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馬斯克爭議不斷,
有人說馬斯克出錢讓人投票支持象方,算是大資本赤裸裸賄賂選民收買選票哈。
這種說法,屬於智力問題。
首先,從法律來看
先搞清事實本身。
馬斯克自掏腰包,鼓勵人們表態支持憲法第一第二修正案。這樣的做法就像給優秀學生頒發獎學金,在這個常識稀缺的年代,尤其珍貴。
也就是說,你只要表態支持憲法修正案就行。至於你是哪個黨派,你去投誰的票,馬斯克不作任何要求。
這樣的做法,完全合法。
其次,從道理來看
這不是什麼擦邊球。
馬斯克鼓勵人們支持第一第二修正案,喚起民眾對北美人民自主自立傳統的熱情,積極參與維持法治和常識,這種做法是正當的。
馬斯克支持常識,但並不是壟斷常識。因為馬斯克的任何看法,人們都可以隨意批評。可以隨意批評的常識,才可能是常識。
這樣的做法,善莫大焉。
最後,從情感來看
馬斯克是決斷的。
馬斯克放棄一生榮華富貴縱身沖入險境,出錢出力全力維持人類常識。
馬斯克看着乾淨,一點不油膩。他每次回答問題都認真,不背書不說空話廢話套話。作為公眾人物,這是一種極稀缺的品質。太多人一張嘴說話,就讓人感覺莫名反胃。
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找到優秀的人,然後追隨學習,可以讓我們快速成長。
這樣的做法,讓人感動。
先事實再判斷,先法條再法理。
馬斯克確實是超級富豪,但在排名前五十的超級富豪裏面,從拉里·佩奇、謝爾蓋·布林、傑夫·貝索斯、扎克伯格、巴菲特到蓋茨,大多數都是明里暗裏支持哈里斯。他們既可在全球化中實現利益最大化,更可通過與華府合作獲得特殊權益。
討論公共話題並不容易,除了深度的邏輯對話,還有個簡單的直覺判斷法,可以避免大多數坑。
有的人多一些,世界就更好一點。
馬斯克就是一個更好的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