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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道理,開魯縣「先交錢再種地」的新聞反轉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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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論喜歡看新聞反轉來增加談資,官方有動力讓負面輿情反轉來掙回面子,但只要擺事實講道理,內蒙古開魯縣基層幹部阻撓春耕這件事情的基本面貌和是非曲直是不會反轉的。

這兩天,不斷地有專家和自媒體跑出來為開魯縣站台,為紀雲浩鳴冤,意圖讓這件事情反轉成「奸商低價租地後擅自改變用途謀取暴利」的故事。按他們的反轉劇本,開魯縣成了刁民和媒體聯手設局的受害者,年輕幹部紀雲浩則是一位秉公執法的背鍋俠。

不要太離譜好嗎……

聲稱真相反轉的人們主要有這麼幾個觀點:

1.承包這片土地的老闆擅自改變土地用途,違規把草場變成耕地,不利於水土保持。

2.承包土地的老闆以700元每畝的高價把地分租給其他農民,賺取高額利潤,卻不願意補交承包費。

3.開魯縣是上級確定的「耕地高效利用試點」,收取「增補承包費」有據可依。

4.阻撓春耕的主力不是幹部,而是其他已經補交了費用的農戶,人家都交了就你不交,這樣不公平。

持有上述觀點的代表性人物是武漢大學社會學教授呂德文,其他很多自媒體多半都是依據其中一兩個點展開來高呼反轉。

不要被教授的頭銜唬住,不要被似是而非的邏輯繞暈,我逐一幫大家分析這幾條反轉的觀點,其實一條都站不住腳。

第一條,改變土地用途事實存在,但並不構成補交錢的理由

從已經公開的部分合同條款可以看到,這起事件中引發爭議的四千多畝土地原本的確是草場,最開始承包的目的是種草養牛,現在變成了種玉米的耕地,的確是改變了土地用途。

但是請大家注意幾點:

首先,在半農半牧地區,草場和耕地的相互轉換是很常見的現象,當地也不止新聞里曝光的這一家把草場改造成了耕地,所以才出現了有人交錢有人沒交的情況。指出這一點並不是說大家都這麼幹就合理,而是強調這種土地性質的轉換是一個常見的、自發的、不需要經過審批的民間行為,並不能和工業用地轉為住宅用地那種增值做對比。真要類比,更接近於以機械廠的名義租下廠房後開了家服裝廠。

牧草的種植模式和莊稼有什麼區別?

然後,可能超出普通人認知的是,牧草也是一種農作物,而耕地里種植的農作物也可以變成養牛飼料。

有人拿開荒種地不利於水土保持來做文章,看起來站住了環境保護的道德高地,其實是對農業生產實際缺乏了解。

現實中,種牧草來養牛和在天然草場放牧是完全不同的兩種模式。

開魯縣這則新聞里涉及的是前一種情況,是種植牧草來養牛,涉及到翻耕土地、播撒草籽、施肥打藥、收割牧草等操作,和種植玉米或其他農作物是基本沒有區別的,對於水土保持的影響也是沒有本質差異的。真正有水土保持作用的是天然草場,那是不能翻耕,不會人工施肥的,草本來就在那裏,根本不存在種植概念。

再舉個例子,這幾年國家為了調減玉米過剩產能,鼓勵包括內蒙古在內的很多地區在耕地上種植青貯玉米,也就是在玉米籽粒完全成熟之前就連玉米杆一起收割,經過青貯發酵後作為牛羊飼料。在這一過程中,本應種糧食的耕地實際收穫的是「牧草」,算不算是改變了土地用途呢?顯然是不算的。

最後,假如那片土地真的是作為天然草場被破壞改造成了耕地,涉及破壞環境的違法行為,那政府應該做的是阻止耕種、收取罰款、責令還原,而不是以村集體的名義收取「增補承包費」。即便是出於現實考慮無奈接受了土地用途的改變,那也應該是收取「生態補償費」專項用於生態修復。

從頭到尾,到底政府真正關心的就是「斂錢」,這時候拿水土保持環境保護來說事,虛偽不?

第二條,關於老闆以700元每畝轉租土地謀取暴利的說法並未證實,即便屬實也與政府無關

這道理很簡單,土地已經租出去30年,人家租金也早都交清了,這之後,不管是自己用來養牛還是加價轉租給其他農民種玉米,都不關鎮政府縣政府的事,人家掙多少錢你也管不着。

別說是700元一畝,就是轉租7000元一畝,就是種出了一棵搖錢樹,也跟村集體沒有一毛錢的關係。你不能看着人家掙錢了就眼紅非要來分走一些,那叫土匪惡霸。

早知道能掙大錢,當初你怎麼不加價一倍把這塊地租下來呢?人家投資多年,自擔風險,賺多少錢那都是人家的眼光魄力和汗水結晶!

第三條,所謂耕地高效利用試點就更是荒唐,公共政策憑什麼介入商業合同定價?

從荒草灘變成耕地的這個過程,政府有沒有出過一分力?有沒有給過一毛錢的政策資金扶持?這幾千畝土地的高效利用是人家多年努力才達成的既成事實,要誰來試點?好意思嗎?

政府有出台新政策的職權,但新政策也不能傷害人家已經按照合同取得的合法收益啊。土地承包是農民和村集體之間的商業合同行為,憑什麼一紙新政策就要強行漲價200元一畝啊?契約精神呢?

第四條,所謂阻撓春耕的是已經交錢的農戶,這純屬睜着眼睛說瞎話

首先,新聞媒體的鏡頭明確錄下了當地鎮村兩級幹部在地里阻止農機耕作,有名有姓高清無碼,這否認不了吧?

然後,媒體報道中還能看到公安機關的強力介入,對下地耕作的農民口頭傳喚,並強制押送上警車,這是村民能叫得動的嗎?

最後,有部分村民補交了「增補承包費」,只能說明當地政府的強硬手段壓服了一批人,完全不能證明交錢才能種地合理合法。

已經交了錢的村民心裏不平衡完全可以理解,但正確解決方案不是讓所有人都補交錢,而是把不該收的錢趕緊退回去,這樣大家自然就平衡了。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建設性意見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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