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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以衝突:野蠻決意消滅文明 文明試圖包容野蠻

野蠻未被感化,甚至更為頑固,看看那些以難民身份在歐美生活的巴勒斯坦人(或是泛阿拉伯人,抑或不同國度有着同樣遭遇的人),他們儘管享受到異國和平福蔭,但仍在街頭憤怒不已,搖着旗幟為巴勒斯坦叫不平,其中有為哈馬斯叫屈的——他們明顯越過了「自由」的邊界,而如何阻止他們,文明世界到目前為止並沒有拿出有效的方案,這才是令人擔憂的。因為比起前線的現代戰爭,隱藏在生活區身邊的人道災難,更為可怕。

哈馬斯不能代表巴勒斯坦,但它於10月7日向以色列發動的恐怖襲擊,隨後以色列正式宣戰,卻引發國際相當一部分觀眾對巴勒斯坦的同情,這事夠亂也夠狗血。

無論追溯過去歷史還是尊重當下現實,就算巴勒斯坦在1948年聯合國巴以分治裁決上受到不公平待遇,但也不能成為一個具備現代文明意識的人無視哈馬斯暴行的理由。

何況,真要翻炒歷史,就能發現巴勒斯坦做為一個國家並沒遭遇什麼不公平待遇,相反,表現更多的是胡攪蠻纏與獨斷專行。

1948年之前,公認的世界史上從未有巴勒斯坦民族,更沒巴勒斯坦國,它只是以地區形式存在;以色列則完全不同,曾在巴勒斯坦地區有過三次立國,期間猶太人以主體民族在那裏生活了一千三百多年,直至被迫逃離;恰巧,現今的巴勒斯坦人,隨着公元七世紀阿拉伯帝國崛起而遷入的阿拉伯人,也生活了一千三百多年——不過,兩者仍需要以立國來區分開概念,明顯的實例:1897年猶太復國會召開之後,巴勒斯坦做為備選區域之一,猶太人前往巴勒斯坦購買土地所有權,只能向奧斯曼帝國以及而後行使託管權的大英帝國購買。

時至1948年,如果嚴格遵循一戰後美國總統威爾遜提出的民族自決原則立國,以色列完全夠格,擁有合法購買的土地(約佔總面積的6%)與主體民族;巴勒斯坦卻是佔了文明規則的便宜,因為主體民族都屬於阿拉伯人,加上土地所有權存疑(畢竟奧斯曼帝國時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私人所有佔比極少),所以按照法理管治,他們可以歸附到同屬阿拉伯人的中東各國,這種情況下得到立國的機會,突來的政治資源是無比巨大的——舉手或贊或反的生財之道,放任何時候都適用。要知道,蘇美當時為各佔三個成員國的席位,明爭暗鬥了好久。

也就是說,巴勒斯坦地區的人民乘着一戰後的民族自決與二戰後國家主權自治的春風,想得到利益最大化,儘管他們並不具備資質。他們歡迎有利他們的立國規則,但拒絕不利他們的領土劃分,理由是以色列60萬人口少卻分得多,佔總領土面積的57%,而巴勒斯坦120萬人口多卻分得少,只佔總領土面積的43%。

如果外界公眾只聽一面之辭,自然認為巴勒斯坦訴求合理,然而,他們在這裏面故意隱瞞了兩個重要信息:

其一、以色列的57%裏面,包含了50%的荒漠區域(內蓋夫沙漠),根本不適合生存,也就是以色列分到領土,在當時只有7%是適合生存與開發的,就算現在靠科技改良土壤,能供生存的面積也不會超過10%;反過來,巴勒斯坦的43%,除死海邊上少量區塊之外,全部是可生存與沃土,按舊約記載的說法,那裏流着奶與蜜。

其二、上述分治方案之前,其實還有一個方案,即由英國託管時期的皮爾委員會於1936年提出,當時是把包括荒漠在內、佔總面積80%的領土分給巴勒斯坦,以色列則拿剩餘20%的領土。巴勒斯坦拒絕,才有1948年的方案。

站在中立的角度,分配者的初衷,肯定是希望儘可能公正,沃土與荒漠搭配劃分。兩次方案還可以看出,巴勒斯坦實際是佔到優勢的,至少,沒有吃虧的可能。因此在這個前提下,巴勒斯坦藉口分配不公挑起衝突,五次戰爭,恐襲不斷至今,既輸了法理,又輸了人道。

所以客觀來評論,那些同情巴勒斯坦的觀眾,是不是愛心泛濫了呢?可以肯定,從「老朋友」的法塔赫,到更極端的哈馬斯,實際上都是被外界同情縱容出來的。並且還可以這樣推論,巴勒斯坦錯誤選擇的選擇不僅僅歸於少數掌權者,支持他們的民眾也脫不了干係——這個問題就深了,也會踩上「不正確」的陷阱,但還是得說,歸根結底,它是文明與野蠻的衝突。就像每次中東戰爭,阿拉伯世界的口號都是將以色列從地圖上抹除,而以色列,只是奮起反擊,每次勝利後都得遵循國際原則,尤其是歐美贊同的秩序,試圖去包容甚至感化他們。

關於以色列現狀,有一個非常重要事實需要被所有人認知:以色列國總人口約900萬,其中巴勒斯坦人約300萬,他們擁有與猶太人一樣的權力,無論是選與被選,從軍或是合法持搶。也就是說,種族與宗教是可以兼容、和諧的,關鍵只在於個人對文明的選擇。

再看巴勒斯坦現狀,總人口約1300萬,留存巴勒斯坦的約530萬(其中被哈馬斯掌控在加沙地帶的約220萬),剩餘的都流往異國他鄉。也就是說,約佔60%的巴勒斯坦人認為故土並不宜居,留下的,要麼是窮得無法逃離,要麼是忠實的民族主義者——看他們在侮屍現場歡呼跳舞,就知道他們的成色。

諷刺的是,那些已無知覺的屍體,其中有從歐美專程赴往以色列參加音樂節的大歐美青年,他們活着的時候,也和許多熱愛和平與正義的青年一樣,同情巴勒斯坦更多,對以色列嚴格防範加沙地帶的行為嗤之以鼻,斥之侵犯自由…民主,等等。殊不知,所託非人,無辜搭上生命。

野蠻未被感化,甚至更為頑固,看看那些以難民身份在歐美生活的巴勒斯坦人(或是泛阿拉伯人,抑或不同國度有着同樣遭遇的人),他們儘管享受到異國和平福蔭,但仍在街頭憤怒不已,搖着旗幟為巴勒斯坦叫不平,其中有為哈馬斯叫屈的——他們明顯越過了「自由」的邊界,而如何阻止他們,文明世界到目前為止並沒有拿出有效的方案,這才是令人擔憂的。因為比起前線的現代戰爭,隱藏在生活區身邊的人道災難,更為可怕。

責任編輯: 李安達  來源:國產神燈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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