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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春梅:台立法院通過"擴權"法案 執政黨呼籲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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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數萬民眾在台灣的立法院外集結,抗議國會通過擴權法案。(照片由經濟民主連合攝影志工謝佩玲提供)

5月28日,台灣的立法院三讀通過有關職權行使法的部分條文。而在立法院外,數萬民眾對此表達抗議。執政的民進黨表示,將就此提出釋憲要求。

綜合台灣媒體報道,台灣的立法院長韓國瑜周二敲槌,宣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三讀通過。

這次藍白推動的所謂「國會改革五法」包括,「總統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除要常態進行外,當立委進行口頭提問時,總統應依序即問即答;此外,相關「藐視國會罪」規定,被質詢人不得拒絕答覆、拒絕提供資料,或有其他藐視國會行為,違者將被罰款;政府工作人員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虛偽陳述者將負刑責;在「擴大立院調查及聽證權」方面,法案規定,出席聽證會的社會關係人員在發表證言時,虛偽陳述者會經立法院會決議處以罰緩。另外,上述法案內容還包括,「強化立院的人事同意權」、「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記名投票」等。

台灣的立法院長韓國瑜周二敲槌,宣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三讀通過,藍白綠三政黨各自拉橫幅表達立場。(截屏自國會頻道)

國會改革法案爭議為何?

台灣的事實查核中心就立法院職權修法提出主要爭議:首先,多數質疑者聚焦立院有調查權,任何人或企業都可能被找去問話、要求提供營業機密資料。報道引述陽明交大科法學院院長陳鋕雄分析,在憲法保障下,會有一個核心是立法調查權不得干涉的範圍,例如國家秘密、偵查秘密、個人私隱,以及財產自由、營業秘密等。

另一項爭議在於,相關人員若不配合調查會遭懲罰。台灣的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蘇彥圖表示,國會改革,如調查權修法,是台灣社會關注議題。外界會希望相關裁罰是透過正當程序,而不是等待立法院決議裁罰後,權力濫用的狀況已經發生,當事人只能事後救濟。

藍白綠三黨反應

台灣的國會第一大黨國民黨的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在法案三讀通過後表示,台灣終於在落後幾十年後趕上世界民主潮流,具備了外國議會擁有的聽證、調查權:「有關種種弊案攸關人民納稅錢,未來會一一揪出,民眾黨、國民黨也將成立在野黨特偵組查弊。」

與國民黨聯手通過法案的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則表示,國會改革法案的通過是台灣民主的勝利:「台灣人民期盼國會能站在人民的立場,有效地對行政權進行監督、制衡,在民主憲政秩序下,發揮權力分立、憲政制衡功能。」

執政的民進黨表決人數不敵藍白聯手,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批評,「今天5月28日是國恥之日。」他指責立法院長韓國瑜毫不行政中立、不遵守程序正義,是歷史罪人。

柯建銘表示,「一定會提出釋憲,釋憲要等總統公告後才可以提出,這是必然的程序。民進黨會遵守釋憲應有的法定要件及程序。」

公民團體呼籲複議

台灣的立法院本月17日、24日和28日審查相關法案時,台灣公民團體都發起抗議國會擴權的活動。三讀當天,約7萬民眾在立法院外集結,並將「公民捍衛民主、重啟社會對話」的大球滾進立法院,希望傳遞人民的聲音。

「拒絕國會黑箱、重啟社會對話」

公民團體提出的三項訴求包括:首先,要求台灣的行政院提出複議,讓立法院有重新檢討、議決的空間;其次,法案中多項條文存在明顯的違憲疑慮,呼籲行政院及民進党進行憲法訴訟;第三,公民團體要求與立法院長韓國瑜見面,溝通立法院應遵守程序正義及保持透明。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呼籲,「濫權立委再不懸崖勒馬,公民將用選票制裁。」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自由亞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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