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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介」與「拐賣」之間,山西和順事件細節再追問(圖)

一個月前的12月10日,山西和順縣聯合調查組發佈了「女碩士花花被收留」事件的初步調查結果。長期關注人口販運和精障權益的自媒體「自由娜拉」很快就公開提出了幾點有力的質疑,可惜在社交媒體上傳播得不夠廣:

1,官方和家屬對花花走失時間說法不同,分別是2011年5月和2010年初;

2,有記者在地採訪的村民指最早「收留」花花的另有一男子,事實如何?和通報中發現花花的女村民郭某,以及最終「收留」她強迫婚育的張某,三人間有何關係?確定沒有金錢交易嗎?

3,網傳花花還育有一子被「送養」,是否涉嫌「親生親賣型」拐賣兒童罪?(畢竟張某及其侄女一直哭窮,此次案發也是因為侄女想幫「二嬸」尋親後才能落戶獲取低保待遇)

我當時看到調查通報,對於這個女村民郭某扮演的角色也產生了直覺上的懷疑。沒想到,官方遲遲不給出更新的調查結果,反倒是張某侄女「小核桃」又忍不住跳出來,給自家「補刀」了。

我關注這個賬號很久了。她曾經為了自辯,公開曝光過很多細節,比如:證實花花走失是十五年不是警方說的十三年;花花在被「收留」前,曾在村附近橋洞下被多個光棍強暴;甚至花花還生過兩個孩子(一個送養一個夭折)據網友說也是她直播時講出來的。

輿情發酵後,她的抖音賬號暫停了直播,沉寂了近一個月。但就在1月6日,她發了一則最新視頻,竟自然而然地談到了通報中的這位女村民——

抖音賬號「小核桃」視頻截圖。

誰能想到,這位好心的老大娘,不僅把花花帶回家,給了她「一口熱飯」,還跟張某的爸爸一起攛掇了這門「婚事」?

按照官方通報,這中間只隔了「數日」。讓我們斗膽猜測一下:這位老大娘要是伸手要個「婚姻介紹費」,或是假託是娘家要個「彩禮錢」,不過分吧?

這個魔鬼般的細節,讓我想到了最近拐賣倖存者楊妞花接受人物專訪,矢口否認當年「奶奶」掏錢從人販子那裏把她買下來可能涉嫌「收買被拐賣兒童罪」,原因只是「奶奶」不知道她是被人販子拐來的。

但是,收買方對兒童交易的需求本身就刺激和培育了賣方市場,賣方自然有很多藉口和託詞,比如包裝成送養。這也是為什麼許多法學家一直在呼籲「買賣同罪」,從源頭減少「人口交易」,「不知情」不是逃避法律公平裁決的理由。

「好心人」會不會違法呢?我們可以看下面這個司法判例:

裁判文書網(2016)川1324刑初166號裁判文書。

所以現在的案情關鍵,還是落在了,雙方到底有沒有金錢交易(似乎拐賣婦女罪的認定,並不像販賣親生小孩一樣,對於金錢交易有一個「合理範疇」的界定)。

回過頭來說,「小核桃」不斷為自己的二叔張某「鳴冤」,有道理嗎?考慮到農村基層治理和公共服務供給的差距(「小核桃」們樸素的正義感也會指向公權力機關尋親不力是一切的導火索),也許還是會有很多人覺得「情有可原」。就像面對鐵鏈女事件,也總有人對幾個未成年孩子的命運更加共情和哀嘆——從此以後他們有了一個「強姦犯」父親和廣為人知、飽受污名的「精神病」母親。

但是請注意,公眾努力發聲想要的結果,恰恰就是「小核桃」的這句「如果」——

抖音賬號「小核桃」視頻截圖。

為什麼眾多網友和農村村民們之間有這麼大的認知錯位呢?這個鴻溝,也許就像農村人看着城裏「反婚反育」的高知單身女性一樣遙遠得不可理喻。這是古老的婚姻制度向現代社會文明跨越的一道「天塹」——差別就是,女性被迫犧牲自主性,去維繫和成就一個家庭,以換取在世界上的一個位置,不再是天經地義。

一個普通女子享有的權利,憑什麼放在一個精障女子身上,就活該被剝奪?因為精神問題帶來的間歇性的「自主能力」缺失,尤其需要受到法律保障、由社會支持來補足。這不意味着代替她去做決定,而是需要在充分理解她的基礎上、以實現她的最大利益為目的,儘可能地支持她。

為什麼即便熱度被控,很多網友還在自發日復一日地追問花花「被收留事件」?因為,「小花梅」是很多人心裏的一道傷疤。而對我來說,從來都不只是「小花梅」,而是「小花梅們」。

本號的許多讀者都是因「鐵鏈女事件」而來,Belonging Space應該算得上是在網上最早針對事件發起網絡集體行動的平台。當時,我們最在意的一項工作,就是搜集全網曝光的拐賣精障女性案件線索。如果是在一個健康的公民社會,真正有全民參與和監督反拐(中國反人口拐賣國家行動計劃也是這麼寫的),也許每一個受害精障女性,都能得到及時的「解救、安置和康復」。

博主「基本常識」在上月評論山西和順事件時,曾經反問過廣大網友,「鐵鏈女事件」後全國發起全面深入排查整治的打拐專項行動,可曾聽說過查出並解救了哪一位被拐婦女?「當時我也曾天真地以為這件事會成為中國特定歷史階段拐賣婦女現象的一個終結點,以為江蘇省和全國各省真的會借着這股輿論力量去解救婦女懲治罪犯。事實證明,我還是太幼稚了。」

他說,「豐縣鐵鏈女事件被定性為偶發個案的那一刻,其他被拐賣、被拘禁的精神「失常」婦女的命運就已經被宣判了。」這句話讓我讀來非常心碎,因為這就是我們的遭遇:不到兩周,線索徵集網站被關停下線、記載70多條線索的表單被有關部門「收繳」、持續大半年的約談……

但你要問他們,這些婦女的下落如何,解救了沒有,只有「無可奉告」。他們唯一關心的是,這些個案的輿情風險有多高,有沒有被外媒所報道。

2022年2月11日,某網絡協作平台為線索徵集表單提供平台永久域名,3天後收到通知緊急關停。

我們明明比更多人看到了更深更遠更黑暗的角落,我們明明有機會解救更多的受害女性,為什麼我們剛剛準備出發就被按倒在原地?是因為我們還不夠勇敢、不夠堅韌、不夠成熟嗎?為什麼受到網暴的是我們,被造低劣「黃謠」的是我們,所有的施害者卻逍遙法外隱於塵世?

「自由娜拉」近日發起的線索徵集平台。

當我近期在網絡上看到這份表單的時候,我哭了。我沒有第一時間在朋友圈轉發,因為我完全知道發起人所承擔的風險。我只能在心底里為這些冥冥中「接棒」的行動者們祈禱。好在,如發起者所說,這是個架設在海外的平台,不那麼容易被「不可抗力」擊倒。(目前表單已經填寫了近40條,如果看到這裏,請幫助ta們一起轉發。)

而在昨天,我又看到了一份「全國被困緬甸受害者家屬聯合求救文檔」,據說很快就有1000多人留言填寫家屬受害經過。然而今天中午再點進去,發現顯示「文件分享已停止」。發起博主說,「之前也停止過分享,因為有人惡意留言,後面又恢復了。」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

其實,建設一個公開的受困者線索舉報平台,本應該是國家職責,但當民間社會不得不介入補位時,大家最樸素的訴求,無非是希望每個人都能平等地得到法律保障,而不是必須要鬧到輿情熱點,才能進入法治渠道。一次,兩次,熱度越來越難推高,人們也越來越麻木,整體消耗的是社會信任。

我不知道,這兩份表單還能生長出怎樣的生命力,我能做的只是把它們轉發出來,希望它們或多或少留下一點點歷史的印記。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Belonging Space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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