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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查核|圖片惡搞蔡英文、賴清德會判三年?台灣言論自由被民進黨破壞?

自由亞洲電台Amanda Weisbrod製圖,圖片來源:AP

核對結果:誤導

一分鐘完讀:

台灣電影《周處除三害》在中國大受歡迎後,部分片中人物、場景被製作成網絡迷因(Meme,亦稱作網絡梗),更有人「惡搞」,將影片截圖中邪教領袖「尊者」和其「護法」們的頭像,換成台灣總統蔡英文和即將就任總統、副總統的賴清德、蕭美琴。接到相關檢舉後,台灣警方對媒體稱會展開調查,並提示更改影視作品劇照恐違反《著作權法》,另外,宣揚該電影中的暴力血腥含義,也可能涉及台灣刑法中的煽惑罪,但隨後,警方已宣佈調查結果,認定事件不涉犯罪,並已結案。

此消息在X(前推特)、微博等平台上卻一再被誤傳。變造政治人物肖像在台灣會獲罪「有期徒刑三年」,並以此批評民進黨壓制言論自由。

深度分析:

曾任中國中央電視台記者、現旅居日本的王志安5月1日X(前推特)發文「有期徒刑三年?民進黨真夠可以的。」搭配一張明顯經修改的圖片,把電影《周處除三害》劇照中的「尊者」,換成台灣總統蔡英文、即將就任的下屆總統賴清德的頭像。

在微博擁有近百萬粉絲的軍事博主「大象搬磚5月2日也發佈一張以《周處除三害》劇照修改的圖片,原圖中的「尊者」與兩名「護法」,換成蔡英文、賴清德,以及副總統當選人蕭美琴。配文聲稱「民進黨正在嚴重破壞台灣的言論自由」、「台灣刑事局正在對P圖蔡英文、賴清德的人進行追捕,作者最高可面臨三年牢獄之災」。

多個社媒帳號稱,將《周處除三害》電影截圖中邪教人物頭像改為蔡英文、賴清德等可能會在台灣獲罪,並指民進黨讓台灣言論自由倒退。(圖取自X、微博)

梗圖來源為含有暴力場面的電影

上述社媒傳言與近日熱議的《周處除三害》網絡梗有關。台灣媒體《自由時報4月28日刊出報道有網民將《周處除三害》中邪教領袖「尊者」與「護法」坐在「新心靈舍」講堂弘法的畫面,改換成蔡英文、賴清德等政治人物,並將修改後的圖放上網,被民眾檢舉「煽惑罪」。

台灣電影《周處除三害》於2023年出品,在台灣被評等為「未滿十五歲不得觀賞」。片中邪教人物「尊者」及其跟隨者被處決等場面因充滿暴力、血腥的元素,引起不少討論。2024年3月,該電影經審查剪裁後,於中國大陸上映,並大獲票房成功,

台灣警方談論民眾對該圖的檢舉時表示,電影本身具有殺戮和暴力涵意,民眾無論是有意或是無意的製作KUSO(惡搞)迷因圖,可能涉及刑法中煽惑罪,另也違反著作權法六十五條第二項有關合理使用的規定,該篇報告稱,警方已根據檢舉循線追查中。

主題經《中時新聞網》、《鏡新聞》等多家媒體跟進報道,掀起討論。 《自由時報》同天刊出的另則相關報道解讀警方說法,受訪法律專家說明,煽惑犯罪的構成主要條件,為「明白而立即的危險」,若法官認定該篇改作成罪,最重可處兩年徒刑,如認定已逾越合法使用範圍,依著作權法可判刑三年。但受訪專家同時表示,惡搞網絡圖「可能讓人聯想到殺害」,也可以理解為是正常表達政治訴求,是否構成煽惑罪還有待法官審酌。對於涉嫌侵犯著作權,該律師分析,該案中並沒有商業營利,公眾人物的肖像權容忍度也比較寬鬆,因此不一定成罪。

台灣警方已宣佈該圖不涉犯罪

5月1日,《自由時報》等媒體發佈後續報道,台灣刑事局調查後認定,該案無具體犯罪事實及其他可追查的具體情資,已簽辦結案,台灣警方目前也未接獲著作權人提出告訴。

先前台灣媒體對該惡搞換圖事件報道中提及的「(最高)有期徒刑三年」,是在討論篡改原作侵犯《著作權法》的可能後果;關於「煽惑罪」的討論,則是基於電影中的暴力意涵,討論將影片中被血腥處決的角色形象替換為現實政治人物,是否有仇恨性言論、暗示暴力等含義,而並不是因為改換成的肖像是民進黨領導人。

而且,「大象搬磚」等發文前,台灣媒體已經報道警方認定該行為不涉犯罪、已結案的消息,因此「P圖蔡英文、賴清德」會被判刑、「民進黨壓制言論自由」的說法,屬誤導內容。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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