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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放貸4.25億,女總經理等三人坐牢 終身禁入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對象山縣農村信用聯社的處罰,讓違法放貸的窩案,再度被關注。

近期,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處罰象山縣農村信用聯社11名金融人員,總經理吳慧萍、陸波、練惠、謝語誠等7人,管理員工行為不到位,採用不正當手段發放貸款,催收處置嚴重不審慎,負有直接責任,被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4年前,即2020年10月,裁判文書網《吳慧萍、陸波、練慧等違法發放貸款罪二審刑事裁定書》顯示,吳慧萍、陸波和練慧,這三個犯違法發放貸款罪、騙取貸款罪,被判刑。

吳慧萍曾是象山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營業部總經理。陸波曾任此營業部客戶經理。練慧是此營業部客戶經理,負責貸款辦理工作。

2016年4月開始,吳慧萍與她的哥哥商定,通過違法發放貸款的方式將信用聯社的資金提供給她哥哥。她哥哥以沒有實際經營的公司名義,提供虛假的公司財務報表、購銷合同等貸款資料,向信用聯社營業部申請貸款。

吳慧萍明知那些公司不符合貸款條件,仍指使陸波、練慧等人辦理貸款手續。

陸波、練慧等人明知吳慧萍哥哥提供的公司不符合貸款條件,沒有按規定進行調查核實,就將不真實的貸款資料層報至吳慧萍處。吳慧萍利用自己的貸款審批權予以審批通過,向她哥哥違法發放貸款,共計800萬元,其中貸款500萬元至案發時沒有歸還。

吳慧萍、陸波、練慧還向別人違法發放貸款。

綜合下來,2014-2016年,吳慧萍、陸波、練慧三人合作違法發放貸款約60起,合計4.25億元,造成信用社經濟損失2.798億元。其中,吳慧萍、陸波、練慧分別違法發放貸款1.56億元、1.435億元、1.255億元,造成信用聯社經濟損失依次是1.028億元、0.9億元、0.87億元。

此外,2016年1月-2017年3月之間,吳慧萍、陸波、練慧又共同騙取貸款。三人為幫助他人申請貸款時,即使不符合條件,仍審批通過,使其成功獲得貸款,導致吳慧萍、陸波造成信用聯社經濟損失900萬元;練慧造成信用聯社經濟損失600萬元。

吳慧萍、陸波、練慧三人共給信用聯社造成經濟損失2.948億元。

一審宣判,吳慧萍犯違法發放貸款罪、騙取貸款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23萬元。陸波犯違法發放貸款罪、騙取貸款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8萬元。練慧犯違法發放貸款罪、騙取貸款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5萬元。

吳慧萍不服,上訴,二審法院駁回上訴,對三人維持原判。

在象山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被終身禁業的人員中,除了上述3人,也有其它人被判刑。

時任象山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的理事長謝語誠,因涉嫌犯違法發放貸款罪於2019年2月19日被浙江省象山縣公安局傳喚,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5日被依法逮捕。在2020年7月31日,謝語誠被判違法發放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8萬元。謝語誠同樣不服,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責任編輯: 李冬琪  來源:中國經濟周刊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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