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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鑫眾籌被永久封禁 但願這是她的最後一次表演

劉鑫雖然不是儈子手,但卻比儈子手更讓人心寒,她不光枉送了救命恩人的性命,還親手絞殺了自己的良知。 她毫無內疚之心的反擊,正暴露了她的自私和冷血,這更加讓網友為江歌的枉死而感到不值。

糾纏了5年的江歌案,最近又衝上了熱搜。

去年4月,江秋蓮起訴劉鑫「侵害江歌生命權」一案在青島開庭,審判結果要求劉鑫賠償江母各項經濟損失和經濟賠償將近70萬元。

劉鑫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12月30日,二審結果宣判: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劉鑫需賠償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000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

本以為案件就此宣告結束,江秋蓮終為自己白白死去的女兒江歌討回了公道,而劉鑫也即將要為自己的錯誤負擔起相應的責任。

但接下來,劉鑫的一番操作卻讓網友譁然。

她竟然在網絡表示因為自己長期遭到網暴,已經失去了工作,沒有賠償能力,希望網友幫忙募捐這筆賠償款!

劉鑫在微博推送了這篇推文,還開啟了打賞功能。

沒想到,竟然真的有722個網友對這篇微博進行了打賞,劉鑫共計收到了2.56萬元的打賞金額。

隨後,江秋蓮要求微博封禁劉鑫的賬戶。

2023年1月3日,微博對劉鑫的賬號進行了禁言,理由是「違反社會公約」,劉鑫和她粉絲們扭曲的三觀終於被終止。

這並非劉鑫第一次開打賞,此前,她也在微博開啟打賞功能,以此來斂財。

正是因為這些三觀不正的粉絲,對她進行打賞的行為,才會激起了大部分正義網友們的怒火,所以這場官司的判定才會如此強烈地牽扯着網友們的神經,並形成了強大的網絡輿論。

最終是邪不勝正,隨着二審結果的宣判,劉鑫的惡行,也再次受到了正義的鞭撻。

透過這起案件和這兩次的審判,我想要表達以下幾點態度:

一、劉鑫的錯在於她一直在逃避,拒絕承認自己的錯誤

可以說,從頭到尾,她壓根沒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沒能深刻地認識到,自己的行為究竟給一個失去孩子的母親帶來了多麼嚴重的傷害。

雖然她沒有親手奪走江歌媽媽一輩子的期盼,但她作為受益者,卻沒有一絲一毫的感激之情。

劉鑫雖然不是儈子手,但卻比儈子手更讓人心寒,她不光枉送了救命恩人的性命,還親手絞殺了自己的良知。

她毫無內疚之心的反擊,正暴露了她的自私和冷血,這更加讓網友為江歌的枉死而感到不值。

如果說江歌為了救好友而死得其所的善良,那麼劉鑫就是那個親自埋葬善良的黑洞,讓人不寒而慄。

二、劉鑫對賠償款進行募捐的行為,是在挑戰法律的權威

隨着二審結果的宣判,法律已經對這樁案件進行了定性。

那就是,劉鑫對江歌遇害存在明顯的過錯,這種過錯行為與江歌死亡後果之間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

劉鑫說,「如果有人願意幫我,我叩謝你們,我會一筆一筆記下,大恩大德,希望有機會報答。」

仔細想想,她此番說話完全不對勁,劉鑫作為過錯方,害死了自己的閨蜜,這是她個人的行為,賠償也應該是她個人責任,她怎麼能公開要求募捐呢?

這不是等於她把自己的過錯推到了網友的頭上嗎?而那些對她進行打賞的網友,是不是認同並讚賞她的行為?

劉鑫導致了江歌之死,她必須要為此而負上法律上的責任,雖然法律不能讓她坐牢,但她對江歌媽媽進行民事賠償,是她應該付出的代價。

而她轉頭就到網上募捐,把自己的錯誤轉嫁到網友身上,實屬無恥!

可以說,劉鑫對賠償款進行募捐的行為,就是在赤裸裸地挑釁大眾的良知,更是在公開地嘲笑法律的嚴謹和公正,這種行為,就是對社會道德的踐踏!

而且,我更想叩問的是:那些給劉鑫打賞的人,到底是有多愚蠢和無知?是到底有多病態和扭曲?

他們就像是一群蛆,即使寫他們,我都感覺弄髒了自己的筆。

網絡的求助,應該留給那些真正有需要的人,而不是幫作惡者減輕所謂的負擔!

三、劉鑫被全網攻擊的根本原因,就是自己在反覆作死

4日,劉鑫大號被禁言後,她又火速地註冊了一個新號,賬號簡介是:「那個號被封,新號謝謝大家」,接着她又說,「請給我介紹工作,我不怕吃苦什麼都可以干。」

很明顯,劉鑫的留言,是說給她的支持者們聽的。

劉鑫的支持者至今認為,劉鑫沒有錯,江秋蓮不應該長期盯着她不放,她更不應該長期遭受網暴,她承受的已經夠多了。

不過很快,劉鑫的新號再次被永久封禁。

這應該是憤怒的網友們舉報的結果。

劉鑫她一次又一次跳出來刺激網友的底線,一次又一次像跳樑小丑一樣反覆橫跳,就怪不得網友對她進行攻擊,這簡直就是自己在作死。

對於一個踐踏別人生命的小丑,又毫無敬畏之心,如果法律不能宣判她的死亡,那麼就讓網友去維護他們心中的社會道德,這也是另一種「正義」。

四、做錯事不可怕,重要的是坦誠和補救

「真實故事計劃」曾刊載了一個故事——《我曾經也是劉鑫》,講述人和劉鑫有着同樣的過往。

一位幫助過她的女生,卻被殘忍殺害,整個過程,她一直知道,卻因為害怕躲起來。

可她和劉鑫不同的是,她對女生的死,無比愧疚。她跪在女生家門口,即使被家屬打罵,也要道歉。

她每年都會去女生家看她爸媽。清明和忌日,去給女孩上墳。

她一直沒得到原諒,可她決定替女生盡孝。恩人因她而死,可至少,她沒寒了未亡人的心。

懦弱和自私,是人性不可迴避的陰暗面。生死一瞬,誰都無法保證自己做出什麼選擇。

我們都可能是劉鑫,有時候無可避免地要直面自己的自私和懦弱,但在事發之後,真誠地道歉,努力地補救,卻是做人最基本的。

但劉鑫是怎麼做的呢?

她在新年,祝福江母,合家歡樂,她問江母,江歌的人血饅頭好不好吃?

她精心編制江歌和陳世鋒的桃色新聞,企圖逃脫自己的罪責。

而面對江歌母親迫切想知道真相的請求,她選擇避而不見和拉黑,甚至威脅不出庭作證。

還有,劉鑫的母親說江歌是自己命短,不關他們的事!

這才是人神共憤之處啊。

做錯事並非不可被原諒,重要的是,我們在事後做了哪些措施去補救。

這樁案件雖然已經宣佈結束,但看起來卻還要扯皮很長時間,江母到底何時才能拿到賠償款還是未知數。

但是,這場長達三年的官司,還是宣告了正義的勝利,那就是「不能讓助人者心寒,更不能讓作惡者逍遙法外」。

網友對於江歌媽媽的支持,以及江歌媽媽的勝訴,不在於賠了多少錢,而是我們民眾的樸素情感和善良正義感的體現。

如果像劉鑫這樣的人,還可以得到網友的支持,她的言行還能受到網友的讚賞,那麼我們這個社會將爛成了什麼樣?

這三年來,江秋蓮為了幫女兒討回公道,四處奔波上訴,終日活在悲傷和憤怒中。

她失去了自己含辛茹苦養育成人的親生骨肉,也失去了唯一的精神支柱。

對於一個五十多歲的、失去唯一的孩子的老母親,我們真的很難想像,她的餘生將會過得何其悽慘和痛苦。

江秋蓮的憤怒在於,劉鑫自此至終都沒有表現出任何的愧疚。

她要的也只是劉鑫的愧疚,只有劉鑫真心的懺悔與感激,才能撫慰亡者慘死的靈魂,才能讓亡者的生母那顆憋屈的心得到舒展。

而法院用判決,肯定了江歌的見義勇為,她的善良。同時,劉鑫的錯誤,也被蓋棺定論。

正如羅翔所說:公平和正義,不僅僅要在書上得到體現,更重要是在每個個案中,得到迴響。

逝者長已矣,而活着的人還要繼續往前走,真心希望,劉鑫能痛定思痛,喚醒良知,用真心和誠意去換取江歌母親的原諒,讓所有人都釋懷。

而江母,也應該放下仇恨,走出悲傷,回歸正常的生活,平靜地度過餘生。

我想,這也是善良的江歌希望看到的。

希望這是我們看到關於江歌的最後一個熱搜。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桌子的生活觀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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