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看美國,因為制度、文化的不同,常產生一些誤解。比如美國的50個州,是不是可以看作中國的省呢?美國州長,是不是相對應中國省長呢?其實並不是這樣。舉個例子,川普對邊境非法移民和難民的「零容忍」政策,引起了美國社會的強烈反響,人們紛紛譴責把兒童與父母骨肉分離太有悖倫理,就連8個州的州長都怒了。紐約州、北卡羅萊納州、弗吉尼亞州、馬利蘭州和馬塞諸塞州等8個州的州長公開稱「太殘忍了,太無人道了」,紛紛宣佈在川普結束「零容忍」政策前,將不再派遣、甚至會撤回應川普要求派至邊境的國民警衛隊。
州長不聽總統的話,這要放在中國,有人會說省長膽敢違逆中央,必須撤職、查辦。而實際上,在美國這太正常不過,因為州長權力很大,大到可以不服從美國總統的政令。州長和總統是什麼關係?美國是一個聯邦制國家,50個州(state),實際上就相當於50個國家,除外交等少數權力歸聯邦政府以外,各成員享有高度自治的權力,有自己的憲法和議會。
說白了,整個美國就是五十個股東成立的一大公司,各州是股東,憲法是公司章程,參議院是股東會,眾議院就是工會,聯邦政府就是公司管理層,總統就是總經理,各州州長就是股東代表。股東代表,對總經理的話無需畢恭畢敬,那麼總統和州長的關係也是一樣。所以從這點上說,美國的州在我們國家並不能對應「省」。中國的總理可以命令省長,但美國總統卻不能命令他的州長做什麼事情。遇到脾氣不好的州長,貴為政府首腦、三軍統帥的總統也得低頭三分。
奧巴馬總統在任時,有一次去亞利桑那州視察,剛一下飛機,就與女州長布魯爾發生了爭吵,布魯爾絲毫沒給奧巴馬面子,嚴厲斥責了奧巴馬,弄得奧巴馬就像一個做錯事的孩子一般,相當的窘。而川普,可以隨便發推文罵特魯多也不敢罵州長。這一切源於美國的傳統,因為美國各個州之前是獨立的,後來聯合起來形成了現在的美國。各州對聯邦政府有一種天然的不信任,各州有各州的小算盤,他們希望政府管的越少越好。各州州長都是由各州選民獨立選舉出來的,只需對自己選民負責,而不需要對總統負責。
實際上,州長就是小一號的總統,他們之間更多類似於合作關係,而不是上下級關係。除了法定的義務外,聯邦政府如果需要州完成更多的事情,要和地方溝通,甚至是利益交換,而不是下達命令,地方也完全可以隨時拒絕聯邦政府不合理的要求。
美國也不會出現「美國總統召集50個州的州長開大會,共商國家大事」這種情況。因為不需要層層傳達會議精神,對於一些國際政治或外交關係等對地方政府來說比較「務虛」的事項,往往通過白宮新聞發佈會就搞定了,甚至如川普這樣的,發個推文表達自已的主張。
不僅美國,世界上絕大多數的國家,有資格參加中央政府關於國家大事的決策會議的,從來都是政府內閣的成員,以及總統府、總理府的高級幕僚,像州長、省長這樣的地方行政長官是沒有資格參與的。除非出現了特殊情況,破例讓個別州長參加。原因很簡單,內閣成員代表着中央,而州長則是代表着地方,彼此間的責權在法律上有明確的界定,通常情況下就不可以混淆的。如果州長參與國家決策,那就亂套了,不僅可能出現州長架空中央政府的情況,甚至出現藩鎮割據的局面,這是美國法律不容許的,也是總統不能容忍的。
有人問,是不是代表各州對中央事宜一點也不參與?非也。美國雖然沒有州長聚集華盛頓共商國事,但是卻有兩院代表在華盛頓決定國家大事,特別是參議院,權力非常大。參議院一共100人,每個州選出兩名議員,這兩名參議員其實就是州長級別的。比如在加州,最有權勢的三個人分別是州長和兩個參議員,兩個參議員實際上就是代表加州決定美國國防外交政策的州長,他們也是加州州長的天然順位繼承人。
因為美國是聯邦制,國防外交的權力是各州讓度給聯邦政府的,所以老百姓要選三個州長,一個在家主持工作,另外兩個參議員就是本州負責到聯邦政府行使這個國防外交權力的州長。很多參議員到期後都會回本州競選州長,甚至直接競選總統。
克林頓和小布殊都做過州長。雖然美國沒有我們那種「某某精神傳達大會」之類的大型會議,但美國人也經常開會,也愛開會,但是不開無關自已的會。比如說某部門或者某城市想修一條下水道,往往會遭到民眾或各種民間組織的反對,如各類環保協會等等,這時候就會經常開會,向這批人解釋說明原因,請求他們支持。
美國某州引進一個風電項目,各種論證花了5年時間,就要全部完成可以開工時,當地一個環保組織反對說,該項目可能對過往的鳥類造成影響。隨後,又做了一年論證,通過觀察並詳細記錄後研究,該項目對鳥類影響比較小,可以建設。這類事情在美國比比皆是,當然爭議也很大。好處是社會更加和諧,壞處是效率極低,美國各級政府主要開會就是研究這個。我們用5年修好一條高鐵,美國可能要用50年。因為中央政府決定的事項,地方可以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