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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地U型鎖:看到車內美國小國旗,路人強令摘下

這位自稱退伍人員的男子,對於其或是出自於內心樸素的「愛國」情感,我們當然可以給予一定程度的理解與尊重。但是,其自我幻想成法律武器、自我充當執法者角色的做法,則完全不可取!——這種強行干涉他人並未違法之自由的做法,其實,男子本人已在某種程度上涉嫌違法了!這種行為,不僅侵犯了他人的自由等權益,還浪費了有限的警力資源,似乎已涉嫌「尋釁滋事」了!

在中國的大街上,如果我穿着一件印有美國國旗圖案的大褲衩,招搖過市走過,會不會有人要上前,將我的臍下三寸之處,給剝得精光呢?

——這還真的完全有可能。不信,聽我講一個近日發生的真實故事!

南京的大街上,一位司機車內懸掛着一個美國國旗形狀的小掛件。

此時,大街上有一位目光如炬的彪悍男子,將此情此景覷得個準確無誤,於是,男子上前敲開車門質問道:「你怎麼掛美國國旗?」

司機有點不耐煩道:「跟你有毛關係?」

男子於是火了:「把美國國旗給我撕了!」

司機:「你有什麼權力管我?」

男子:「我就有權力!」

並同時亮出他的退伍證,作為「有權」的證明。

此後,該男子還報了警,面對警察時,男子對司機說:「我懷疑你是間諜!你就是個間諜!我真的懷疑你是個間諜,我才報警的——因為,你掛的是美國國旗!……」。

其一,首先,對於「愛國」這一偉大而純真情感本身,相信幾乎所有中國人都會贊成、支持和擁有!

對於這樣一個生養我們的土地,及這片土地之上,數千年來孕育的共同文化、同宗同族等自然、真實和真誠的感情,顯然就是「愛國」。

同時,另一角度來看:只要不危害這片土地,不危及所在的社會,不傷害自己的同胞,也是另一層面而言的「愛國」!

特別是如此樸素的愛國之情,生發於我們樸實的老百姓身上,更會令人感覺真誠和親切,也值得我們深深愛護和共情!

這其中,愛自己的人民,是「愛國」的根本與前提——在這一點上,無論是百姓還是政府,都理當擁有如此最基本的理念與認知!

其二,這位司機車內懸掛「美國國旗」小掛件,違法了嗎?

顯然,此舉並不違法。因為,對此行為予以規範的《國旗》法中,只有要求外國人在特定時間地點,於中國懸掛外國國旗時,要求要同時懸掛中國國旗;以及與中國無外交關係的國旗,不能懸掛等要求,其他並無禁止性規定。

對於人民而言,「法無禁止即可為」!——所以,這位司機在自己的車內懸掛美國國旗小掛件,還真的並不違法,其當然就有懸掛的自由了。

或許,有人會說:美國現在把我們當作頭號競爭對手,甚至是「最大的敵人」,在情感上來說,似乎單獨懸掛之令人不適或不爽——但仍不得不說,外人的感受,確實與其他個體的人「沒有毛關係」;這仍是一個公民的個人自由。

如果有人上升到「道德綁架」的高度上,也顯然很難「以德服人」!

因為,我們在道德範疇上,也無法將懸掛一個與中國有着正常外交、經濟、文化交流關係的國家國旗,可以視作不道德行為吧?

最近,我們的駐美大使還在稱:「像珍惜大熊貓一樣珍惜中美人民友誼」——那麼,作為個人,且還不是專門懸掛美國國旗,而只是一個包含美國國旗的小掛件,且是放於自己相對較為私密的車內,如果司機言其只是喜歡美國文化,還是以此彰顯中美人民友好,也能說得過去吧?

顯然,拿道德說事,個人將道德賦予「法律化、武器化」,同樣也是不可取。

其三,個人不是法律的化身,「最安全的地方最勇敢」者,其實才是懦夫。

這位自稱退伍人員的男子,對於其或是出自於內心樸素的「愛國」情感,我們當然可以給予一定程度的理解與尊重。

但是,其自我幻想成法律武器、自我充當執法者角色的做法,則完全不可取!——這種強行干涉他人並未違法之自由的做法,其實,男子本人已在某種程度上涉嫌違法了!

這種行為,不僅侵犯了他人的自由等權益,還浪費了有限的警力資源,似乎已涉嫌「尋釁滋事」了!

而且,如此自認作法律化身,個人執法式暴力行為的不斷蔓延,必須到了要高聲喝止的時候了!

否則,說不定到了哪一天,就會有人同樣以「我懷疑你是間諜……我覺得你不愛國……」等冠冕堂皇的理由,一腳踹開任何一個人的家門,將個人執法式的暴力,施之於所有人了!——曾經的年代裏,這樣的現象並非沒有發生過!

而稱懸掛含有美國國旗掛件的行為,「就是間諜」,這更是將個人幻化成可以判別、界定,甚至能審判他人的法官了——如此對於自身身份與權力的僭越,還是源於法治意識和水平的低下與缺失!

而這樣的思維與行為,也是非常可怕的——像當年西安發生的U型鎖傷人事件;以及此後多年來,多起類似事件的發生,比如,像那位「鐵頭」在島國撒尿事件,事實上,我們的發言人在評論此事時,也給出了「要遵守法規」的提醒!

別以為這樣的U型鎖,只會暴力相向於普通的個體,事實上,在一定環境和條件的發酵下,這樣的人更容易拼湊成「烏合之眾」,對社會和國家形成難以預測的巨大社會性危害!

其四,愛國,重點應是「愛」,特別是互愛——而不是內鬥、內訌式的「互恨」!

我們現在的愛國輿論,在一些「流量愛國表演藝術家」的操弄下,更多是在製造族群撕裂和分裂,而不是互相信任、互相理解和互愛。

比如,在美國買房、成為美國納稅人的司馬南,面對俄國媒體,卻對着國人叫囂:「拿歷史說事,影響中俄關係者,格殺勿論」。

如此磨刀霍霍向同胞,這真的是所謂的「愛國」嗎?其愛的到底是哪個國呢?不愛自己人民的人,永遠不配「愛國」二字!

這就像一個以為抵制日貨為愛國的人,卻將U型鎖砸在正常生產、銷售在中國的日系車主頭上一樣,這樣的「U型鎖們」,跟真正的愛國永遠沒有絲毫關係,而只會是「礙國者、害國者」罷了!

一些人的「愛國」,並不是建立在對祖國和人民的熱愛之上,而是建立在對外國的不分青紅皂白之無差別仇恨上,且這些人最愛把自己人假想成敵對勢力,作為打擊的靶子。

所以,我們的國人,才會吃了那麼多「內鬥、內訌」之苦,可再看現在,仍有這麼多的U型鎖們出現,難道說,你們真的配得上「互鬥之苦」的曾經災難嗎?

在我們這兒,一些空洞化的「政治正確」概念,被很多人認為是「最安全的地方」!且因此有了「最安全的地方最勇敢」之下意識!

所以,才會有很多內卷的網絡大V們群聚於此,天天在網上煽風點火,鼓動仇恨,製造對立和敵意,以此抓取眼球注意力,最終收割流量「韭菜」,賺得盆滿缽滿,但卻將錢潤到了他們罵得最狠的美國等西方——實現了「此生無悔入華夏、家住加利福尼亞」的「美麗國」之夢想!

這些人深諳「在安全的地方最勇敢」之道理,比如,「以愛國為名」背刺同胞;但真的到了家國存亡之際,這樣的人,很可能面對危險時,比誰跑得都快!

從今天開始,我將堅決不穿印有美國國旗的大褲衩了——真怕在大街上,給扒得無臉見人,更怕被人認為:你這美國國旗圖案的褲衩里所捂的,是不是藏有間諜作案工具的「槍支彈藥」呢?

而面對這些已經生根發芽的U型鎖,瑟瑟發抖的我,一分鐘不到,就會「繳槍不殺!

責任編輯: 李安達  來源:瑜說還休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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