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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母伸冤14年 李寧要求直播國家賠償案庭審

「從我媽媽被打死,然後到現在,我每一天過得都是非常的恐懼,都沒有辦法正常入眠……」5月28日上午9點半,李寧在中共駐東京大使館門前發出控訴。

2023年5月下旬以來,李寧連日在中共駐東京大使館門前,要求直播6月1日在山東煙臺牟平法院召開的國家賠償案庭審。(網絡截圖)

「從我媽媽被打死,然後到現在,我每一天過得都是非常的恐懼,都沒有辦法正常入眠……」5月28日上午9點半,李寧在中共駐東京大使館門前發出控訴。

「尤其是這幾天,看着媽媽的庭馬上要開了,心裏特別特別難受,根本就睡不着,一閉上眼睛就看到我媽媽的整個人。在14年裏,所有的、每一天經歷的,就像放電影一樣,在我腦子裏一遍一遍出現。」

「然後我在想,媽媽在裏面(中共非法關押)32天,整整32天,叫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她在裏面那種無助,我又沒有辦法幫到她,她多麼地想求生啊……」

李寧的母親李淑蓮2009年上訪期間,被中共官方毆打致死,家人艱難維權14年,並申請了國家賠償,該案將於6月1日在山東煙臺牟平法院開審。

李寧說,母親的死是中共政府、公安、法院等直接參與所導致。她連續多日到東京的中共駐日使館門外喊話,要求法院直播整個開庭過程。

今天是2023年5月28日,距離我媽媽開庭還有3天。今天我繼續來到中國駐日本大使館前,要求直播開庭!要求公開審理,公開道歉,公開賠償!… pic.twitter.com/BYKyS7DkU4

—李寧(@ningli21) May28,2023

5月23日,她告訴大紀元記者,希望能進到大使館,但使館毫無回應,自己能做的就是站在這裏吶喊。

李寧:中共要秘密開庭

李寧為媽媽討公道歷經艱難。期間,在各方人士幫助下,成功推動案件進入司法程序,當地4名政府官員與3名保安被判刑。之後,她申請了國家賠償,煙臺牟平法院將於6月1日開庭審理。

「我知道,他們是一直是不公開審理的,而且是要秘密開庭。我不想說這個案子就沒有任何的一個公道,一個說法,就秘密地審判。所以,我就到了中國駐日本的大使館,進行了這種主張。」她說。

這些天來,李寧每天都會到中共駐日本大使館前喊話,主張權利,發出聲音。

李寧的母親李淑蓮原是下崗職工,後來自己開辦商店,主要經營窗簾、手錶、首飾、皮衣等。2001年當地官員對李淑蓮索賄不成,百般刁難,導致李淑蓮蒙受巨大經濟損失。之後,李淑蓮進京上訪,多次被抓。2009年10月2日,李淑蓮在遭非法拘禁32天後被毆打虐待致死,但官方稱其是上吊自殺。

「我母親死亡那一天,我們就在現場,看到了我母親遺體,遍體鱗傷,從大腿到後背全都是黑青色的。」李寧說:「當天我母親都穿好壽衣,都化好了妝,馬上就要進火化爐,不允許我們解開壽衣。在父親歇斯底里堅持下,我們把母親的衣服解開,發現媽媽身體的狀況。」

當時,李寧整個家族被控制在東南一街道賓館,裏面佈滿武警、公安。

母親含冤去世後,李寧開始了14年的伸冤之路,「我逃出了當地,到了北京,才有了一直抗爭、維權的機會。」期間,她多次被非法拘留、被打,坐老虎凳,甚至被抓回山東。「他們就是要恐嚇你,無論是從精神上,(還是)肉體上,讓你屈服。」

當年22歲的花季少女,如今已36歲,依然為冤死的母親討說法。

經歷十幾年抗爭李淑蓮案才進入司法程序

李寧表示,比起其他訪民,自己是幸運的。其他訪民可能這輩子被關進精神病院,而母親的案子卻進入了司法程序,「我(母親)這個案子在很多專家、律師、網友,也有體制內一些人的幫助下,才把走到今天。」

上訪人能夠通過司法程序維權,極為罕見。李寧希望通過自己的經歷,鼓勵民眾不妥協,「這個案子已是最難的了,把人都打死了,而你的對手是誰?是整個公檢法司所有的部門,但我是拿命去拼上去的。」

李寧上訪9年後,2018年9月,李淑蓮被非法拘禁致死一案終於開庭。但中共官方以涉及國家秘密為由,禁止家屬參加庭審。李寧與父親以申訴參與人身份進入二審庭審。

同年12月28日,蓬萊市法院二審開庭,並當場做出判決,四名官員——前龍口市東萊街道黨委書記尚德松、前辦事處主任楊新軍、前黨工委副書記謝守泉、前辦事處工作人員王煥磊被判刑,最高刑罰為8年,最低刑罰是判3緩3,當庭釋放。

同日,另案審理的三名保安魯旭、趙焜、王利男,分別判5年、4年6個月、5年徒刑。

「在三名保安的卷宗裏面,發現了是黨委、所有部門一起開會定的,誰安排保安,誰定毆打場所,誰弄監控室,誰拿電警棍,誰開車去拉。」李寧說,「所有的安排特別縝密。母親的死,是在龍口市信訪局、東南街道政府以及龍口市法院、公安共同參與下導致的。」

在審理保安的案卷里,李寧一家發現李淑蓮不是自殺,「在整個庭審現場,保安親自、親口承認的。」「這個案子結束之後,我是不服的,媽媽被打死了,不是自殺,現在這個案子最後定論還是自殺。」

李寧表示,這7名被判刑的人是重罪輕判。依照中共《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公務人員實施非法拘禁致死者,處10年以上刑期。

她還從三名保安的卷宗里發現,有其他犯罪事實的人,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包括龍口市法院院長王海濤親自到現場去指揮、毆打李寧媽媽,甚至在旁邊拍手叫好,卷宗里有整個過程。

她說:「我手裏有證據。我說的所有的都是事實,來源於卷宗,檢察院、法院還有這些部門做的所有記錄。還有,我媽媽的屍檢視頻都是在造假。」

抗爭了14年的李寧,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讓所有的人看清中共官員的真實面目。「我媽媽這個案子是唯一一個訪民能把案子走到司法程序上,能經歷一審,經歷了十幾年才進入司法程序,這是非常艱難的過程,你一個人去跟那麼強大的公檢法機關抗衡,根本你就是一個小螞蟻。」

同時,她也希望通過努力,鼓勵他人。「當你的財產生命受到侵害之後,你能通過法律程序,進行國家賠償,能夠進行一審二審的程序,進行申訴。」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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