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剋扣或停發法輪功學員的養老金,以此對他們進行經濟迫害。(明慧網)
吉林省舒蘭市法輪功學員陳慶蘭2022年遭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兩年。她丈夫孟祥富被扣除養老金,承受不住多重沉重打擊,在妻子被綁架兩個月後含冤離世。
明慧網報導,陳慶蘭今年70歲,家住舒蘭市吉舒街道。她曾在單位擦玻璃時從窗台上跌落,造成嚴重腦震盪,後又被摩托車撞倒,病情加重,醫治無效,後來她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完全康復。孟祥富見證了大法在妻子身上顯現的神奇後,也走入了修煉。
1992年,李洪志先生在中國大陸傳出法輪功,用「真、善、忍」原則指導人們做好人,並傳授五套簡單優美的功法,使修煉者迅速提高道德水平、身體素質。1999年中共妒嫉法輪功深受群眾歡迎、修煉者人數超過中共黨員人數,對之發動了史無前例的迫害,給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帶來深重災難。
2007年11月19日,陳慶蘭、孟祥富被舒蘭市公安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孟祥富遭冤判8年,在獄中遭受迫害5年半。
孟祥富陷冤獄期間,吉舒礦勞保部扣押了他的工資,在他家人努力下,勞保部發給他一半工資,另一邊卻被勞保部領導分贓。2020年末,孟祥富領養老金時發現,養老金已被非法扣除了七萬多元,詢問後得知,在他被關押間發給的工資要被扣回。
在精神和經濟的雙重迫害下,原本性格開朗豁達的孟祥富出現了腦血栓症狀,行動變得遲緩,說話緩慢。
2022年7月26日,吉舒派出所警察再次闖到陳慶蘭家抄家,並將她綁架,非法關押了一天。
8月23日,舒蘭市公安局國保警察又闖入她家抄家,將她劫持到舒蘭看守所。
孟祥富到看守所看望妻子,卻被告知,妻子已被轉押到吉林看守所。他要為妻子聘請律師,經諮詢得知,吉林有新規定,法輪功學員不得見律師。妻子被非法關押,他的養老金被停發,在多重打擊下,孟祥富於2022年10月24日含冤離世,終年70歲。
陳慶蘭不被允許見丈夫最後一面。今年4月初獲悉,她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金3,000元。
中共不僅從精神上、肉體上,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騷擾、關押、判刑等迫害,還從經濟上剝奪、剋扣老年學員的養老金,使他們陷入絕境中,面臨生存危機,甚至在困境中被奪走生命。明慧網不斷報導了這樣的悲劇。
朱召傑,四川攀枝花市米易縣法輪功學員,在冤獄中度過了十年,因不「轉化」(不放棄修煉),被折磨得遍體鱗傷。他曾被強迫赤腳站在曬燙的石板上,獄警指使人用穿着皮鞋的腳踩在他腳上,他立即倒下,雙腳全燙爛,起泡。他還被強制六年在日光燈下做奴工,眼睛遭到極大傷害,成高度近視。
他從四川省五馬坪監獄回來後,妻子與他離婚。他的養老金被停發,身心本已遭受巨大傷害的他又遭受經濟上的迫害,於2023年2月21日含冤去世。
周改清,遼寧鞍山市法輪功學員,2014年7月被蹲坑警察綁架構陷,73歲的她遭冤判3年半,被關進遼寧女子監獄二監區(老殘隊),每天做奴工十多個小時,積勞成疾,腰部嚴重變形,行走不便,生活自理困難。
後來她被非法扣發了養老金,並被強制返還已經發的養老金。她身心受到極大傷害,於2022年12月16日含冤離世,終年80歲。
楊秀榮,時年70歲,內蒙古赤峰市紅山區法輪功學員,因不放棄修煉被多次綁架、酷刑折磨、敲詐金錢、勞教,非法判刑。2020年8月,她又被扣發養老金,受到「斷糧」的經濟迫害。她不得不為生活奔波,要求有關部門撤銷決定,身心遭受摧殘,於2022年2月25日含冤離世。
張玉蘭,原瀋陽變壓器廠質檢員,因傳遞法輪功真相而屢遭綁架、拘留、勞教,累計陷冤獄八年多。2017年冤獄結束後,她又被非法扣發養老金,身心遭受雙重打擊,在經歷3年病痛折磨後,於2020年12月17日含冤離世,時年71歲。
中國公民的養老金是個人合法財產,是由《憲法》《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等多個法律保障的。
其中,《勞動法》第73條規定:「勞動者在退休時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而且憲法和法律都沒有規定「服刑期間停發養老金」。社保部門沒有權力扣發、停發或者要求返還養老金。
原北京律師、原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賴建平曾向本報記者表示,中共剋扣養老金的行為是非法的。
「養老金是一個人在辛辛苦苦工作幾十年後得到的養老待遇,這是一種基本的養老保障,基本的契約關係,經濟上的基本人權,憑什麼剝奪呢?
「養老金是每個公民擁有的財產權利,這是他的基本合法財產收入、基本人權,是不可以被剝奪的。」
(案例來源於明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