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共人士胡愛民,2020年曾五次毀壞香港的法輪功真相點,被判刑兩星期、緩刑30個月。近日,香港高等法院駁回了胡愛民的上訴,維持原判。當地法輪功學員表示,希望他能明白真相,不要再被中共欺騙。
2020年12月19日,胡愛民戴口罩戴帽子,任意破壞法輪功黃大仙真相點,之後跳上安全島,穿越馬路逃走。
胡愛民還破壞了旺角真相點,法輪功學員詩女士目擊了整個過程。
法輪功學員詩女士:「有個男士30歲左右,正面走過來,什麼話都不說,一腳就踢展板,打爛真相點。」
事實上,胡愛民在當月13日、19和20日,在旺角、黃大仙、尖沙咀五次毀壞法輪功學員的橫額、展板及電腦架等物品,價值總計約1.5萬元。胡愛民在當月24日被捕。
胡愛民與同夥在旺角鼓油街向展板噴漆,又在尖沙咀天星碼頭,將法輪功學員的展板扔下海,還打壞電腦架。
2022年,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判官裁定,胡愛民五項「刑事毀壞」罪名成立,判刑兩星期、緩刑30個月。
胡愛民隨後上訴。
香港高等法院原訟庭暫委法官姚勛智表示,認同原審裁判官的裁決,被告並無合理辯解破壞屬於他人的財物。
遭毀壞財物的法輪功學員表示,胡愛民可能是被中共宣傳矇騙,或是有人給錢指使他行惡。法庭證據顯示,胡愛民曾在作案前夕,發手機短訊稱「如果我出事,我大佬會安排人送生活費給我」,不排除有幕後黑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