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身無分文、舉目無親、語言不通的中國女孩在異國他鄉被性侵後會遭遇什麼?
在蒙古徒步旅行的第十天,29歲的李佳馨在露營地遭受了性侵。施暴者是一個幾小時前還熱情提議互加微信成為朋友的蒙古壯漢。在黑暗無人的帳篷里,他對身高一米五、瘦弱的李佳馨實施了毆打和強姦,搶走了她和男友帶的全部現金。
懷着可能被發現、二次傷害的恐懼,李佳馨光着腳穿過草地,走到滿是石子的馬路上,慌亂搭上車到了警察局報警。溝通不暢、不懂蒙古法律,李佳馨第一時間想到聯繫中國大使館求助,只得到一千元人民幣資助和一份在蒙律師翻譯名單。但在給她名單前,使館工作人員希望她簽署一份免責確認書,她拒絕了。
被使館打過招呼的父母打電話給李佳馨,催促她趕緊回國,放棄維權。她感到非常無助。一向性格溫和的李佳馨心中升騰起一股從來沒有過的憤怒——她要為自己爭取到底。她在能找到的社交平台上都發了陳情視頻,得到了許多熱心女性的幫助。她們幫李佳馨尋找信息和聯繫翻譯,推薦了現在的代理律師趙朝新。
目前,蒙古警方已立案,趙律師告訴李佳馨,他也在敦促警方處理。接下來,她要在反暴力機構的救助站待上幾個月,直到得到訴訟結果。
以下是她的自述。
被打斷的旅行計劃
我感覺夏天去比較涼快,慢慢旅行到冬天,再感受下北方的冬天,看看雪。
這是我自由職業的第二年。大學畢業後,我做了五年HR,但在工作中始終找不到意義感。疫情之後,我鼓起勇氣辭了職,到大理擺攤生活了一年,才發現自己不按部就班也是可以生存的。大理太安逸了,但我想還是要出去看看,要去不同的環境裏生存和挑戰,所以今年就搬到了成都,到了一個快餐店打工。
我和男朋友都是旅行愛好者,我在旅途中認識了他。這是我第二次出國旅行,第一次是在菲律賓。出國旅行後,我的世界觀發生了很多變化。之前也是只信網絡上新聞中的,從未真正見過,但等我自己去體驗後,好像情況和別人口中說的不一樣,就開始有自己的想法。這個過程中,我也重新有了動力去學習語言。
之前在菲律賓旅遊做沙發客,這是我們和沙發主的合影。
我是北方人,但現在長期在西南地區生活,蒙古這樣北邊的地區,我感覺夏天去比較涼快,慢慢旅行到冬天,再感受下北方的冬天,看看雪。8月5日,我們從中國的二連浩特入境蒙古。我們最初的打算是入境蒙古,在蒙古旅行一個月,然後到蒙古和俄羅斯的邊境,入境俄羅斯,從莫斯科再飛到阿塞拜疆,進入中亞地區旅行,最後在新疆附近入境回國。
想去中亞也是受了《搭車去柏林》這本書的影響,裏面描述的遊牧生活很吸引我。入境當天,我們用搭車的方式,跟着一個俄羅斯人來到了烏蘭巴托。烏蘭巴托很像我家,一副北方城市的模樣,比較現代化,垃圾很少亂丟,很有秩序,也會像中國一線城市一樣堵車很厲害。我們待了一周,去城市裏遊覽體驗,以露營的形式過夜。
谷岳這本《搭車去柏林》,觸動了我去中亞旅行的想法。
11日,我們從烏蘭巴托出發,徒步搭車往北走,12日到達宗哈拉。宗哈拉是牧區,水草豐盛,人很少,村落附近比較安靜,生活自在。村民開車幫我們找了露營地,在一個度假村旁邊。度假村日常也算一個景點,村民會在周圍聚餐露營過夜。12日下午,我們就在這裏駐紮了。
在旅行途中拍攝的蒙古牧區
奇怪的邂逅
我感覺他整個人很偏執,總是自顧自講話,自己說很多但不看對方反應。
這裏的人對我們很友好。我們露營過程中,遇見過一家人野餐,他們邀請我們拍照聊天,一起野餐。我們沒買蒙古的電話卡,日常上網要靠公共網絡。有一天,我去村裏的超市借網絡查看信息,有個小朋友看到,邀請我去他家玩,我們還拍了合影。
去超市借網絡遇到的孩子們
旅行前,我們自己準備了很多食物,燕麥、意面、茶、奶粉等等,在當地會買一點肉,蒙古以肉食為主,很少買蔬菜,因為太貴了。村民做飯也簡單,很清淡。14日晚上,我帶着一點蔬菜回到露營地,看到我男朋友正在做飯,放下菜後我就出去沿着河邊散步了。
溜達了一陣兒,隔着河岸,我看到前面一百米有兩個蒙古人在喝酒。他們知道我是個外國人,再三地招呼我過去一起喝酒。因為只有我一個人,我就拒絕了他們。回到露營地後大概半個小時,這兩個蒙古人開車路過了我們住的地方,在河對岸招手讓我們過去。我們和他們用翻譯器聊了兩句,就回去做飯了,結束了對話。這兩個人開車離開了我們露營的地方,我們看着他們走了。
我以為和他們的交談已經結束,他們也不再回來了。但晚上8點多,這兩個人又開着車回來了,帶了一瓶大瓶的伏特加,不請自來地直接趟着河過來跟我們坐一塊兒,要喝酒聊天。我們也沒多想,心想當地人可能就是這種風格。
其中一個人就是施暴者。不知道名字,就叫他犯人吧。他知道我們從中國的二連浩特過來,說他也去過二連浩特,還給我翻照片看。他說他有微信,讓我們加他微信建立聯繫。我們一直跟他說沒有網,等有網了再加他微信,他硬塞給我們一張他的sim卡,說你用我這個卡上網就可以了,你加我微信讓我們成為朋友。我感覺他整個人很偏執,總是自顧自講話,自己說很多但不看對方反應。
他用翻譯器告訴我們,今天是他生日,想人多熱鬧,一起喝酒慶祝,說了兩三次。但那天我不太舒服,可能是水土不服,有點拉肚子發燒,沒有喝酒就提前離開了。我男朋友和他們兩個喝酒,我回了帳篷。
黑暗中的性侵
看到我反抗,他就用拳頭打我的頭,用力掐我的脖子到窒息。
整理帳篷時,我從遠處看見他們好像又叫來別的朋友一起聊天,看了一眼,也沒去打招呼。我整理完東西拉上帳篷,就去睡覺了。大概10點多,我男朋友跟我說,他們要去旁邊度假村的酒店再玩一會兒,我應了一聲,說我知道了,他就離開了,我繼續睡覺。
應該是11點到12點左右,我聽見帳篷在響。一開始是比較輕手輕腳的,不是硬扯的,所以我當時警惕性還沒有那麼高。我以為我男朋友回來了,跟他搭了一句話,說你回來了,但是沒有人回我。等我再睜開眼看的時候,帳篷門就被拉開了。那個犯人,他進來了。
他整個人把我壓倒在帳篷里,用手掐着我。我想反抗,就去抓撓他,也想掐住他的脖子,但他很胖,脖子太粗了,我握不住。看到我反抗,他就用拳頭打我的頭,用力掐我的脖子到窒息。我被他的拳頭砸懵了。等我沒有了反抗能力,他把我褲子脫了進行了第一次性侵,還有把手指伸進我下體的行為。
後來他開始在帳篷里瘋狂地倒東西,往帳篷外面扔。他下手非常重,我覺得他要殺了我,我就一直跟他說不要殺了我、不要殺了我。我在帳篷里大叫,他就用手使勁捂着我的嘴,讓我沒有辦法呼吸。
他找了一陣以後停止了,想進行第二次性侵,拉着我的腿把我往帳篷外面拖。這時,他沒有辦法把生殖器塞進我下體,抓着我的頭髮讓我張開嘴,含住他的生殖器。我不張嘴,他就一直打我的頭,一直吼叫。
毆打停止後,他繼續翻我們帳篷裏面的東西。我看不到外面什麼情況,他把我們的睡袋全都扔在我的頭和上身,把我的頭遮住,不讓我看。我聽到他把所有東西往外扔的聲音。中間他還跟我要了一次打火機。他把睡袋打開,用手跟我比劃打火機的樣子,我搖頭,他就又把睡袋拉下來,把我頭遮住。翻找了一陣兒,他把睡袋打開條縫,把護照扔給了我。那個時候就知道我們的錢被搶了,因為我們錢和護照都是在一個貼身包里的。
我一動也不敢動,聽見周圍都沒有聲音了,也不敢起來,就一直在那兒躺着。當時我男朋友也沒有回來,我覺得過了好長好長時間了,就想是不是這兩個人故意把我們分開,一個人對我進行搶劫和強姦,另外一個人,可能還有更多的人,再去搶劫我男朋友。
我想我在這裏躺着可能也不是很安全,扒開睡袋往外看,大概確定應該沒有人了,我就從草地上起來了。因為天太黑,我就隨便先撿起一條短褲,找到我的外套穿上了。現在蒙古晚上是非常冷的,十三四度左右。我找不到我的鞋了,光着腳摸索着方向往馬路上走。我想我得去報警,在這邊躺着挺危險的,我要趕緊走,離開這個地方。
前往警局的漫長路途
這讓我很害怕。如果那個犯人開車路過看見,會不會真的把我殺了?
一般從我們露營的地方到馬路邊,走路可能要20分鐘,但我那天感覺走了一個多小時,才慢慢摸到了馬路邊。我知道的坐標點是那個度假村,它有燈,我就朝燈的方向走。
沿着圍欄走的時候,我還聽見裏面有人大聲聊天,很歡快,可能也是在喝酒聚餐。我當時想進去找一下,看看那兩個蒙古人和我男朋友是不是還在一起,但是我覺得不是很安全。如果我男朋友不在,只有他們一幫人,我可能會被第二次傷害。
我繼續往前走。在草地上走的時候,也路過了幾輛汽車,這讓我很害怕。如果那個犯人開車路過看見,會不會真的把我殺了?我沒有其他辦法,就遠離開車那條道,往草地上靠。看到有車從遠處過來,我就儘量放低身體,靜止不動。還好路過的車都不是那個人的。
光着腳,地上石頭硌着,我走得特別慢。我沒有戴眼鏡,看不清路。天特別黑,真的是摸索了很長時間才走到馬路邊上。在路邊我也想不了那麼多了,看見車就攔,還好那個時候還有車來車往,沒過很長時間,我就攔到了一輛車。
我一直跟司機說「Help me! Help me!」,他就讓我上車了,也是一個男的,但我當時沒別的辦法,還是上車了。一開始也交流不了,我比劃着讓他拿手機,打字寫上警察的英文,他知道應該帶我去警察局。到了警察局,我看警察的手機,已經是15日的凌晨兩點半了。
證據和檢查
警察只帶走了案發時我穿的內褲和長褲,沒有檢查睡袋和帳篷底下墊的防潮墊。
晚上值班的警察也全是男的。我說我被人強姦了,他們愣住了。我不知道是翻譯器的問題,還是出於對這個事情的態度,他們就愣住了。我很急,感覺他們沒有重視這個事情,我就跟他們說還有我男朋友,他離開我們住的地方很久了都沒有回來,我害怕他可能被人殺了。我用了這種更嚴重的字眼。
他們交流了一下,很快順着地圖定位記錄找到了事發草地。出動了兩輛警車,有四五個警察。他們應該是叫了其他人過來,我報警看到的值班警察只有兩個。他們先是帶着我去度假村那個酒店,沒有找到我男朋友。警察跟我用翻譯器交流,讓我帶他們去我們露營扎帳篷的地方,另一撥人去尋找我男朋友。
坐標很難定位露營地,晚上方向感迷失,很難找。我們從警局出來的時候不到3點,到天蒙蒙亮了,能看清了很多以後,我們才找到那個案發的地方。同時另一撥警察也看到我男朋友了,他安全返回了我們的露營地。
警察拍了案發的地方,只帶走了案發時我穿的內褲和長褲,沒有檢查睡袋和帳篷底下墊的防潮墊。當時下雨了,警察讓我把帳篷外的東西收到裏面,別被雨澆濕了。做筆錄的時候,旁邊一位警官,他和我說了幾句話,我理解的意思是嫌疑人應該已經被抓到了。他們那個地方很小。說完之後,他們就帶我去了村裏的醫院做婦科檢查。
15號當日去做性侵檢查的記錄
醫學報告指出了我身上幾處外傷和淤青,還有下體撕裂,但是說犯人沒有體液留在我身體裏,這是我心裏始終過不去的一個坎。16日,警察跟我要報警穿的那條黑色短褲,問我有沒有清洗。因為15日下雨了,東西都扔到草地上,又沾了雨水,我也沒有帶很多衣服,所以當天轉到酒店住下之後,我就把身上所有的衣物和那些睡袋都清洗了。16日收走的是已經被清洗過的短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