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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賣了房,租客就不搬 屋主無奈出了狠招

近日渥太華一位房東把一處房產賣掉,但租客拒絕搬走。雙方陷入膠着狀態之後,最近矛盾進一步升級。

據CTV報道,Patrick Lecours在Glebe出售了他的房子,一個新的家庭正等待搬進來,但他現在的租戶堅持不肯搬出去。租客說他們有權利留下來,因為沒有收到適當的通知。

渥太華律師Michael Thiele是Quinn Thiele Mineault Grodzki的合伙人,他說這些爭端很常見。"租戶實際上並沒有做錯什麼,只是住在房子裏," 他說。

"人們往往認為租戶會因為搞砸這筆房地產交易而需要承擔責任,但目前這並不是法律的規定。現在清楚列明的是:租戶有權經過這個程序。"

現在,雙方都在等待在原定於2024年4月進行的房東和租戶委員會的聽證會。

然而在等待期間,雙方緊張局勢正在升級。租戶的代表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說他們的客戶被騷擾要求離開,並聲稱"房東僱傭私家偵探跟蹤我的客戶。」

房東Lecous後來表示,他確實僱傭了一名偵探。

"我們想要弄清楚,在我的家中,我在和誰打交道,」 他說。"我們正在施加壓力,因為有人告訴我他們不會因為法律而離開這所房子。他們得到了適當的通知,但沒有離開。我還能做什麼呢?"

在安省,理清租戶的權利和房東的責任可能是一個困難的過程。

"每個省都有自己的房東租戶法,但在其他省份,權利更多地傾向於房東,而不像安省這樣,"  Tiele解釋說。

"你唯一能夠解決法律問題的地方是安省房東和租戶委員會。你不能繞過這個委員會,直接告上法院,所以你必須完全把責任歸咎於房東和租戶委員會。"

安省仲裁法庭表示,他們今年迄今每月收到了大約7,000份申請,而去年每月只收到5,500份,增加了25%。為了處理積壓的案件,他們已經聘請了61名全職和54名兼職仲裁員。

不過這場糾紛可能很快會有新進展。

Lecours表示,"房東和租戶委員會已經批准了加快我們的聽證會。太棒了。所以我們可能可以在30至60天內出庭。"

責任編輯: 李冬琪  來源:加國無憂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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