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陝西西安一起案件的最新宣判,引發了廣泛關注。
故事還得從之前說起。
2021年6月,20歲的小程通過中介,在西安某小區租了一間房子。
租期一年,每月1900元租金,半年付一次,押金3000。
4個多月後,小程決定退房回老家,房東也口頭承諾該退的會退。
可搬出去後,小程發現,錢遲遲沒有到賬。
最開始,雙方的溝通還算順暢。
小程交了半年租金,還剩下一個月的房租,加上押金,除去水電費,她覺得,自己能退4400元。
但房東初步估算,只退2000左右。
房東也有自己的理由:
本來合同簽的是一年,小程違約了,應該扣掉一個月房租當違約金。
此外,還要扣掉打掃衛生,維修房間設施等費用,他只肯退2000元,並且還要當時租房的中介參與。
但中介早就離職,上哪兒找呢?
小程多次和房東溝通,雙方都帶着情緒。
後來,矛盾進一步升級。
房東表示,違約金一分不退,而因為小程違約,房東另外找中介出租房屋,花了900中介費,給新租客減了300,水電費500。
押金還剩1300,愛要不要。
年輕氣盛的小程怎麼忍得了?
她一怒之下,聲稱要將房東告上法庭。
這一舉動,激怒了房東,他揚言讓小程隨便告。
從聊天記錄里,可以看出,雙方的情緒都很上頭。
小程罵71歲的房東:沒有良心,不配為人。
房東直接用最難聽的詞「婊子」,羞辱小程。
那句「有被人玩弄的羞恥」,進一步刺激着小程本就敏感的心。
而通話過程中,房東那句「你服毒了,我就給你道歉」,成了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小程毫不猶豫喝下了網購的農藥,最終搶救無效死亡。
生命的最後時刻,她說:是房東把她逼死的。
年僅20歲,花一樣的年華,就這樣消逝。
只留下眼淚不止的雙親和無限悲痛的親朋好友。
到最後那刻,她是否留戀,是否為自己的衝動後悔,已無從知曉。
後來,小程的父母把房東告上法庭,對於小程的死,法院認為房東難辭其咎。
最近的宣判就是,房東需要賠償小程父母19萬餘元。
只是一件尋常的事,相信很多剛出社會的年輕人都會遇到,為什麼卻變成覆水難收的局面?
這個案件給我們留下了太多唏噓和反思。
2
中國有句俗話:有理讓三分,得理且饒人。
但很可惜,房東和小程,都沒能做到。
先說房東。
毫無疑問,最一開始,他是占理的一方。
合同上,白紙黑字寫着提前退租,要扣違約金,不退押金。
從契約上看,小程違約在先,他按合同辦事,沒有大毛病。
但他得理不饒人,就漸漸從有理,變成了沒理了。
首先是錢上面。
明明之前說得很好,答應會退錢給小程,那為什麼等到她離開這個城市之後,又忽然要扣她這麼多錢?
既然要扣押金和違約金,為什麼不提前告知?
房東就是太精明了,算計得太過了,仗着她來回跑太麻煩,吃定了她最終會選擇息事寧人,所以他才會這麼做。
其次就是情緒上面。
他明知道,小程退租與分手有關。
當時,小程被診斷為:雙相情感障礙,不得不回老家養身體。
但爭吵的時候,他是怎麼做的?
他先是用最惡毒的話,去謾罵一個晚輩。
我無法想像,一個71歲的老人,怎麼對一個20歲的女孩罵出「婊子」這麼髒的話。
房東真的缺這點錢嗎?
據悉,他是個拆遷戶,光房子就賠償了11套。
而且,小程多次提醒房東,不要再刺激自己了。
結果呢?
房東故意挑起她最痛的傷口,用「被人玩弄」來羞辱一個剛失戀還沒走出來的女孩。
並且放話,只有小程死了,自己才道歉。
這不是把人往死里逼?
他不知道精神脆弱的人,根本不能經受刺激?
這不就是在教唆她自殺嗎?
最噁心的是,在小程送醫搶救時,房東還發來信息:聽說你昨天喝藥了,是你該給叔叔道歉。
這樣的咄咄逼人,連一個正常的人都會被逼瘋,更別說本來就有心理問題的小程。
哪怕他不知道小程會自殺,但說話做事不留一絲餘地,都是把小程不斷往絕路上趕。
再說小程。
雖然逝者已逝,但一開始,確實是她有錯。
她毀約在先,又想全身而退。
警方介入後,房東退還了1300元,她對於剩下那個月的1900元押金不退,耿耿於懷。
據房東說,小程先罵他「老死狗」、「老賴皮」,自己被激怒才反擊。
為了1900元,小程鑽了牛角尖,不斷讓自己走進窄巷子。
在她與閨蜜的對話里,她說:「如果我死了,他(房東)會受到懲罰嗎?
她想用死亡,換取對方的悔恨和道歉,可是,自己的生命都沒有了,要那句道歉又有什麼用?
如果雙方都懂得有理讓三分的道理,得理且饒人的話,根本不會有今天這樣的局面。
3
小程離世後,很多人都說:不值得。
是真的不值得。
世界上像房東這樣的壞人很多,而自己的生命只有一條,如果隨便碰到一個壞人就要用自己的生命去懲罰他,那經得起死幾次?
周國平說過:人生要有不較勁的智慧。
不去較勁之後,你才能擁有更廣闊的世界。
《清代之竹頭木屑》記載:曾國藩考學的時候,曾在嶽麓書院,與人同處一間寢室。
室友的書桌離窗口有點距離,曾國藩把書桌移到窗前,方便看書。
室友憤怒地說:你把我的光線全擋住了。
曾國藩沒有跟他計較,而是好脾氣地問:那我應該放哪兒?
室友指着暗處的床邊,說:放那兒。
曾國藩沒有多說,把書桌搬了過去。
曾國藩有吟誦書本的習慣,讀到很晚時,室友又陰陽怪氣:平時不讀書,晚上又來吵鬧擾人清夢嗎?
曾國藩就改成了默讀。
後來,曾國藩考中舉人,室友嫉妒不已,當着他的面說:這個屋裏的好風水,本該是我的,卻被你奪走了!
但曾國藩也只是笑笑,不與他爭執。
後來,他提到這件事,在日記結尾寫道:「唯有保持心境的平和,修身養性,才可成就大事。」
深以為然。
如果他一開始就計較室友的百般刁難,那他的時間和精力,都會用在與人爭吵上,又怎麼會有他後面的一番建功立業?
回到「房東與小程」的這個事情上。
說到底,小程和房東最開始爭論的焦點,就是:1900塊的房租,該不該退?
其實雙方都不是因為1900就嚴重影響生活的人,如果對生活沒有太大的影響,而且據理力爭之後依然沒有多大的反饋,就要思考一下繼續投入時間和金錢與對方鬥到底值不值得?
這並不是說,遇到不公平的事就要放棄,一旦發現,這場爭辯毫無意義,你要有不計較的智慧。
這不是慫,而是與自己和解。
4
1900塊,與19萬。
女孩失去了一條命,房東背上了一條人命,還有賠償。
從「退不退房租」的爭論,升級到關乎人格羞辱的罵戰,就是兩個人一直犟着,不斷升級導致的結果。
你朝我開槍,我用最狠的話羞辱你。
槍響之後,沒有一個贏家。
女孩想用死,去懲罰房東。
可是呢?
一審判決出來後,房東不服表示要上訴,他說自己以前不可能道歉,以後更不可能道歉。
一個年輕生命的逝去,多少跟他沾點關係,連道歉都不願意,說明內心一點都不後悔,連基本的同情心都沒有。
女孩朝房東射出了一粒子彈,可是那個子彈還是打到了自己身上。
說到底,還是不值得。
我們曾經寫過長沙兩個業主在微信群里互罵14個月之久,你把我告上法庭,我把你告上法庭,訴訟的材料無數,打印出來的聊天證據厚度都達到兩三厘米。
後來誰贏了?
沒有一個贏家,法院判決雙方互相在群內道歉,雙方都構成了名譽侵權。
可是,他們為了訴訟請律師花了巨額的金錢,還用一年半的時間去罵對方,這些東西都一去不復返。
知乎上有一個問題:跟別人盲目較勁,是一種怎樣的感受?
有個回答是:就像走進迷宮去追敵人,本來想打敗對方,卻把自己給困住了。
很多事情,可能從眼下來看,你退讓一步,確實損失了金錢或物質。
但從長遠來看,你有及時抽身的勇氣,沒讓自己一直陷在壞情緒裏面,又何嘗不是好事?
人這一生,不可能不碰上糟心的事,但用什麼心態面對卻是我們可以控制的。
費斯汀格法則說:人生中10%的事件,是由發生在你身上的事情組成,而另外90%,則是你對事情如何反應決定的。
你如何處理爛人爛事,你就擁有什麼樣的人生。
人生一遭,其實沒必要有那麼多執念。
很多事,想開一點,退讓一點,就有了轉圜的餘地。
胸中天地寬,自有渡人船。
與諸君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