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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議院共和黨人即將選出下一任多數黨領袖,新的多數黨領袖將於明年1月3日走馬上任。
多數黨領袖是參議院內最有權力的人,他將決定參議院的行政與立法議程。
由於參議院的權力要比眾議院大,因此參議院多數黨領袖的實際權力,也要比眾議院議長更大。
對於川普而言,參議院多數黨領袖,最好是「自己人」。
如果下一任多數黨領袖與川普在重大議題上保持一致,將會十分有利於川普的執政。
角逐多數黨領袖的參議員有佛羅里達州的斯科特、德克薩斯的科寧、南達科他的圖恩。
選舉參議院多數黨領袖的過程,並不對外公開,且是秘密投票,所以參議員們在選舉過程中,受外界的影響較小。
川普目前也沒有公開表態支持某人,但是他在「真相社交」上發帖說:下一任多數黨領袖必須支持「休會任命」。
在他發帖之後,幾位有志於擔任多數黨領袖的參議員,都表示支持「休會任命」。
何為「休會任命」呢?
我們知道,美國總統提名法官、內閣成員等官職時,都需要取得參議院的批准,而後被提名的人,才能上任。
但是,如果參議院正在休會,參議員們都各回各家了,無法處理總統所提名的人選呢?
此時,憲法(Article II, Section2, Clause3)就允許總統所提名的人先行就職,而後在參議院開會後,再去試圖取得參議院的批准。
這就是「休會任命」,你可以理解為「先辦婚禮,再看看能不能領到證」。
「休會任命」程序,符合憲法,許多總統都使用過這項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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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任總統華盛頓就在國會休會期間,任命了同為美國國父之一的約翰·拉特利奇(John Rutledge)為首席大法官。
結果沒過幾個月,重新集會後的參議院,以10比14票,否決了華盛頓的提名,於是,約翰·拉特利奇只能辭職。
這位老兄非常難受,自感受到奇恥大辱,選擇在辭職前跳河自殺,但被兩名黑奴救了起來。
既然「休會任命」符合憲法,以前的總統也經常動用這項權力,那麼為什麼川普還要特意強調下一任多數黨領袖必須要支持「休會任命」呢?
因為當今,總統已經較少使用這項權力。而且參議院也經常故意不休會,以避免總統動用「休會任命」權。
美國剛建國時,國會在一年中很少開會,那時交通、通訊都不便,因此「休會任命」很有必要。
但是現在,國會的集會十分頻繁,反而很少休會。所以許多人覺得總統已經沒有必要頻繁動用「休會任命權」了。
如果按照當下的常規方式:先提名、在取得參議院的批准後,再上任。那麼總統就需要和參議院多數黨領袖事先溝通一下,聽聽多數黨領袖的想法。
如果是通過「休會任命」的方式,那麼多數黨領袖的發言權就少了,他對人事任命的影響力,就小了。
換句話說,川普要求下一任多數黨領袖不要通過技術手段(比如故意不休會),以阻止他直接任命聯邦官員。
通過「休會任命」而上任的官員,仍然需要在事後取得參議院的批准。如果被參議院否決,那麼他就只能走人。
參議院如果不採取行動、既不批准也不否決呢?
那麼這個人就可以一直在任上,直至參議院的下一個會期結束。這個時間最長可以長達近兩年,這差不多是總統任期的一半,可以做很多事了。
2026年的中期選舉中,需要換屆選舉的參議員席位,絕大部分都是深紅州與深藍州席位。因此,共和黨在參議院的多數黨優勢,幾乎將貫穿川普的整個任期。
有了參議院對「休會任命」的「護航」後,相較於上一個任期,川普在人事任命上的實權,將得到很大程度的加強。
為什麼我說是「實權」得到加強呢?因為這項權力,雖然總統本來就是有的,但是在之前,會受到參議院的強力制衡,所以對這項權力的運用,並不是那麼頻繁。
在川普看來,許多重要的人事職位,都空缺着,而要等到參議院的批准,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因此,他認為參議院多數黨領袖有必要支持「休會任命」,以讓聯邦政府能夠更加順暢地運行。
根據我查到的「國會研究處」的資料,聯邦政府內,需要獲得參議院的批准的職位,大約有1200-1400個。
所以,川普的想法,既不違反憲法,在實務上也說得通。
但是,我也相信,無論是誰做總統,一些最重要的職位,比如大法官、巡迴法院法官、美聯儲、司法部、國防部、和平時期的軍方高層等人事任命,不應採用「休會任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