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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總檢察長懇請最高法院 限制非民選官員的權力

近日,德克薩斯州總檢察長肯·帕克斯頓(Ken Paxton)加入了由西弗吉尼亞州總檢察長帕特里克·莫里西(Patrick Morrisey)向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提出的一份「法庭之友」簡報,這份簡報懇請聯邦最高法院,審理消費者金融保護局訴美國社區金融服務協會(CFSA)案(案件編號22-448),對於「消費者金融保護局」的當前資金配置是否違反美國憲法做出最終判斷。

簡報認為,由於消費者金融保護局(CFPB)不是通過選舉產生的,也沒有得到國會的批准,其行動沒有民主制約。

帕克斯頓辦公室在一份關於簡報的聲明中寫到,「在很大程度上,CFPB是一個自治的實體,CFPB的資金不是通過國會撥款程序獲得的。相反,它從美聯儲獲得資金,最多可獲得美聯儲年度運營支出的12%,即數十億美元。這種資金結構讓CFPB作為監管機構對美國企業實施破壞性的壓制,而不負任何責任,這違反了憲法的撥款條款。」

憲法論證

簡報中提到憲法「撥款條款」是指《美國聯邦憲法》第一條第9款第7條。該條款規定,「除非國會通過法案,不得從國庫中提取任何款項」。條款要求所有聯邦政府支出必須由國會通過撥款程序授權,建立了對政府支出的立法控制系統。

換句話說,「撥款條款」賦予了立法機關–國會財政權,行政部門在沒有立法機關批准的情況下不能花錢,法院在沒有立法機關批准的情況下也不能支出資金。

簡報指出,「國家應該儘快回答這個重要的問題。在諸如此類的問題上,各州也需要澄清,這種不確定性讓人擔憂。畢竟,傳統上,國家一直是消費者金融市場的保護者。我們需要知道,聯邦監管機構在這個關鍵領域扮演什麼角色,法院應該對『撥款條款』予以加強,而不是削弱。」

在「法庭之友」的簡報中,總檢察長們在授權表中引用了21起具有類似先例的案件,試圖讓最高法院的法官們看到其他法官是如何就類似問題作出裁決的,及這類案件的嚴重程度,以說服最高法院審理此案。

法官的分歧

2022年10月份,位於新奧爾良的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裁定,CFPB通過美聯儲而不是國會通過的預算獨立籌資,違反了美國憲法中的分權原則。

「即使在自籌資金的機構中,CFPB也是獨一份的」,美國巡迴法院法官科里·威爾遜(Cory Wilson)寫道,「CFPB長久以來的獨有籌資結構比其它機構所享有的優勢多出了一大截。」

這項裁決標誌着對CFPB的一系列法律挑戰中的最新進展。

為應對2008年的金融危機,在民主黨人奧巴馬擔任總統期間,美國國會於2010年通過了《多德-弗蘭克法案》(Dodd-Frank Act),法案全名是「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案」,設立了CFPB。

簡報中提到的另一個問題是,對於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最近的裁決,美國哥倫比亞特區上訴法院與之意見相左,產生了分歧。

總檢察官們說,「美國最高法院應該審理此案,不僅是為了解決分歧並向國會、法院和各州提供明確的指導,而且也是為了確認第五巡迴法院的決定,並保護美國人民免受未經選舉的華盛頓官僚的侵害。」

巡迴法院法官之間的分歧意味着法官對提交的法律問題得出了不同的結論。

由於美國的法治存在遵循先例原則,這要求法官尊重先前做出的裁定。如果最高法院不對此問題儘早做出裁決,會導致法律的混亂和不確定性。

原文Texas Attorney General Peti­tions Supreme Court to Hear Case to Lim­it Pow­er of Unelect­ed Bureaucrats刊於《英文大紀元

(記者李酈編譯報導/責任編輯:祝馨睿)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新唐人電視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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