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政婦楊姓女子在網上交友平台邂逅一「海外成功人士」,陷入虛擬「黃昏戀」,即使收到官方平台防詐提示和公安機關上門提醒,被愛情沖昏頭的楊婦,依然執意幫助對方洗錢,甚至提醒對方分開轉賬,規避偵查,終究遭判刑。
澎湃新聞報道,上海鐵路運輸法院20日指出,該院審理一宗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件。
被告楊婦是家政服務人員,在網上平台交友過程中偶然認識名為彼得王的網友,對方自稱是生活在海外,有公司、有房產的成功人士。從2023年3月19日至同年5月22日,一共使用不少於10個賬號,與被告楊婦藉由多個即時通信平台聊天。
在聊天過程中,「彼得王」對楊婦十分熱情,面對這樣既體貼又多金網友,楊婦不禁心動,與「彼得王」達成婚戀意向。
「彼得王」還向楊婦承諾為她買樓、送樓給她兒子結婚、為她償還債務,並為她開設養生館提供資金支持。
被告提醒對方規避偵查。
女子深陷網戀陷阱,無視防騙提示。
被告提醒對方規避偵查。
網民炮轟。
無視防詐提示
取得了楊婦信任後,「彼得王」才開始顯露出他的真實目的,「彼得王」以做生意需要轉賬而自己沒有中國的銀行帳戶為由,請楊婦幫助轉賬貨款,沉浸於「彼得王」承諾的美好未來的楊婦欣然同意幫助「彼得王」轉帳。
在轉賬前,楊婦曾有多次機會發現彼得王的陰謀、避免滑入深淵。在聊天期間,即時通信平台安全助手分別對「彼得王」使用的「陳柯林斯」、「謙遜的」2個帳號向楊婦作出防詐提示:該用戶存在疑似欺詐行為,請仔細確認對方身份,謹防欺詐。
經公安機關調查,2023年5月18日至同年5月21日,楊婦銀行賬戶資金流水達30餘萬元(人民幣,下同),其中已查實涉及網絡犯罪的資金為20餘萬元。
2023年5月22日,楊婦經電話通知主動到公安機關配合調查,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但當庭又翻供。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楊婦明知對方提供的資金可能為涉詐騙資金,仍幫助其轉賬,已觸犯法律,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且屬情節嚴重。考慮到在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中,被告楊婦起次要作用,是從犯,依法減輕處罰。楊婦被判有期徒刑10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一審判決後,被告楊婦提出上訴,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