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李鵬親自擔任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主任,宋平(當時任國務委員兼國家計委主任)、宋健(當時任國務委員兼國家科委主任)任副主任。到了1988年4月李鵬正式出任國務院總理時,這個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主任就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國務院副總理姚依林接任。1989年4月3日,李鵬主持中外記者會。當荷蘭記者提問道:「在人大剛開會時,一些人大代表對三峽工程提出一些批評意見。我想問李鵬總理,您是否不管有什麼情況,還繼續搞這個工程?」李鵬請在場的姚依林回答這個問題,並介紹說,他是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主任。姚依林代表中共中央和國務院表態說:「三峽工程現在有爭論。主張建設三峽工程的人是有道理的,反對上三峽工程的人也是有道理的,因此這個問題還要經過詳細的論證。我認為,三峽工程在今後5年之內是上不去的[7]。在現在治理整頓期間的計劃以及將來的「八五」計劃都不會有大規模上三峽工程的計劃。因此現在不必花很大的精力去爭論。將來如果要上三峽工程,肯定要經過人大批准的。」1989年4月3日距離6月3、4日只有兩個月的時間。六四屠殺改變了一切。如李鵬在《三峽日記》中所寫,江澤民就任中共中央總書記以後,第一次出京考察的地方就是三峽垻址。江澤民第一次出京考察的時間是1989年7月22日,離1989年6月4日只有47天。筆者以為不是江澤民在這47天中產生了要堅決支持三峽工程上馬,而且是當上總書記後的第一要務,而是江澤民在接受鄧小平、陳雲、李先念等老人擔任總書記時接受的必要條件。
1990年7月6日至14日,國務院召開三峽工程論證匯報會。新華社7月6日發佈題為《長江三峽工程論證匯報會在北京舉行》的報道,出席會議的有李鵬、姚依林、田紀雲、吳學謙、秦基偉、程子華、阿沛.阿旺晉美、孫孟起、王丙干、宋健、鄒家華、李貴鮮、陳俊生、王任重、周培源、錢正英等。
請讀者注意一下中共領導人的排序,國務委員鄒家華排在國務委員王丙干、國務委員宋健之後。7月13日,江澤民、李鵬、姚依林等接見了參加三峽工程論證匯報會的專家並與他們一起照相。晚上,江澤民、李鵬、姚依林等招待與會的民主黨派人士。在餐桌上周培源先生最後一次勸阻中共最高層,在三峽工程決策上要謹慎從事。周培源先生說,明天李鵬總理可能要對三峽問題表態,但是還有些問題研究得不透,一是三峽庫底有無礦產資源,二是人防安全問題。但是江澤民、李鵬等不聽勸阻,依然一意孤行。1990年7月14日,李鵬主持三峽工程論證匯報閉幕會。在這個會議上決定將《長江三峽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提交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審查,同時決定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由鄒家華任主任,王丙干、宋健、陳俊生任副主任[8]。就在國務院召開三峽工程論證匯報會的九天中,鄒家華在黨內、在國務院內的排位升到王丙乾和宋健之前。可見,「臨危受命」,擔任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主任,是鄒家華仕途上再進一步的關鍵。
1990年8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9]稱,今年七月,國務院聽取了三峽工程論證領導小組關於三峽工程的重新論證情況匯報,並同意將重新提出的三峽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提交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審查。鑑於一九八六年組成的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工作變動,需作適當調整。經國務院批准,國務委員兼國家計委主任鄒家華擔任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主任,國務委員兼財政部部長王丙干、國務委員兼國家科委主任宋健、國務委員陳俊生擔任副主任。水利部部長楊振懷、農業部部長劉中一、能源部部長黃毅誠、交通部部長錢永昌、機電部部長何光遠、林業部部長高德佔、建設部部長林漢雄、地礦部部長朱訓、物資部部長柳隨年、國務院副秘書長劉仲藜、國家計委副主任陳光健、國家科委副主任蔣民寬、財政部副部長遲海濱、人民銀行副行長郭振干、國家環保局局長曲格平、國家地震局局長方樟順、國家土地局局長王先進、國家氣象局局長鄒競蒙、中國科學院院長周光召、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劉國光擔任委員。國務院辦公廳的通知繼續寫道: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水利部(不另增加編制),負責審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楊振懷(兼);副主任:陸佑楣(能源部副部長),張春園(常務,水利部副部長)。根據工作需要,由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辦公室聘請若干專家為顧問。

圖4:鄒家華擔任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主任,圖片來源:如圖所示
原來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主任姚依林在1989年4月3日代表中共中央和國務院表態說,三峽工程在今後5年之內是上不去的。從1989年4月3日到1990年8月22日不到一年半時間,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就自食其言,又要推動三峽工程上馬。如果此時還是讓姚依林擔任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主任,再遇到外國記者刁鑽的提問,場面會非常尷尬。所以李鵬還是另選他人,這一次李鵬挑選鄒家華擔任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主任,同時為鄒家華晉升副總理和中共政治局委員做準備。
在李鵬和鄒家華挑選的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成員中,有許多人是留學蘇聯(或東歐)的同學。
在中共中央、國務院1986年6月下發的15號文件指定由水利電力部重新提出三峽工程的可行性報告。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文件的精神,水利電力部組成了三峽工程論證領導小組。最初的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圖5:三峽工程論證領導小組名單,圖片來源:網絡截屏
後來水利電力部重新拆解,改為水利部和能源部。1988年3月錢正英卸任水利部部長,擔任全國政協副主席。到1990年8月,三峽工程論證領導小組組長是水利部部長楊振懷,副組長是能源部副部長陸佑楣,潘家錚任副組長兼技術總負責人,水利部副部長張春園等為三峽工程論證領導小組成員。
前面已經提到,如果將審查三峽工程論證報告與中國的高考制度相比,水利電力部提交三峽工程的可行性報告,就是考生參加考試,楊振懷、陸佑楣、張春園等等都是考生。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是審批考卷的考官。水利部部長楊振懷是三峽工程論證領導小組組長,又是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委員兼辦公室主任,楊振懷既是考生又是考官,還是高考辦公室主任;陸佑楣是三峽工程論證領導小組副組長,又是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陸佑楣既是考生又是高考辦公室副主任;張春園是三峽工程論證領導小組成員,又是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張春園既是考生又是高考辦公室的官員。這樣的高考能有一個公平、公正的結果嗎?這樣的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審查能有一個讓人放心的結果嗎?如果將審查三峽工程論證報告與一場體育比賽相比,楊振懷、陸佑楣、張春園等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這樣的比賽能有一個公平、公正的結果嗎?
這樣的三峽工程決策程序,這樣的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的組成,這樣的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報道的審查,將來一定會作為反面教材寫入史書的,這是在中共統治下典型的既當考生又當考官的實例。
1991年4月8日李鵬提名鄒家華擔任國務院副總理。
1991年7月9日至12日,鄒家華領導的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召開第二次會議,聽取十個預審組的意見。8月3日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召開最後一次全體大會,一致通過了對三峽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認為三峽工程建設是必要的,技術上是可行的,經濟上是合理的。建議國務院及早決策興建三峽工程,提請全國人大審議[10]。
鄒家華按照李鵬的意願和計劃安排完成了對三峽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但是任務並不完成得十全十美,留下了一個中共不依法治國的實際案例。
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分十四個專業組,其中一個專業組是生態與環境組,他們同時承擔三峽工程對環境影響的評估。生態與環境組的結論是:三峽工程對環境的影響是弊大於利。為了避免與三峽工程論證領導小組的矛盾,生態與環境組組長、中科院院士馬世俊建議在後面再加一句話,一些不利影響是可以通過人為措施加以限制的。生態與環境組顧問、中科院院士侯學煜不同意增加這一句話,侯學煜和陳昌篤沒有在生態與環境組的報告上簽字。生態與環境組的結論是三峽工程對環境的影響是弊大於利,但是一些不利影響是可以通過人為措施加以限制的。
顯然江澤民、李鵬等,包括鄒家華,對這個結論很不滿意。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在一致通過了對三峽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後,由副主任宋健出面,以三峽工程對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大綱未經批准為由,要求重新編寫報告。於是組成了三峽工程論證生態與環境II組,重新編寫三峽工程對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生態與環境II組將三峽工程對環境的影響是弊大於利,改為三峽工程對環境的影響是利大於弊,完成了中共交給的任務[11]。
1992年2月17日曲格平領導下的國家環保局批准了新的《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請讀者記住國家環保局批准的日期,是1992年2月17日。
六、鄒家華為李鵬向全國人大提交的興建長江三峽工程的議案做說明
1992年1月17日李鵬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三峽工程問題。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了鄒家華做的關於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對三峽工程可行性報告的審查意見,同意興建長江三峽工程,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12]。
1992年1月17日《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尚未得到國家環保局的批准。曲格平領導下的國家環保局在一個月後,也就是1992年2月17日才批准了這個環境影響報告書。國務院在沒有正式批准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情況下,批准興建長江三峽工程,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三條(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1989年12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2號公佈自公佈之日施行)。事後李鵬也知道1992年1月1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批准興建長江三峽工程,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所以在《李鵬三峽日記》中就沒有1992年1月17日的日記,沒有國務院常務會議批准興建長江三峽工程的記錄。

圖6:1992年2月17日鄒家華在國務院常務會議匯報關於三峽工程委員會對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報告的審查,圖片來源:《李鵬三峽工程日記》
1992年2月20日江澤民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討論三峽工程問題。國家環保局在四天之前批准了新的《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沒有再犯國務院的程序錯誤。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上,鄒家華做了關於三峽工程的詳細匯報。1992年2月21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決定:同意建設三峽工程,由國務院將議案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
1992年3月20日至4月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於在北京召開,出席會議代表共2940人。3月16日李鵬代表國務院向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遞交了關於申請審議興建長江三峽工程的議案。
3月20日上午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舉行開幕式,由大會執行主席、主席團常務主席萬里委員長主持,聽取了李鵬代表國務院作的政府工作報告。3月21日上午,舉行第二次大會,由大會執行主席陳慕華副委員長主持,聽取了國務院副總理兼國家計劃委員會主任鄒家華關於199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1992年計劃草案的報告、國務委員兼財政部部長王丙干關於1991年國家預算執行情況和1992年國家預算草案的報告以及國務院副總理鄒家華關於興建長江三峽工程議案的說明。這一天鄒家華也夠忙的,要做兩個報告。好在鄒家華做報告,只要照本宣科就可以了。就是做關於興建長江三峽工程議案的說明,有人大代表沒有聽懂,也沒要機會發問,要求進一步解釋的。
鄒家華在做關於興建長江三峽工程議案的說明時說,三峽工程正常蓄水位的選擇,涉及工程的規模、工程效益、水庫淹沒和泥沙淤積等重大問題。國務院於1984年曾原則批准正常蓄水位150米的三峽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同年重慶市政府向國務院報告,要求將正常蓄水位提高到180米,以便萬噸級船隊能直達重慶港。交通部門也持同樣的看法。在重新論證和審查中,根據各方面提出的意見和要求,分別對正常蓄水位150米、160米、170米、180米,以及「兩級開發」和「一級開發、分期蓄水」等六個方案進行了全面的技術和經濟。考慮到三峽工程首先應當滿足中下游的防洪要求,萬噸級船隊能夠直達重慶港,泥沙淤積問題的處理要有把握,以及庫區人民不希望水庫在防洪運行時因超蓄而造成臨時搬遷等因素,最後確定,採用水庫正常蓄水位175米,大壩垻頂高程185米和「一級開發,一次建成,分期蓄水,連續移民」的建設方案。
鄒家華說明了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和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的為決策提高依據的真實目的:就是在正常蓄水位150米、160米、170米、180米,以及「兩級開發」和「一級開發、分期蓄水」等六個方案(筆者註:其實是八個方案)中,挑選一個方案。這個方法似乎非常民主,非常科學。但是仔細一想,無論是挑選哪一個方案,都是建設三峽工程,唯一的差別就是三峽水庫正常蓄水位的高低。這是一個騙人的遊戲。
建設三峽工程是已經決定了事情。就在1986年6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下發《關於長江三峽工程論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前,1986年5月鄧小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上指出,上三峽工程有政治問題,不上三峽工程政治問題會更大,只要技術和經濟問題能夠得到解決就應該上[13]。從1986年6月以來的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以及對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的審查,都不涉及決策,而只是涉及工程的幾個技術和經濟指標問題。最後決定三峽大壩垻頂高程185米,在技術上可以蓄水至150米,或者160米,或者170米,或者180米,甚至可以到183米。同樣,今後三峽大壩也可以向丹江口大壩一樣繼續加高,加高到200米,甚至更高,因為垻高只涉及技術和經濟問題,而建設三峽工程是政治問題。
1992年4月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對國務院的興建三峽工程議案進行投票表決。雖然出席第五次會議人大代表共2940人,但是出席4月3日投票的只有2633人,有307名代表沒有出席閉幕大會。投票的結果竟然有177票反對,664票棄權,更有25位代表退出會議大廳未按表決器,投贊成票的1767票。有約三分之一人大代表沒有投贊同票,這在中共人大歷史上也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第一次。三分之二的人大代表投票贊成建設三峽工程,這與全國人大代表中中共黨員的比例一致。1992年3月18日中共召開人大和政協兩會黨員負責幹部大會,李鵬主持。江澤民做主題報告指出,中共中央和他本人都為三峽工程投了贊成票。要求黨員代表和黨中央保持一致。中國人大黨員代表中多申紀蘭這樣的人,幾十年來都只會投贊成票。而非中共黨員代表,多投了不贊成票,如余秋雨的夫人馬蘭,如香港吳康民先生,都投了棄權票。馬蘭投棄權票的消息是余秋雨透露的。吳康民先生則在幾年之後表示,在早前的論證會議上,有的反對派,即反對三峽工程上馬的人,都不讓參加。有份參加的,但最後沒有在論證書上簽名的,也有十幾位專家。在那一次大會上,我們已經感覺到當局上馬的決心非常堅決,但大會的氣氛仍然十分緊張,令會場內外都議論紛紛。然而,在我們這些港澳代表之中,沒有一個是水利專家,甚且連學土木工程的人也沒有,當然討論不出個所以然來。」「事實上,中國的事情,往往就是一切都要由領導人拍板定案。過去,社會上有一句順口溜:法律不如政策,政策不如領導人的講話。現在,這種風氣禍延至科學論證,變成科學論證也不如領導人的講話。」科學論證不如領導人的講話,這是吳康民先生對三峽工程決策的評價。


圖7:1992年4月3日第七屆人大五次會議對國務院興建三峽工程議案進行投票表決。結果有約三分之一人大代表沒有投贊同票,圖片來源:網絡截屏
七、鄒家華與三峽工程的軍事安全
根據筆者掌握的資料,1990年8月22日鄒家華擔任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主任之後對三峽工程的事情特別上心。
1991年6月初鄒家華率國務院三峽考察團和國家防汛總指揮部檢查團成員考察三峽建設和洞庭湖綜合治理問題[14]。
1991年6月9日鄒家華在《關於全國政協副主席錢偉長考察三峽工程情況的匯報》上批示;6月22日江澤民在這個匯報上批示。
1991年6月15日鄒家華寫信給江澤民、李鵬,主要談了三峽考察情況及三峽工程移民問題。鄒家華建議擴大三峽工程移民試點工作,並成立國務院三峽工程移民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協調領導這一工作。江澤民、李鵬分別在信上批示表示同意。
1991年6月30日鄒家華在國內動態清樣《四川決定加快三峽工程移民進程》上批示。江澤民、李鵬在報告上圈閱同意[15]。
這裏談談《關於全國政協副主席錢偉長考察三峽工程情況的匯報》。
1991年初世界上發生了一件大事:為懲罰伊拉克入侵科威特,以美國為首的聯合國多國部隊,充分利用先進的科學技術的優勢,打擊伊拉克,發動了第一次海灣戰爭。當時埃及、沙特阿拉伯等阿拉伯國家支持美國反對伊拉克,這使得伊拉克總統侯賽因十分惱火。他準備用導彈摧毀埃及的阿斯旺大壩,引起巨大水災,報復埃及。但伊拉克導彈的射程不夠,必須將導彈調到與伊拉克為友的蘇丹才能達到這個目的。美國方面立即作出回應稱,如果伊拉克敢對埃及、特別是阿斯旺大壩發動攻擊,或者將導彈調到蘇丹威脅埃及阿斯旺大壩,美國軍隊將在伊拉克軍隊調動導彈前往蘇丹的途中,全部擊毀。其實,伊拉克部隊的一舉一動都在美國的衛星和預警飛機的監視下,不敢輕舉妄動。
這時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國導彈專家錢偉長教授從海灣戰爭中的阿斯旺大壩的安危想到了中國正準備建設的三峽大壩。錢偉長教授在《從海灣戰爭看三峽工程》一文中指出了三峽水庫潰壩的危害,長江下游六省市將成澤國,幾億人將陷入絕境。同時也指出,三峽大壩將成為外部敵人威脅的目標。面對目前的導彈技術,三峽大壩的防禦是不可能的。因此,錢偉長教授建議,三峽工程是千萬不應上馬,否則就是干自鑄達摩克勒斯劍的蠢舉。他的結論是:「我們絕不能花了幾百億或幾千億人民幣來修一個世界上最大的水壩,給我們的子孫背上包袱,成為外部敵人敲榨勒索的籌碼。這裏啟示我們,在和平還沒有保障的國際形勢下,三峽工程是千萬不應上馬的。」[16]
錢偉長教授的《海灣戰爭的啟示》一文,是1989年六四事件之後至1992年3月全國人大審查批准三峽工程長達33個月期間唯一一篇公開發表的對三峽工程建設發出置疑聲音的文章。文章發表之後就受到官方媒體的強烈質疑,特別是來自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籌備處和國務院三峽地區經濟開發辦公室。錢偉長感到事情不對,就收回了他從海灣戰爭中得到的啟示,轉而表示堅決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堅決支持三峽工程上馬,還專程去三峽垻址道歉[17]。為此錢偉長教授還寫《考察三峽工程情況的匯報》上報黨中央,送到了鄒家華的手中。經江澤民批示,放過錢偉長教授一馬。從此之後,錢偉長教授再也沒有發表「在和平還沒有保障的國際形勢下,三峽工程是千萬不應上馬的」這樣的言論。
1992年3月21日鄒家華在全國人大七屆五次會議上做《關於提請審議興建長江三峽工程的議案的說明》中有一段是論述三峽工程人防問題的。鄒家華說:「關於戰時三峽工程大壩的安全問題,從五十年代起就進行了大量試驗研究。減輕遭核襲擊潰壩產生的洪災損失,最有效的措施之一是在出現戰爭徵兆時,降低水位運行,或放空水庫。三峽工程設置有低高程、大流量的泄水建築物,必要時可在一個星期或十天之內,將水庫水位降低至一百四十五米或一百三十米。此時,水庫庫容僅一百零三億立方米至一百七十億立方米,萬一潰壩,影響大為減輕。三峽水庫下游有二十公里長的峽谷河段,對潰壩洪水起約束、緩衝和消減作用,有利於減輕洪災損失。在大壩遭突然襲擊嚴重破壞的情況下,據潰壩模型試驗,潰壩洪災損失是嚴重的,但由於狹長峽谷所產生的緩衝作用,可以減輕危害,不致造成荊江兩岸發生毀滅性災害。[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