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沙戰爭和10月7日恐怖襲擊的背景下,國際刑事法院周四對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以色列前國防部長加蘭特,以及哈馬斯軍事負責人穆罕默德.戴夫發出逮捕令,指控他們犯下反人類罪和戰爭罪。但國際刑事法院如何讓其通緝者歸案,是一個很大的疑問。
設立在荷蘭海牙的國際刑事法院目前在有124個成員國,不久將達到125個,因為烏克蘭剛剛批准了國際刑事法院的創始條約--『羅馬條約』,專家認為,雖然國際刑事法院很少定罪,但起訴被指控的暴行實施者這一事實本身就傳達了一個信息,即國際社會決心打擊有罪不罰現象。
但是,國際刑事法院能否有效執行逮捕令,則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
自從2002年該法院成立以來,已就戰爭罪、危害人類罪、種族滅絕罪和違反司法的指控啟動了32項訴訟程序。
其中14項(約佔40%)仍在進行中,主要原因是嫌疑人仍然在逃。由於國際刑事法院沒有自己的警察部隊,幾乎沒有機會迅速逮捕他們。
自2002年以來發出的56份逮捕令中,只有21份得到執行。國際刑事法庭依靠各國逮捕嫌犯。國際刑事法庭前顧問帕斯卡爾-圖蘭(Pascal Turlan)對法新社表示,各國合作的積極性並不高,因為法庭「除了看到正義得到伸張之外,沒有任何回報」。
國際刑事法院逮捕令針對的目標包括因涉嫌與入侵烏克蘭有關的戰爭罪而被通緝的俄羅斯總統普京和烏干達軍閥約瑟夫-科尼。但俄羅斯與美國、以色列和中國等數十個國家不承認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權,這阻礙了法院對其國民的調查。
一些會員國還藐視國際刑事法院的權威,例如拒絕交出嫌疑人。9月初,普京在國際刑事法院成員國的蒙古受到大張旗鼓的接待。美國弗吉尼亞州威廉瑪麗法學院法學教授南希-康姆斯指出:「當一個國家不喜歡國際刑事法院的做法時,他們往往不會合作。」
每個案件都面臨一系列獨特的挑戰,從國家政府的干預到證人恐嚇,2016年肯雅現任總統威廉-魯托(William Ruto)還是副總統時,就曾因證人恐嚇而敗訴。
這些困難在一定程度上解釋了法庭定罪率低的原因:法庭宣判四名被告無罪,十二名被告有罪,其中最近的一名被告是聖戰分子、馬里廷巴克圖伊斯蘭警察前負責人,他於周三被判犯有戰爭罪和反人類罪。其他被定罪者主要涉及飽受戰爭蹂躪的剛果民主共和國的官員。
南希-康姆斯表示,在國際刑事法院成立初期,烏干達、科特迪瓦和剛果民主共和國等一些非洲國家自己將案件提交給國際刑事法院,以調查內部衝突,而其他案件則由聯合國安理會發起。這位專家指出:「國際刑事法院已變得更加多元化,但非洲以外的國家對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權進行了更激烈的抵制」。
對內塔尼亞胡的逮捕令標誌着海牙國際法庭首次對一個傳統上得到西方支持的國家的領導人下手,此舉引起了以色列的憤怒。內塔尼亞胡或哈馬斯領導人都不太可能很快在海牙被繩之以法。
如果他們前往英國、法國或其他承認國際刑事法院的國家,就有可能被逮捕。但即便如此,定罪的可能性也很小。
但這並不妨礙康姆斯女士相信,國際刑事法院的調查可以產生威懾作用和道德影響。她解釋說:「最重要的是,我們要做正確的事,即使我們知道在短期內可能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