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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A股上演「監獄風云:18位大佬淪階下囚

2022年,A股上市公司「監獄風雲」再次上演,實控人、董事長被公安機關刑事立案的故事可謂是「昨日把酒言歡,今朝鋃鐺入獄。」

野馬財經根據企業公告統計,2022年共有15家上市公司的18位實控人、董事長、總經理等被逮捕、拘留、判刑,涉及罪名五花八門。

其中包括虛開發票罪;單位行賄罪;醉酒駕駛;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挪用資金、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串通投標罪;判合同詐騙罪;向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等。

一位業內律師表示,隨着證券市場規模不斷擴大,上市公司涉刑案件數量越來越多,且日趨複雜,呈現出涉罪種類多、涉案金額大、訴訟周期長、涉案人群廣、社會影響深等特點。

除此之外,據不完全統計,2022年A股市場共有超過80家上市公司相關方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其中,僅11月就有23家上市公司被調查。

在統計的眾多涉嫌違法違規事項中,涉嫌信息披露違規成為「重災區」。除此之外,更有十多家上市公司實控人、董事長等高管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

IPG中國首席經濟學家柏文喜表示,上市公司被立案調查,自然會影響公司的市場誠信與市場形象,嚴重一點來說,部分資本市場活動也會被暫停。

「眼看他起朱樓,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了。」對於這些上市公司大佬的遭遇,有網友調侃道,A股上市公司董事長已經成為「高危行業」。

孔子曰:德不配位,必有災殃。說的是自身德行及福報要與所處的社會地位及享受的待遇相匹配,如果違背自然規律行事會受到報應即所謂的「反作用力」。

如今,這15家上市公司的18位高智商大佬正應驗了孔子的話。本文由野馬財經對大佬們的犯罪情形進行梳理回顧。

昊志機電實控人湯秀清被刑拘

2022年1月23日,昊志機電(300503.SZ)公告稱,控股股東、實控人湯秀清已經被金華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來源:昊志機電公告

2022年2月16日晚間,昊志機電再次公告,公司收到湯秀清通知,其收到金華市公安局出具的《取保候審決定書》及金華市看守所出具的《釋放證明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決定對其取保候審,並予以釋放。

2021年5月,一家名叫中源家居的上市公司和基金經理葉飛葉飛在爆料多家上市公司操控公司股價的「市值管理」時曾正面點名昊志機電,「昊志機電是吧,你就是下一個炮台。」

2021年9月底,昊志機電便對外披露,湯秀清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立案告知書》,湯秀清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被立案調查。湯秀清在昊志機電擔任副董事長、總經理職務。

2021年12月29日,昊志機電再發公告稱,湯秀清和公司董事、副總經理、董秘、財務總監肖泳林因涉嫌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被金華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相關事項尚待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

75歲「燕郊首富」李福成被判刑

2022年1月28日,福成股份(600965.SH)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李福成收到《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20)冀1181刑初94號》。

根據判決書,李福成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免予刑事處罰:犯虛開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一個月,並處罰金五十萬元;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五十萬元(已繳納);退繳的違法所得三千萬元、行賄款六百萬元,由扣押機關上繳國庫。

來源:福成股份公告

對於該事件的調查進展,福成股份尚未有進一步披露。不過,2021年7月,李福成個人卻曾因涉嫌短線交易而被罰。2021年6月8日,福成股份披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李福成因涉嫌短線交易公司股票被立案調查。

福成股份自查時表示,2018年公司實際控制人李福成曾為集團兩名下屬提供資金,控制二者賬戶在2月至8月間買入自家股票,累計購入514.56萬股,並在6個月內又分批次賣出15.94萬股,期間共獲利21.33萬元。據悉,李福成的操作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的相關規定。

2021年7月6日,中國證監會河北監管局對李福成作出了行政處罰:給予警告,並處以8萬元罰款。不久後,2021年7月27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也對其作出了監管警示的處罰決定。

浙礦股份董事醉駕或被刑拘

2022年2月10日晚間,浙礦股份(300837.SZ)公告稱,董事林海峰因醉酒駕駛,存在被進一步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風險。

上述公告並未提及林海峰醉駕的具體時間、相關情況,以及是否影響正常履職等問題,只是強調:截至目前公司日常經營一切正常,公司將持續關註上述事項進展情況,並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來源:浙礦股份公告

林海峰生於1980年,畢業於南京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專業。2002年,22歲的林海峰擔任廣州華揚機械有限公司區域銷售經理,2008年1月跳槽至長虹路橋礦山機械設備有限公司擔任銷售總經理。

2013年2月,陳利華出任浙礦股份董事長兼總經理,同年6月,林海峰加盟浙礦股份,擔任公司銷售部負責人。2019年7月,他擔任公司董事,仍負責公司銷售部工作。

此外,林海峰還在湖州君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擔任執行董事兼總經理。湖州君渡為浙礦股份員工持股平台,目前湖州君渡持有浙礦股份股票750萬股,持股比例為7.5%,為第二大股東。

林海峰則通過湖州君渡間接持有浙礦股份股權。天眼查顯示,林海峰持有湖州君渡6.65%股權。因此,他間接持有浙礦股份49.88萬股股份。

新綸新材控股股東被判刑

2022年4月15日,新綸新材(002341.SZ)公告稱,收到控股股東侯毅的通知,侯毅收到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決書》。

根據判決書內容,判決如下:被告人侯毅犯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公告還指出,公司於2019年6月25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

來源:新綸新材公告

另外,公司於2020年5月21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處罰字【2020】21號《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已於2020年5月25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網站進行了披露。

經深圳市公安局立案偵查,廣東省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指控侯毅及相關當事人犯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向深圳中院提起公訴。深圳中院依法審理了此案,現已審理終結。

「妖股」*ST澄星實控人被刑拘

2022年5月18日,ST澄星(600078.SH)公告稱,公司收到實際控制人李興家屬的通知,

李興家屬於5月17日收到江陰市公安局關於公司實際控制人李興因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拘留通知書》,現李興被羈押在江陰市看守所。

來源:ST澄星公告

公告指出,李興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上述事項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不構成重大影響。公司董事會將持續關註上述事件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開資料顯示,李興出生於1953年,今年已經69歲,現任澄星集團董事局主席兼總裁,並擔任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中小企業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2006年9月至2018年10月擔任*ST澄星的董事長。

澄星集團曾是國內精細磷化工產品的龍頭企業之一,公司曾連續18年進入中國企業500強,其中2019年位列第228位,當年公司營收破千億,成為江蘇地區民企標杆之一。

「80後」前董事長被逮捕

2022年6月2日,*ST中昌(600242.SH)公告稱,

公司董事厲群南因涉嫌挪用資金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刑事立案後,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於2022年6月1日做出對厲群南批准逮捕的決定。

公開資料顯示,厲群南,1982年出生,本科學歷,曾擔任比亞迪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北方事業部總監、吉利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綜合部部長、北京點信時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CEO。

來源:ST中昌公告

此前,厲群南還曾擔任上海雲克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擔任中昌大數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案發前為*ST中昌董事,2020年年薪為76.8萬元,2021年變為董事之後,年薪僅32.83萬元。

2020年10月,*ST中昌大股東陳建銘曾打算通過定增股份,讓時任董事長厲群南成為新的實控人。但這一方案在2019年6月宣佈作罷。不久後厲群南卸任董事長,由凌雲接任。

過了不到一年,2021年9月,公司披露,雙方交接一個多月,厲群南卻未移交公章,"賴章"事件一時鬧得沸沸揚揚。2021年11月,公司又公告稱,董事厲群南涉嫌挪用資金、侵佔公司利益,公司搜集、掌握了相關的證據材料並進行報案,公安機關已予以立案。

2021年11月29日晚間,*ST中昌發佈公告稱,公司新任管理層為規範公司治理於近期開展了對下屬公司的核查工作,在核查過程中,公司發現董事、子公司上海雲克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原負責人厲群南在其任職期間涉嫌挪用資金、侵佔公司利益。

尚緯股份董事長被刑拘

2022年6月6日,尚緯股份(603333.SH)公告稱,公司董事長、實際控制人李廣勝因涉嫌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被湖州市公安局採取刑事拘留措施。

在李廣勝不能正常履行董事長職務期間,尚緯股份公告稱,暫由公司董事方永代為履行董事長職責。

尚緯股份是一家做特種電線電纜生意的企業,李廣勝於2015年起擔任該公司董事長,2020年成為控股股東。尚緯股份的第一大股東為李廣元,與李廣勝為兄弟關係。

來源:尚緯股份公告

尚緯股份的前身明星電纜2013年捲入石油系統貪腐案,實控人李廣元及多名高管一度失聯。

明星電纜在2013年7月公告稱:「公司沒有收到正式通知,無法與李廣元取得電話聯繫」。9月份再發公告,「公司未能與董事、總經理沈盧東及董事、財務總監楊萍取得聯繫。」

2016年6月,因涉嫌單位行賄罪、行賄罪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李廣元最終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

ST曙光實控人被批捕

2022年9月20,ST曙光(600303.SH)回復上交所監管工作函顯示,2022年7月5日,實控人張秀根因涉嫌「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被天津市濱海新區公安局採取拘留的強制措施。

2022年8月10日,因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問題轉為批捕。

來源:ST曙光公告

在此一周前,ST曙光於2022年9月13日公告稱,自2022年8月中旬以來不能與公司實控人張秀根取得聯繫。

對此,上交所向ST曙光下發監管工作函,要求就相關情況做詳細說明。

而在2022年9月19日,上交所臨時再次下發工作函稱,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近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東深圳市中能綠色啟航壹號投資企業(有限合夥)的舉報稱,ST曙光實控人張秀根已於2022年8月10日因涉嫌詐騙罪被公安機關逮捕。

ST吉藥原董事長、原總經理被捕

2022年8月12日,*ST吉藥(300108.SZ)公告稱,公司原董事長孫軍,原董事、副總經理王德恆因涉嫌職務犯罪已被批准逮捕。

據*ST吉藥介紹,孫軍已於2022年6月8日從公司離職,王德恆已於2019年10月29日從公司離職。

來源:ST吉藥公告

2019年10月30日,*ST吉藥披露了董事辭職及選舉董事公告,王德恆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戰略委員會及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職務,王德恆原定任期為2017年9月6日至2020年9月5日。

辭職後,王德恆將繼續擔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金寶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長職務,負責金寶藥業的經營管理工作。

對於孫軍、王德恆涉嫌的具體職務犯罪情況,*ST吉藥在公告中並未過多介紹。不過,2022年7月28日,*ST吉藥曾公告稱,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金圓股份高管被刑拘

2022年8月29日,金圓股份(000546.SZ)公告稱,董事會於8月27日收到公司董事、副總經理趙衛東先生的家屬通知,趙衛東先生因涉嫌串通投標罪被蘭谿市公安局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金圓股份表示,目前公司無法獲悉具體案件情況,案件正在調查過程中。經公司內部初步了解,趙衛東先生所涉事項與公司及公司所屬企業業務無關,系其個人案件,且相關事件發生在其任職公司董事、副總經理之前。

來源:金圓股份公告

截至2022年8月29日,公司已暫停趙衛東先生所任職務的分管業務權限,上述事項不影響公司董事會的正常運行,對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不構成重大影響,對公司發行股份並現金支付購買股權事項不構成重大影響。

Wind顯示,趙衛東曾任浙江康居建築配套技術有限公司總經理,目前擔任金圓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持有該公司股票數為523股,年薪80.78萬元。

另據天眼查顯示,除金園股份外,趙衛東還在11家公司擔任高管,其中金圓新材料、江西新金葉實業、銅陵金圓環保產業等7家為金圓控股旗下公司。

嘉化能源實控人被判三年

2022年10月31日,嘉化能源(600273.SH)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收到刑事判決書。因操縱證券市場,百億上市公司的實控人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5000萬元。

嘉化能源表示,公司實際控制人管建忠目前未在公司擔任董事、監事及高管的職務,上述判決不影響控股股東的股東權利行使及公司的正常業務運作,公司目前經營情況正常。

來源:嘉化能源公告

兩年前,嘉化能源實控人管建忠就曾被立案調查。2020年8月8日,嘉化能源公告稱,因公司實際控制人管建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中國證監會決定對管建忠立案調查。

2020年10月16日,管建忠被取保候審。當時,嘉化能源公告表示,公司實際控制人管建忠收到浙江省金華市公安局出具的《取保候審決定書》,其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正被金華市公安局立案偵查,金華市公安局決定對其取保候審。

被立案調查後,管建忠火速離職,隨後其妻子上任。

2020年8月11日,管建忠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董事長等所有職務。9月11日,嘉化能源發佈公告,由管建忠妻子韓建紅擔任公司董事長一職。不過,通過持股情況來看,管建忠仍為公司實控人。

「商界木蘭」羅靜姐妹被判刑

2022年11月1日,有「商界木蘭」之稱的「承興系」實控人羅靜於2019年6月被警方刑拘三年後,在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羅靜等人作出一審刑事判決。

根據判決,羅靜被判合同詐騙罪、向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無期徒刑;羅靜的妹妹、「承興系」資金部負責人羅嵐被判有期徒刑十七年六個月;其餘涉案的「承興系」員工分別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至八年不等。

來源: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被刑拘前,羅靜為A股上市公司博信股份(600083.SH)董事長,還是承興國際(2662.HK,現已更名為「美好發展」)的實控人和董事長,同時還控制着新加坡主板上市公司Camsing Healthcare(SGX:BAC)。

羅靜案爆發後,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調查發現,羅靜案涉及金額超300億元,多家機構捲入其中:歌斐資產為承興系提供債權供應鏈融資規模34億元、摩山保理提供融資規模28.9億元,以及雲南信託15.83億元和湘財證券5.6億元等企業提供的融資。

截至案發,「承興系」公司騙取湘財證券、摩山保理、諾亞系的上海歌斐、雲南信託、安徽眾信共計人民幣300餘億元,實際造成上述單位經濟損失共計超過80億元。

「煙花大王」趙偉平被捕

2022年11月2日,ST熊貓(600599.SH)公告稱,公司收到實控人趙偉平家屬回函,得知趙偉平被批捕,但未見到也未簽署相關法律文書。

實際上,趙偉平家屬在2022年9月15日已被告知趙偉平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採取刑事拘留措施,但並未告知公司。ST熊貓此前僅披露稱,趙偉平「被北京市公安局相關部門採取留置措施」。

來源:ST熊貓公告

此前,2022年10月17日,ST熊貓曾公佈其實控人被採取強制措施的消息。彼時,ST熊貓稱,其收到公司實際控制人趙偉平家屬告知,趙偉平目前已被北京市公安局相關部門採取留置措施,相關事項尚待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

之後,ST熊貓一直未收到相關部門關於此次案件的正式通告和相關法律文書,對案件確切情況缺乏準確了解。ST熊貓表示,為掌握案件進展情況,公司通過各種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向案件偵辦單位以及趙偉平家屬發函問詢。

此外,2019年3月,趙偉平因涉嫌泄露內幕信息,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調查。不過,截至目前該次調查尚未公佈結果。

森麒麟高管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2022年12月9日,森麒麟(002984.SZ)公告,董事會收到公司董事、財務總監許華山家屬的通知,

許華山因入職公司前的相關工作問題被海南省儋州市公安局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相關案件尚待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

資料顯示,現年50歲的許華山此前的任職經歷基本在海南國資系統,工作單位涉及海南高速、海南省發展控股、海南省水利電力集團、海南省農墾集團、海南橡膠等,直到2018年1月來到青島轉戰民企,擔任森麒麟財務總監。

來源:森麒麟公告

2020年9月,森麒麟成功在深交所上市。

許華山通過青島森寶林等四個有限合夥企業間接持有公司87萬股,均為上市前取得,按12月9日收盤價30.96元計算,市值約2700萬元。

森麒麟在公告中稱,經了解,許華山所涉事項與公司無關,相關事項發生在其任職公司董事、財務總監之前。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有權機關對公司的任何調查或配合調查文件。

派生科技實控人唐軍被判20年

2022年12月22日,派生科技(300176.SZ)公告稱,公司當日獲悉「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2月22日對「派生集團」及其主要負責人唐軍、張林等人非法集資案一審公開宣判。

公告顯示,派生集團因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操縱證券市場罪數罪併罰被判處罰金16.1億元;派生集團原董事長唐軍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5150萬元;派生集團原總經理張林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4100萬元。其他44人因參與非法集資、操縱證券市場、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至十五年,並處罰金。

來源:派生科技公告

據「央視新聞」報道,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6月至2019年3月間,派生集團未經許可,違規運營「團貸網」平台,以發佈融資項目、「安盈寶」理財項目、私募基金類理財產品等形式,承諾保本付息、高額回報,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巨額資金,未償還金額348.2億元。

其間,派生集團發佈虛假融資項目,非法吸存資金325.6億元,主要用於違法操縱股票交易、個人消費及揮霍,造成巨大損失。派生集團還利用資金及持股優勢操縱證券市場。此外,部分被告人還虛開發票6760萬元、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稅額143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2019年3月,東莞市公安局已對「團貸網」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立案偵查,並依法對「團貸網」實際控制人唐軍、張林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同年3月27日,唐軍、張林主動向東莞市公安局投案。2019年11月25日,東莞市公安局發佈通報稱,團貸網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已偵查終結,相關嫌疑單位、人員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法院認為,派生集團及唐軍、張林等人的犯罪行為嚴重破壞國家金融、稅收、證券監管秩序,造成巨額財產損失,犯罪情節及後果特別嚴重。唐軍、張林等人具有自首、當庭認罪悔罪、配合辦案機關追贓挽損情節。法院根據被告單位及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上述作出判決。

「德不配位,必有災殃」。縱觀眾多被捕的大佬們,也曾把酒言歡、縱橫資本市場,卻在利益驅使下違法違規最終入獄。

近年來,國家多部門發文強調保護民營企業家,如最高檢《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六穩」「六保」的意見》強調,對涉民營企業經濟犯罪案件要「少捕慎訴」,以保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

但這並不是給上市公司及其實控人帶來特權或「免罪金牌」,上市公司從業人員觸犯刑法後必然也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未來隨着《證券法》的不斷修訂,對證券市場違法現象也將呈現更強有力的打擊。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野馬財經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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