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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已經不要臉了,索性直接不要臉到底吧

說到不要臉,不得不提河南商報的這個報道。 報道說鄭州的一位女士生了二孩,按照當地9月1號發佈的新規,二孩家庭可以領取5000元補貼。 5000元看着是不多,但蚊子肉也是肉啊,這位女士就興高采烈去領補貼,結果跑遍了當地各個部門就是領不到這筆錢。 按照當地衛健委的說法,他們只是制定了補貼新規,但還沒想好資金從哪來...

現實世界的荒誕會在短時間內多次重複。當我再次複述這些新聞時,只覺得不可思議。

01

四川某個管理委員會的社會事務局發了一個通知,說要調整高齡老人的津貼。

高齡老人的津貼不是很高,80-89歲一個月30塊錢,90-99歲一個月100塊錢,

可到了100-105歲,一下子就變成了1500元,110歲以上更是直接來到了3500元。

看到這個新聞時,我是不願意相信的,畢竟太過於離譜了,可偏偏,媒體的報道又證實了事情的真實性。

一時之間不知道從哪開始說起,只能說既不想花錢,又想要面子上好看,這個所謂的社會事務局真是會「辦事」的。

知道100歲以下的老人比較多,索性少給點錢,不能說是少給,準確來說連蚊子肉都不如,一個月一百塊錢都不到,讓老人們喝西北風嗎?

知道100歲以上老人很少,於是一下子又把補貼提高到了數千元。

想要錢嗎?你就努力活吧!踮起腳尖來,跳一跳,希望就在眼前,老人們,加油哦!百歲老人你一定不要倒下哦,你倒下了可不能怪我哦!不是我不想給你,是你沒有活到標準年齡哦!都怪你自己哦,都怪你都怪你!

要我說,這個社會事務局還是保守了,按照這個邏輯完全可以大膽一點,比如150歲以上老人每個月給5萬元,200歲以上老人每個月給10萬元,以此類推。

反正已經不要臉了,索性直接不要臉到底吧!

02

說到不要臉,不得不提河南商報的這個報道。

報道說鄭州的一位女士生了二孩,按照當地9月1號發佈的新規,二孩家庭可以領取5000元補貼。

5000元看着是不多,但蚊子肉也是肉啊,這位女士就興高采烈去領補貼,結果跑遍了當地各個部門就是領不到這筆錢。

按照當地衛健委的說法,他們只是制定了補貼新規,但還沒想好資金從哪來...

好傢夥,騙人把孩子生了,然後再說沒錢,這和無賴有什麼區別?

關鍵是無賴根本不在乎自己的名聲,名聲壞了就壞了,可他們身為公職部門,就這樣明目張胆耍無賴敗壞公信力,是不是有點太厚顏無恥了?

就跟某些商家搞活動一樣,等你去領取獎品時,人家就是不兌現。

專業的事他們幹得很扯淡,扯淡的事他們做得很專業。

03

昨天看到一個新聞,說實話,看到這個新聞的那一刻我覺得挺不可思議的。

新聞說的是湖南官渡鎮的城管跑到群眾家裏,強行推走了群眾的電動車,推車過程中受到周圍群眾的阻攔,於是又和群眾發生了爭執。

這個新聞發生後,網友炸鍋了,都說城管有什麼權力跑到群眾家裏去執法的。對此我倒毫不意外,畢竟前幾天四川某地已經給我們做出了示範:不疊被子、家裏雜亂、蹲地上吃飯都要罰款。

說回湖南這個事,後來記者採訪了當地的城管大隊,對方給出的回覆是:當天城管和派出所聯合執法,當事人騎電動車出門沒戴頭盔,見到執法人員後掉頭把車騎回家了。

這個回復好,好就好在一切看似都是那麼合理,一切看似都是「為你好」,一切看似都是有法可依。

可回到現實,我們會發現沒有一點是正常的。

首先,騎電動車沒戴頭盔,管理權應該是在交通警察。城管協助派出所,這兩者好像都沒有執法權,和城管以及派出所有什麼關係?就算是協助工作,請問有沒有文字證據?派出所就群眾沒戴頭盔這個事去管,又是誰賦予派出所的權力?不管怎麼看,都是越權行事!

城管什麼時候可以代替交警執法了?什麼又叫聯合執法?意思是你想和誰聯合就和誰聯合?手是不是太長了?是不是太肆無忌憚了?如果這樣,那城管再和交管、農管、環保等聯合執法,那豈不是可以管天管地管空氣了?

所以,這算不算擅闖民宅?是算偷竊還是算搶劫?

退一萬步說,你完全可以對他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不過是沒戴頭盔罷了,該怎麼罰就怎麼罰,直接到人家家裏沒收電動車算怎麼回事?沒戴頭盔代價這麼大的嗎?

城管,越管越寬。管到你的家裏,管到你的床上和碗裏。

更離奇的是,四川巴中市的兩個縣最近出了通告,說城區內禁止私自熏制臘製品,熏制臘肉、臘腸等都需要送到指定的集中熏制點,集中熏制要收取加工費或材料費。

當地的綜合行政執法局給出的理由很簡單,說是為了應對大氣污染防治,兼顧環保和用火安全。

看他們說得一套一套的,又是大氣污染,又是環保和用火安全的,不知道的還以為他們是拯救萬民蒼生的「救世主」呢。

要是熏制臘肉都算污染環境,那許許多多的工廠,馬路上無數的汽車應該怎麼算?是不是也要禁止掉?

大富大貴沒有我,全球變暖都賴我。

老百姓房前屋後要管,河裏洗衣服要管,床上睡覺要管,現在連別人家的臘肉都要管,手是不是太長了點?

按照他們的邏輯,後面是不是不能燒火做飯了?要統一集中燒火做飯?不然不安全又不環保啊!

還有送到指定地點集中熏制,恐怕這個指定地點才是重點,又可以狠狠撈一筆了。

不妨大膽一點,直接成立熏肉局,方便統一管理,再辦理熏肉證,每戶只准熏一斤,超熏罰款。到指定地點後,付付加工費、大氣污染治理費、微生物檢查費,最後拿回家。

用當地的話來說,這個行為就是龜兒子些真的是鷂鷹打飽嗝,雞兒吃多了。

04

說到手長,安徽安慶的某些人必須榜上有名。家住當地某小區的居民向記者爆料,說自己養了4年的寵物狗,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捕狗隊上門抓走。

捕狗的人是當地街道辦聯繫的第三方公司,這些人把狗抓走後,直接將狗送到附近的市場,並付了150元宰殺加工費。

眼看寵物在家裏被抓,狗主人便聯繫捕狗隊和街道辦,結果愣是沒人理她,無奈之下只能報警。

好傢夥,自家的狗在自己家裏被人上門抓走了,還宰殺了,差點就吃下去了,不說這是街道辦和捕狗隊,大家還以為這是土匪呢。

目前捕狗的人因盜竊罪被拘留,那街道辦的人呢?他們沒有責任嗎?只因為是公職人員,就可以法外逍遙嗎?

街道辦哪來的權力,讓非官方人員在沒有官方文書要求指令的情況下,光明正大的入室搶劫別人財產的?說好的保護人民私有財產,就是這樣保護的嗎?

荒誕的新聞太多了,比如因為販賣出生證和嬰兒被行政罰款10萬元的襄陽健橋醫院,被棗強法院驅趕出法庭的多位律師,還有買到爛尾樓去維權卻被打了,最終只能回老家的「爛尾樓夫妻」...

劉老根說:「形勢一片大好,大好一片全都是形勢。」本趙山說:你老說環境不好環境不好,你到哪,哪裏就環境不好,怎麼?你是環境呀?

荒誕的新聞一旦多了,寫故事的人編出來都沒人敢信。這真正應驗了馬克·吐溫說得那句話:

」真實比小說更加荒誕,因為虛構是在一定邏輯下進行的,而現實往往毫無邏輯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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