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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瑜:我們唯一的平等就是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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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正義"違背了市場原則。市場本身能夠解決分配的公平問題,任何不以個人權利為基礎的再分配,一定會被自由的市場交換所打破。正義意味着尊重權利。由國家再分配所維持的平等將不可避免地侵犯個人權利,正義不在於平等,而在於承認、尊重和保護個人的天賦和私有財產權。

來,給你出一道題。

假設你來自火星,突然被扔到中國,你可能被扔到北京這樣的大城市,也可能被扔到河南這樣的內地省份,甚至還可能被扔到西藏這樣的邊疆地區。不幸的是,你被扔到中國去的使命,就是去上中學,然後高考。

當然了,如果你想考進北大清華,你肯定希望自己被扔到北京上海,因為那裏學習條件好,分數線又低。問題是,你被扔到這3個地方的概率一樣,各三分之一。這個時候,讓你來設計一個理想的高考分數線制度,你會怎麼設計?

這個假設的情形,不是我的發明,而是美國政治哲學家羅爾斯的發明。羅爾斯1971年的時候寫了一本厚厚的書叫《正義論》,我斗膽把它庸俗成一句話:只有當你不知道自己可能是誰時,才能想清楚什麼是正義。

當然了,他有一個術語,叫"無知之幕",也就是一個人在對自己的社會處境暫時失明的情形。一個站在"無知之幕"後面的人,既可能是比爾·蓋茨,也可能是一個非洲饑民。

如果你覺得正義就是殺光富人瓜分他的財產,萬一"無知之幕"拉開,發現自己是比爾·蓋茨,恐怕你會後悔不已。如果你覺得正義就是Windows系統賣5000美元一套,萬一"無知之幕"拉開,發現自己是非洲饑民,估計也要捶胸頓足。

好了,你站在"無知之幕"後面,你得想想什麼樣的高考分數線制度才最合理。

在思考這個問題之前,不如我們來看看美國人所面對的一個類似的問題,和他們的回答:平權行動。

平等傷害了誰?

"平權行動"由美國總統約翰遜在1965年發起,主張在大學錄取學生、公司招收或晉升僱員、政府招標時,應當照顧少數種族和女性。目的就是扳回歷史上對黑人和女性的歧視,把他們在歷史上承受的痛苦折算成現實的利益。

這一行動實施之後,黑人和婦女的大學錄取率、政府合同中的黑人中標率大大提高。高校錄取制度尤其是"平權行動"的熱點。有的大學,甚至明確地採取了給黑人、拉美裔申請者"加分"的制度或者給他們實行百分比定額制。

這項政策促成了美國的大學裏各種族齊頭並進的大好局面。最典型的例子是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到90年代中期,一個曾經幾乎全是白人的學校,已經被"平權行動"粉刷得五顏六色:39%的亞裔;32%白人;14%的拉美裔;6%的黑人和1%的印第安人。

然而從1970年代開始,人們開始對"平權行動"嘀嘀咕咕,其主要的矛頭,就是它矯枉過正,形成了一種"逆向歧視"。1978年的"巴克案"打響了反對"平權行動"的第一槍。

巴克是一個白人男性,連續兩年被一個醫學院拒絕錄取,與此同時,這個醫學院根據16%黑人學生的定額制,錄取了一些比巴克各方面條件差的黑人學生。巴克一氣之下上訴到美國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裁定對黑人學生實行定額制是違憲的,但仍然在原則上支持"平權行動"。

緊接着,嘀咕發展成了議論,議論發展成了抗議。最著名的抗議,來自1990年代中期加州州長威爾遜。他抗議道:"不能讓集體性權利踐踏個人的權利,我們應當鼓勵的是個人才幹。"於是他大刀闊斧地開展了廢除"平權行動"的運動。

1996年11月,加州用公投的方式廢除了包括教育、就業、政府招標等各方面的"平權行動"。1997年4月,這一公投結果得到了最高法院的認可。受到加州的影響,另外十幾個州也開始蠢蠢欲動,要剷除逆向歧視的"平權行動"。

取消"平權行動"的效果是立竿見影的,1998年是加州大學各分校取消"平權行動"的第一年。在這一年裏,伯克利大學黑人學生和拉美裔學生的錄取率下降了一大半。

誰來分配正義?

"平權行動"爭論的核心,正如眾多社會問題的核心——"補償性正義"是否合理?——主張根據歷史、文化、經濟條件有偏向地制定法律和政策,以保證一個相對公平的結果。但"補償性正義"面對一個不可避免的操作性問題:由誰、如何、是否可能來計算鑑定一個人的歷史、文化和經濟遭遇?

一個祖上是黑奴的黑人錄取時加20分,那一個祖上是華工的亞裔應該加多少分呢?一個祖上四代是貧農的人,和一個祖上兩代是貧農的人,分值又有什麼不同?一個窮白人和一個富黑人,誰更應該加分?

這種"補償性正義"的原則,被保守主義思想家拉塞爾·柯克批駁得體無完膚——他在《保守主義思想》一書中寫道:

"無知之幕"背後的邏輯是,我們需要一個巨大無比的國家機器來整理、裁判歷史和現實無限的複雜性。最終這種裁判權一定會被權力機器所劫持——那就無異於"抱薪救火",羅爾斯式的"正義"越多,個人自由就會受到更多限制。那時的問題就不僅僅是如何抵達正義,還有這架機器震耳欲聾的轟鳴聲了。

無論是極權國家還是福利國家,他們總是打着"平等"的名義,把國家權力擴大到極端,並造成了上世紀無數的人間災難。

柯克在書中進一步指出,國家不是社會契約的產物。國家的誕生是一個自然自發的過程,沒有權利的轉讓,沒有契約的訂立,更沒有全體人民的一致同意。

"分配正義"違背了市場原則。市場本身能夠解決分配的公平問題,任何不以個人權利為基礎的再分配,一定會被自由的市場交換所打破。正義意味着尊重權利。由國家再分配所維持的平等將不可避免地侵犯個人權利,正義不在於平等,而在於承認、尊重和保護個人的天賦和私有財產權。

深知烏托邦主義弊病的柯克,在對西方文明諸多問題的層層剖析中,讓我們看到的不只是西方人面對的困惑,也是如今我們面對的困惑。

責任編輯: 李安達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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