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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收保護費?「315」晚會 另一種形式的整風運動

—非虛構故事:「315」晚會,是另一種形式的整風運動

一年一度的「315」這個節目,我總覺得怪怪的。

打擊假冒偽劣產品,維護消費者權益肯定是好事,也是媒體的職責與擔當所在。但「315」這麼多年搞下來,感覺有點走入形式主義了。

就像網友發出的疑問:為什麼年年能發現那麼多問題存在,媒體和市場監管局不及時通告,一定要等「315」這一天走個過場?

為了搞「315」晚會,央視記者通常會先走訪調查很多涉嫌假冒偽劣的產品和企業,或事先掌握相關線索和證據,然後等到「315」這天集中披露出來,而不是立刻告知公眾,或向主管部門舉報。

這算什麼?湊素材嗎。既然早就知道問題了,就應該第一時間告知公眾避免更多人踩坑,讓受害者及時止損,違法者儘早受到懲罰。非要等到「315」這一天集中報道,難道是為了追求一個儀式感?

我看往年的一些被曝光的事件跨度都兩三年了,「315」曝光後商家才發道歉聲明。有問題就立馬去整改,哪怕事後再一起報道,把後續的回訪與解決方案也報道出來,這樣才是最合理的方式。

當然更大的可能是為了節目效果,但顯然有點本末倒置了——為了這場晚會的成功,而犧牲公眾的利益?

這麼說當然有點過於苛責了,事實就是這樣不是嗎?所以才會有人產生一些不好的聯想,說這樣做的目的是在給企業公關時間,公關好了就不會上「節目」,沒有公關成功的才被曝光出來。

有人直接把這個節目說成是為了「收保護費」。

我認為這樣的猜測不是空穴來風,在一定程度上符合現實邏輯。想想你是企業老闆,知道每年到了這個時間點,發現自己的企業可能會被曝光時(尤其是在這個時間前後有央視記者來過自己的企業做採訪調查,很容易會有警覺),會不會提前去做公關?媒體會不會利用這個來撈錢?

這樣情況是不是更加糟糕。有公關就一定會有選擇性曝光,這是人性使然,最後倒霉的還是消費者。

如果一年只有一次集中曝光,最終一定會陷入形式主義。從315晚會播出曝光,到企業八股文一樣的回應,再到相關部門的清查行動,還是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

所以這麼多年下來,我們看到每次形式主義集中報道後就會有形式主義的集中檢查,這種場面當真無比滑稽。

正確的做法是,每天都要像「315」這天一樣公開曝光市場上的不法行為,把「315」辦成「365」,這才真的會對這些無良商家產生更大震懾作用。

這樣一來「315」晚會還能搞嗎?我認為這時候搞不搞不重要了。如果非要搞,可以在這一天把過去一年中最惡劣的事件,被曝光的問題的整改情況,侵犯消費者權益的後續賠償問題,監管的漏洞和改進等做總結性回顧報道。

如此也能避免報道之後不了了之,不至於淪為「昨天打假,今天道歉,明天度假」的形式主義循環。

另外,我看到很多人在說央視"315"降級了。只敢曝光小蝦米,這其實也是媒體衰退的表現。近年來,315晚會曝光事件中,主角偏向於跨國企業、中小型企業或大企業合作商,避開了大型平台和央企國企,即使涉及到這些企業時,也避免直接點名曝光。

總體策略是,小企業的大問題,大企業的小問題。那種勁爆的猛料,刺激的畫面,或者知名企業的黑幕,依然沒有出現。原因呢,大家都懂的。

昨晚,央視315晚會曝光收割智商稅的「聽花酒」虛假宣傳,一石激起千層浪。有意思的是,在聽花酒虛假宣傳的背後,人們驚訝的發現,人民日報新華社、央視都給它站過台。

當時給它站台的你們,如今回手給它一巴掌的,還是你們,這讓大家怎麼想……難道是拖欠廣告費了?

太尷尬了。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非虛構故事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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