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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重判六四燭光守夜3名支聯會領袖遭譴責

香港法院對香港支聯會三位主要成員「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宣佈量刑裁決,法院外大批媒體記者集結。(2026年9月11日)

美國星期六(9月12日)譴責香港法院將長期組織天安門事件燭光守夜活動的香港支聯會三名領導人判處監禁。美國國會議員、聯合國人權高專、歐盟、台灣以及國際人權組織也對此表示強烈關注和譴責。

據美國之音報導,香港高等法院星期五借用西九龍裁判法院對已解散的支聯會的三位領導人宣佈判刑。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副主席鄒幸彤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而分別被判處七年和七年三個月監禁。法院上個月裁定他們的罪名成立。之前已對該指控表示認罪的前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被判五年兩個月監禁;另外,支聯會被判罰款150萬港元。

法官把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的口號作為罪證,並稱本案屬於「情節嚴重」的級別。

美國國務院一位高級官員星期六對美國之音(VOA)說:「美國譴責香港法院對香港支聯會一案的判刑。他們為天安門廣場屠殺事件舉行的和平守夜活動只有一個目的:銘記歷史並緬懷逝者。」

美議員表達強烈關注並呼籲立即釋放政治犯

眾議院美國與中國共產黨戰略競爭特設委員會星期五在社媒平台X指出,六四天安門事件的香港燭光晚會組織者被判處多年監禁,「原因在於他們拒絕任由中共抹殺其於1989年6月4日犯下的暴行。這些組織者領導香港的天安門事件燭光晚會長達三十餘年,號召成千上萬的民眾聚集在一起,牢記中共屠殺無辜平民的罪行」。

該特設委員會指出「中共因他們勇敢說出真相而將他們監禁」,並強調「本特別委員會與香港的政治犯站在一起,並呼籲立即釋放他們」。

美國國會的兩黨兩院機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星期五就這次判決在X平台發表聲明說:「香港當局或許堅持聲稱今天的判決並非政治檢控,但這種說法已不再令人信服。香港司法機構曾因捍衛異見表達與和平集會權利而備受推崇,如今卻淪為中共的工具,被用來懲治行使這些權利的人士」。

CECC敦促國會考慮通過《香港司法制裁法案》(Hong Kong Judicial Sanctions Act),以「追究那些將香港法院變成鎮壓工具之人的責任」。

《香港司法制裁法案》是由CECC主席之一、共和黨參議員丹.沙立文(Dan Sullivan)、CECC前主席、民主黨參議員傑夫.默克利(Jeff Merkley)與共和黨參議員匡希恆(John Curtis)2025年5月跨黨推出的一項旨在追究香港涉案司法官員侵犯人權責任的法案。美國國會議員在今年2月香港傳媒大亨黎智英等案宣判前後,曾多次敦促國會迅速通過該法案,以對參與政治檢控的香港司法人員施壓。

聯合國人權高專、歐盟與台灣抨擊判決

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事處發言人塞夫.馬甘戈(Seif Magango)星期五發表聲明說,香港當局宣佈的判刑和罰款是「存在嚴重缺陷的《國家安全法》造成的又一個令人遺憾的後果」。

馬甘戈的這份聲明繼續說:「鄒幸彤、李卓人和何俊仁因組織悼念1989年天安門廣場事件遇難者的和平守夜活動而被判監禁,這表明自2020年通過該法以來,香港公民空間受到的限制日益加劇,其中包括針對公民社會活動人士採取的嚴酷措施。」

聲明還說:「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福爾克爾.蒂爾克(Volker Türk)呼籲撤銷這些判刑,並再次呼籲要使《國家安全法》符合中國的國際人權法義務。」

歐盟外交事務發言人阿努瓦爾.艾拉努尼(Anouar El Anouni)星期五在X平台發文指出,歐盟對於支聯會三名前領導人在經歷一場「出於政治動機」的審訊後,被判處長期監禁「深表遺憾」。

艾拉努尼寫道:「這一裁決削弱了人們對法治的信心,並損害了香港的聲譽。」

艾拉努尼表示歐盟將繼續密切關注香港的人權狀況及基本自由。

此外,台灣陸委會星期五發表聲明,對於李卓人、鄒幸彤、何俊仁被重判一案表達「遺憾與譴責」。

陸委會在聲明中寫道:「追求民主人權無罪,有關方面以國安為由羅織罪名、進行政治審判,為專制政權護航,再次向國際社會證明所謂的「一國兩制」完全是欺騙世人的謊言。」

聲明指出,李卓人等三人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定罪重判,「不僅是對香港人民進行全面打壓,更凸顯中共民主騙術下的真實面目」。

人權組織譴責判決

國際人權組織對於香港法院的重判表示強烈譴責,批評這是對香港公民社會與法治的進一步打壓。

在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組織星期五通過電郵寄給美國之音的一份聲明中,該組織亞洲部主任伊蓮.皮爾森(Elaine Pearson)指出:「針對天安門事件燭光守夜活動組織者的嚴厲判刑,暴露了一個既懼怕記憶又懼怕人民的政府的殘酷與缺乏安全感。

聲明說:「香港高等法院因這些活動人士從事常規的民主活動而對其施以重罰,侵犯了他們的言論自由與和平集會權利。」

人權組織大赦國際(Amnesty International)星期五在X平台發帖,指出這些判決「不僅對當事人及鎮壓事件的受害者而言是不公正的,更剝奪了香港幾代人探討中國現代史上這一最具深遠影響事件的空間。」

大赦國際呼籲:「他們必須立即獲得無條件釋放」。

中國人權捍衛者網路(Network of Chinese Human Rights Defenders,簡稱CHRD)共同執行主任蘇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星期五在X上發帖指出,香港活動人士因行使和捍衛人權而被判刑,「中共政府及習近平或許試圖封鎖真相與歷史,但這終將是徒勞的。」

香港法庭: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違憲

支聯會的全稱是「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成立於1989年北京天安門民主運動期間。從1990年到2019年,支聯會每年都在六四鎮壓事件周年期間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舉行大規模燭光守夜活動,參加者往往超過10萬人。

2020年,香港當局以新冠疫情為由禁止這項悼念活動,同年,北京在香港實施港版《國安法》。2021年,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起訴李卓人、鄒幸彤與何俊仁,支聯會宣佈解散。

李卓人和鄒幸彤否認控罪。8月21日,香港法院裁定支聯會、李卓人和鄒幸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何俊仁今年1月開庭時認罪。

根據香港法院當天的判詞,法庭認定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是針對中國共產黨,目的在於結束中共在中國《憲法》下的領導地位,帶有「推翻」和「破壞」的意思。

法庭認為,雖然支聯會沒有採用或鼓吹暴力和威脅使用暴力的手段,但他們自《國安法》實施後仍繼續該行動綱領,屬違反《憲法》,屬於「顛覆國家政權罪」里的「其他非法手段」。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人民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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