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她們之間,曾經有過一段不為人知的「過節」。
1、瓊瑤與范冰冰的相識
熟悉瓊瑤劇的觀眾都很清楚,想要成為瓊女郎,不僅要會演戲,還要人長得美。
陳德容與劉雪華這些瓊瑤劇中的御用女主角,其實都是瓊瑤「欽點」選中的。
瓊瑤對劇中人物的選擇十分苛刻,一般人難以入她的眼,但瓊瑤如果看上了某一位演員,她也一定會想方設法爭取對方的同意,讓對方來參演自己的劇。
就比如陳德容,瓊瑤曾為了讓陳德容飾演《梅花烙》中的角色,不惜等了她3年。
而說起范冰冰與瓊瑤的相識,其實與劉雪華有很大的關係。
劉雪華在與范冰冰合作拍戲的過程中,發掘了范冰冰,於是,她將范冰冰推薦給了瓊瑤。
起初,瓊瑤對范冰冰的印象極好,還有意安排她飾演《還珠格格》中的紫薇一角。
但台灣方面有規定,主角不可以全部由內地演員擔任。
而當時小燕子已經確定由趙薇飾演,所以最終范冰冰只能出演金鎖這一角色。
可隨着《還珠格格》的迅速躥紅,劇中的兩位女主角名氣越來越大,范冰冰雖然也被人們所熟知,可人氣卻遠不如趙薇與林心如。
或許從這部劇開始,范冰冰就已經有了心結。
2、對峙公堂
誰能想到,瓊瑤作為范冰冰曾經的貴人,後來兩人卻鬧到對簿公堂的地步。
事情的起因是范冰冰過於心急。
范冰冰當時很想快速打開知名度,而當時的她,已經和瓊瑤公司簽約,理應履行合約規定,服從公司安排。
可范冰冰卻不甘落於人後,在《小李飛刀》有意邀請范冰冰出演時,范冰冰冒着違約的風險,欣然接受了。
由於范冰冰的這一舉動違反了合約內容,於是,公司方面向范冰冰提出了索賠100萬元的要求。
當時范冰冰的人氣不高,發展不溫不火,100萬對於那個時候的她來說,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後來,雙方鬧上了法庭,最終違約金降至20萬元,可即便如此,這筆錢對於她而言,也是難以承受的。
最後,范冰冰的母親只得抵押房產才湊足了這筆錢,而范冰冰與瓊瑤之間的關係也徹底變質。
3、心有不甘的范冰冰
這場官司過後,范冰冰卻仿佛開竅了一般,開始在圈內混得風生水起。
范冰冰也憑藉自己的努力,徹底擺脫了「丫鬟」金鎖的命運,成為了家喻戶曉的「范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