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Warren Buffett)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之一,身價逼近1300億元,這位大富翁並沒有因身價增加而不斷換房升級,卻在內布拉斯加州奧馬哈(Omaha)同一棟不起眼房子住了近70年;精打細算的巴菲特1958年以3萬1500元買房,根據Zillow估價,目前約值140萬元,他確信如果把錢投資到其他地方必有更高獲利,但他深愛自己的老屋,對於買房,他有獨到見解和作法。
對於守住老屋而不為了獲利另行投資,巴菲特自嘲是「巴菲特的愚蠢」(Buffett's Folly)。
即便如此,這位波克夏海瑟威(Berkshire Hathaway)行政總裁對自己住家深深喜愛,視為有史以來最划算的購買之一。他也警告,擁有負擔不起的房子將後患無窮。
關於購屋,巴菲特曾提到以下五個見解。
第一:「當我1952年結婚時,我們大約有1萬元,我告訴妻子蘇西有兩個選擇,其一,買一棟房子,耗盡所有資本,就像一個木匠的工具被奪走一樣,其二,交給我解決問題,或許有一天可能買更大一點的房子。妻子非常能理解,結果,等到1956年拿出3萬1500元買房,那時頭期款大約佔淨資產10%,我真的覺得想把錢用在其他地方。」
第二:對大多數美國人來說,確實應該擁有住房。「我所做過第三好的投資是買房子,最好的投資是結婚戒指;如果我租房子,把買房的錢拿去買股票會賺更多錢,儘管如此,仍應買房。我花3萬1500元買房,我和家人擁有52年的美好回憶,而且還會有更多回憶。」
第三:「任何知道自己想住在哪裏、並且有相當保障收入的人,如果現在不以當前利率借房貸買一家庭住宅就大錯特錯。他們應舉借30年房貸,這確實是一個黃金機會,我向你保證,五年後就不會再看到這樣的機會了。」
第四:「『家』是很棒的東西,但是,假如我六個月內要搬家,我就不會買房,如果我對工作感到非常緊張,我也不會買房。」
第五:「假如買房的人眼睛比錢包更大、如果受政府擔保保護的借貸機構為買房者的幻想提供便利,這樣買到的房子可能會成為一場噩夢。我們國家的社會目標不應該是讓人們住進夢想的房子,而是住進買得起的屋子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