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寰宇大觀察:巴拿馬運河,會如川普所願,重歸美國嗎?

川普這兩天表示想要收回巴拿馬運河區,他的此番發言,引發了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

他的說法有依據嗎?他真會那麼做嗎?美國與巴拿馬之間的條約允許美國派軍干涉運河區嗎?巴拿馬運河的大致歷史是怎樣的?歷史上巴拿馬、哥倫比亞、美國之間圍繞運河有哪些糾葛?有哪些關於運河區的不實說法?

今天的文章,就來試着回答一下這些問題。

1534年,西班牙國王提議在巴拿馬修築一條運河,以方便西班牙到秘魯之間的航運,同時幫助西班牙取得對葡萄牙的軍事優勢。

當時,伊比利亞半島上的這兩個王國,是最早開闢新航路的國家。

1688年,英國哲學家托馬斯·布朗則在他出版的百科全書中寫道:「如果政策允許,那麼在美洲的巴拿馬地區修建一條運河,是最值得嘗試的事情,只有幾英里長,但是可以建造出一條西印度通往中國的捷徑。」

這裏所提及的「西印度」,指的是加勒比海上的西印度群島,而非指當今印度的西部。

1788年,已經獨立的美國提議西班牙在巴拿馬地區建造一條運河,美國人還告訴西班牙人,運河修好後,熱帶洋流對運河兩岸的沖刷,將有助於拓寬運河,所以不用修多寬。

當時拉丁美洲的大部分地區,都是西班牙的殖民地。而且彼時對運河的勘測也不夠,否則美國人也就不會以為巴拿馬運河會是一條連接大西洋與太平洋的直接的、海水可自由流動的水道了。事實上,今天要通過巴拿馬運河,是需要藉助運河上的一系列船閘與高湖的。

西班牙的殖民帝國崩潰後,拉丁美洲上建立了多個國家,其中一個便是大哥倫比亞,當時的大哥倫比亞共和國,其面積要比今天的哥倫比亞大很多,它包括了如今的委內瑞拉、厄瓜多爾以及巴拿馬,其總統是玻利瓦爾。

1826年,美國與哥倫比亞展開談判,希望哥倫比亞能允許美國在巴拿馬修建一條運河。不過玻利瓦爾擔心美國勢力太過強大,會威脅到其獨立地位,因而沒有同意。

哥倫比亞共和國後來分裂了,厄瓜多爾與委內瑞拉都獨立了出去,剩下的地區則組成了新格拉納達共和國,其統轄範圍包括今天的哥倫比亞與巴拿馬。

1843年,英國的一家銀行與新格拉納達政府簽署了一份在巴拿馬開鑿運河的協議,他們稱其為「大西洋與太平洋運河」,計劃在五年內完成建造,不過協議雖然簽了,但是鏟子卻沒有動過。當時的人們,對建造這條運河的難度,還是沒有足夠的認識。

1846年,美國與新格拉納達政府簽署了《馬里亞諾-彼得拉克條約(Mallarino–Bidlack Treaty)》,這個條約的正式名稱其實叫做《和平、友誼、通商與通航條約》。

這份條約賦予了美國在巴拿馬地峽通行權,以及軍事干涉當地事務的權利。

為何新格拉納達政府要賦予美國軍事干涉權呢?當然是因為哥倫比亞有求於人。當時巴拿馬鬧獨立,想與哥倫比亞分家,於是以哥倫比亞為絕對主體的新格拉納達政府希望美國能夠幫忙平息當地的獨立運動。

1848年,人們在加利福尼亞發現了金礦,美國東海岸與西海岸之間的交通需求便一下子旺盛了起來。當時,從加州到美國東海岸的最快貨運交通方式,就是先船運到巴拿馬的太平洋沿岸港口,然後轉陸路交通,抵達巴拿馬的大西洋沿岸港口,再船運前往東海岸,反之亦然,整個過程耗時40天左右。

1850年,為了能使巴拿馬的陸路交通更快,美國開始投資在巴拿馬修建連接巴拿馬東西海岸的鐵路,這就是巴拿馬鐵路,1855年竣工。

1876年,法國海軍的一位名叫呂西安·拿破崙·波拿巴·懷斯(Lucien Napoléon Bonaparte Wyse)的軍官以及他的助手,在巴拿馬就修建運河展開了勘測。法國人雄心壯志,因為他們剛與英國人一起在埃及成功開鑿了蘇伊士運河,於是覺得巴拿馬運河也不在話下。剛好,哥倫比亞也是這麼想的,他們覺得法國人太厲害了。

1878年5月20日,懷斯前往哥倫比亞首都波哥大,與哥倫比亞政府簽署了在巴拿馬修建運河的協議。

1881年,法國開始了修建,他們計劃建造一條與海平面持平的運河,但是他們很快就發現,建造難度要比蘇伊士運河高太多了。除了地形崎嶇複雜之外,他們還要面臨雨季、洪水、蚊蟲、熱帶傳染病、高熱高濕環境的威脅與侵襲。截止到1884年,每個月差不多有200餘人死於各種傳染疾病和事故。

為了避免在法國國內的招工困難,主持建造的法國公司還刻意對建造難度輕描淡寫。

1889年,這家法國公司破產了,虧損達2.87億美元;建造過程中,有多達2.2萬人死亡,絕大部分死於熱帶傳染病;80多萬名投資者的儲蓄,也打了水漂。許多人被起訴、被判刑。

後來,另一家法國公司接手了工程,但是並沒有大量動工,而是修改了建造計劃,將原先的海平面計劃改為船閘計劃。

當時美國國內也在討論於中美洲修建運河的事情,除了有巴拿馬運河方案外,美國國內還流行過尼加拉瓜方案,但是尼加拉瓜方案的難度也非常高。於是,許多人建議美國從法國公司手中買下與運河修建相關的權益。

法國這邊早已心灰意冷,不願意再修了,有人買,他們也願意賣。法國人本想要價1億美元,但是美國人說價格太高了,4000萬美元可以談,否則我們就要去修尼加拉瓜運河了。

法國人被唬住了,急於脫手,於是以4000萬美元的價格成交。

1903年1月,美國國務卿與哥倫比亞駐美國臨時代辦簽署了《海伊-赫蘭條約(Hay-Herrán treaty)》。這個條約規定,美國租借巴拿馬地峽,為期100年,到期可續租,租金為1000萬美元,每年再額外向哥倫比亞支付25萬美元,均以等價金幣的方式支付。

美國參議院在同年三月份批准了這項條約,但是哥倫比亞參議院沒有批准,因此這個條約沒有生效。

哥倫比亞參議院覺得美國方面給的錢太少了,都願意花4000萬美元買下法國公司的權益,但是卻只給哥倫比亞這麼點錢,而且,他們也覺得租期太長了,於是提議重新談判。

但是美國方面不願意重新談判。

美國方面則認為:巴拿馬地區一直想獨立,要不是我們幫忙,哥倫比亞早就失去了巴拿馬。既然現在哥倫比亞參議院不批准條約,那麼我們乾脆幫助巴拿馬獨立算了,新成立的巴拿馬共和國肯定願意簽署條約。

1846年,美國曾與哥倫比亞簽署《馬里亞諾-彼得拉克條約(Mallarino–Bidlack Treaty)》,該條約允許美國軍事干預巴拿馬地區事務。於是,老羅斯福總統以此為理由,介入了當地事務,幫助巴拿馬取得了獨立。

而後美國迅速承認巴拿馬共和國。

獨立後的巴拿馬政府,與美國簽署了一份新條約,新條約的內容,與哥倫比亞參議院沒有批准的那份條約,大部分內容都相同,金額也一致。另外,新生的巴拿馬共和國擔心哥倫比亞大軍壓境,所以條約還規定:美國要保障巴拿馬共和國的獨立,保護其不受哥倫比亞兼併。

這份條約,當然是巴拿馬求之不得的,所以也確實算不上是不平等條約。

但是對於哥倫比亞來說,這個條約是他們無法接受的,所以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哥倫比亞一直不願意承認巴拿馬是一個獨立國家。

條約簽署後,美國開始建造巴拿馬運河。1904開工,1914年,運河最終通航。10年的建造過程中,共有5600餘人死亡,其中大部分死於熱帶傳染病。

為了能夠吸引美國工人前往巴拿馬修建運河,除了提供更好的衛生與居住條件以及高薪外,美國政府還向修建運河的美國工人發放勳章,最後共發出了7000餘枚勳章,勳章上有老羅斯福的頭像,所以又被稱為「羅斯福勳章」。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寰宇大觀察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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