句話,她就再也不掙扎了,這可能就是哀莫大於心死吧……
無能為力,只有記錄!」
還有一些遭受性侵和其他傷害的受害人,不僅沒有得到良好幫助照料,反而被送進精神病院,遭受二次傷害。在知乎提問「精神病院發生過哪些細思恐極的真實事件」下,知乎用戶「鄧學長」(迄今10600多粉絲、41000多贊同、5900多感謝、7400多收藏,本回答得到26000贊同、有5500評論)曾因抑鬱症自殺入院,在醫院目睹了一幕絕望而悲慘的場景:
……
我記得有個女生,被繼父虐待強姦,後來瘋了,但是也會有醒的時候
那個時候我白天就跟着照顧我的護士阿姨到處走,就是綁着繩子,她走哪裏我走哪裏,
我白天不會犯病,除非我媽給我打電話或者突然出現
所以說,我一直很特殊,有的新人的家長一直以為我是扮成精神病的護士
有次,那個女生發病後注射了鎮定劑,我剛好跟着護士阿姨去拿藥,然後護士在門外準備她需要的藥品和食物,我站在門口,門上的小窗是打開的,能看到裏面一切,也能聽見聲音
那女生突然醒了,然後不停地動,喊着,為什麼要綁着我,為什麼啊,然後一直說她繼父是壞人為什麼沒有把他綁起來卻要綁自己
護士阿姨就拉着我說去喊醫生,說藥效過得太快了
我就一直聽到她在裏面大哭,說為什麼不把壞人抓起來
那個時候,是有多麼的絕望,在一個小房間裏,就那麼哭着
其實很多時候,他們會突然清醒,然後發現自己被綁着,然後陷入黑暗,然後當你發現的時候,他又瘋瘋癲癲了
……
以上這些案例,都證明精神病院往往可以在毫無證據、沒有必要性情況下,強制剝奪個人人身自由、押送進精神病院,並在精神病院對公民進行虐待。這些案例只是冰山一角,僅我個人就在多個平台搜集了上百個較詳細案例,因篇幅關係無法全部列舉。簡單而可靠的推測,還有更多類似的事件,因為當事人及其家人無力或不願發聲,並未被貼上互聯網平台。但以上例子即觸目驚心。
即便並非強制送入精神病院、不是「被精神病」,而是真的有精神病或不得不送院的人,在精神病院同樣會遭遇類似虐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