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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彤:由李鵬泄密引起的思考——寫於"六四"事件三十三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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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何以知道這個「都同意」的故事?因為趙自4月30日回京之後,天天要求見鄧小平談學潮,鄧天天拒絕,一直拖到5月13日上午,才電話通知,說下午可以見。那天趙紫陽特別高興。此前13天,趙作了大量工作,找各方面人士磋商,提出了在民主和法制的軌道上通過各界協商對話的總體設想和在高級幹部中進行廉政和整改的一些初步措施,並在5月8日和5月10日分別在常委會和政治局會上基本上取得共識。趙急於想聽到鄧本人的意見。我那天下午也特別興奮,幾乎整個下午我就呆在空無一人的趙紫陽本人的辦公室里。快到晚飯時,紫陽回來了。我問:「小平同志什麼意見?」紫陽照例不緊不慢悠悠然回答我:「嗷,都同意!」我當即回到研究室向研究人員宣佈:小平都同意。

鄧小平有點聾,不太聾。更何況趙的一舉一動天天都有各種人通過各種渠道向鄧即時匯報。正因為太清楚趙紫陽的方案,鄧小平才必須賴賬,怕趙紫陽開會傳達。然而,鄧小平為什麼要搞這一套陰謀?我不敢妄議。但肯定不是為了糾錯。如果糾錯,應該派楊向趙本人更正啊,為什麼十萬火急派楊尚昆這樣一個大傳令兵去向毫不相干的李鵬傳達密旨呢?

趙紫陽的整套方案里有一個啟動點——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名義正式撤回《人民日報》的「426社論」。我估計,這正是他5月13日下午向鄧匯報的重點。我這樣估計的根據是:在趙要求見鄧而不得的13天中,趙本人曾多次向楊尚昆提出這個建議,並先後轉請閻明復許家屯也同樣向楊建議。趙非常坦率地認為,正是這篇社論發出了錯誤的聲音,傷害了愛國的學生。解鈴還須繫鈴人。這是迴避不了的。既然要跟學生對話,就必須承認「426社論」的錯誤。沒有這一點誠意,對話就是空的。公開表達誠意,才能把學生和市民團結起來,成為談判和改革的摯友和動力。對趙紫陽的這一主張,楊尚昆一直不表態,翻來覆去老是說,不要急,慢慢來。所以我估計,5月13日趙終於有了機會見鄧,最緊要的話是這個。鄧小平答覆「都同意」中的「都」,我估計也不可能把這個最重要的意見排除在外。——鄭重說明,這是我的估計,我有根據,但不敢武斷肯定,只希望1989年5月13日鄧趙談話的錄音尚在人間,沒有被毀。

(三)

現在我想需要回顧一下趙的後續行動。趙當然不知道軍委主席鄧、國家主席楊尚昆、國務院總理李三人之間那些烏七八糟的勾當。既然鄧「都同意」,趙就抓緊落實。趙的5月14和15的日程都已排滿,16下午是和戈爾巴喬夫會談。會談完畢,趙立即趕回勤政殿開常委會,議題是完整的,就是肯定學生愛國並撤銷《人民日報》「426社論」。趙沒有宣佈或暗示鄧小平已經「都同意」,只是陳述了自己的理由。在肯定學生愛國的措辭上,李鵬爭辯了幾句,後來看到楊尚昆姚依琳都不太積極,李也就不再反對,終於通過了。所以次日各大媒體,都報道了趙紫陽代表常委肯定學生愛國的新聞。

問題主要卡在撤銷《人民日報》社論上。李鵬姚依林楊尚昆都聲稱這將「傷害小平同志」,堅持不能撤銷。紫陽反覆說明,本來就是我們常委自己錯誤地向小平同志反映了情況,因此一切應該由我們常委負責;人民知道小平同志支持我們常委知錯就改,非但不會傷害小平同志,而且無疑將提高他的威望。喬石和胡啟立都明確支持趙的方案,李鵬姚依林則堅持反對。楊尚昆支持李姚,但不是常委。常委議事規則規定的是多數決定製。這次是趙喬胡三人贊成,李姚二人反對,本可通過決議,為慎重計,趙決定擱置再議。因此,5月17日上午趙才要求單獨見鄧。鄧的回覆是「可以」。鄧要趙下午幾點鐘(我記不清了)準時到住處。趙準時一到,鄧小平就向趙攤牌了。

細節很重要。但我沒有看到有關人物寫過這次攤牌的任何細節。我當然不相信無關人士的描繪。我只知道趙紫陽本人在當天傍晚親口對我和他的秘書兼中辦副主任張岳琦二人的口述。我記得趙紫陽是這樣說的:

今天打官司。姚依林全贏了。我全輸。我本以為是我和鄧兩個人談話,想不到是鄧主持開常委會。我去時,他們早到齊了,楊尚昆也到了。姚說我的亞行講話最壞,發出了(和鄧不同的)兩種聲音。今天作了決策。什麼決策我不能告訴你們二人,因為要保密。我說「有決策比沒有決策好,但這個決策我執行不了。」鄧說,「總書記還是你(趙)。」我回來想了一路,我必須辭職。你們給我寫個辭職信。」我問,辭一個(總書記)還是辭兩個(加軍委第一副主席)?趙答:兩個都辭。附帶提一下鄧主持的這個歷史性常委會上的一個小插曲。趙要我起草辭職信,因此叮囑我「注意保密」,我說,這容易,我從來沒有泄過密。趙說,「有人已經說你泄密了。」我很氣憤說,「這個人一定是李鵬,因為別人講話都是負責任的。」趙說:「可是人家說你已經泄密了。我對他說,法制社會,講話要有根據。他說,我有根據,現在不拿出來,必要時再拿出來。」後來終於揭曉,李鵬要國務院向人大常委控告鮑彤的,是我在5月17日晚上向政治體制改革研究室的13位研究人員泄漏了中央開會決定戒嚴的軍事機密,而鐵的事實是:13人證明鮑彤沒有半個字涉及戒嚴,只是說自己將受審查,請大家嚴守紀律保持冷靜。可笑的是:李鵬居然在5月17日下午就已經預先掌握了鮑彤將在同一天晚上要犯泄漏軍事秘密罪的「證據」,「鮑彤是壞人」也從此成為鄧小平的口頭禪。——不過這些東西,上不了歷史的殿堂,只能當作中共的笑料。

言歸正傳。根據趙紫陽當時對我和張岳琦的口述,我認為有幾點是肯定無疑的:

第一,所謂「趙紫陽不該在戈爾巴喬夫面前把鄧小平拋出去」這個傳播最廣的罪狀,根本沒有在攤牌會上出現過。因為,趙紫陽必須把「鄧小平雖然退出常委但仍然是中共的最高領袖」告訴全世界,這是中共中央的正式決議,而這個決議恰恰是鄧在1987年7月7日親自提出的;最雄辯的是,李鵬早在1989年4月27日,通過傳達的方式,就已經把鄧小平赤裸裸地整個「拋出來」一次了,還用得着等到5月16日趙紫陽再「拋」第二次嗎?!

第二,主攻手姚依林顯然是被鄧小平選定並經鄧親口培訓的。不過也真難為了姚依林。鄧小平叫5月17日的姚依林狠狠抽了5月8日的姚依林的耳刮子。姚依林很少說別人「好」,唯獨對趙紫陽5月7日的「亞行講話」說過好,因為實在無懈可擊。5月8日那天,常委會尚未正式開會,在聊天,楊尚昆說:紫陽,你昨天講得好!第一個響應的,恰恰就是姚依琳的連聲「講得好講得好」,不甘落後的李鵬也緊跟說:「我近期見外賓,也要呼應一下。」如果5月8日常委會的錄音沒有被毀,我想應該都查得到。同樣是常委會,同樣在楊尚昆的掌握下,5月8日是全體無異議贊同趙紫陽發出這個「第二種聲音」;5月17日在鄧小平核心的親自主持下,卻又以多數宣判:發出「第二種聲音」是罪該萬死。這是什麼?這就是中共中央最高領導機構的政治生態。

(四)

寫到這裏,似乎可以結束了。但是,有兩個極其重要的實質性問題,我認為有責任回答:

第一個問題:學生群起而表達自己的意志是不是「犯了錯誤」?我負責任的回答是:絕對不是!任何人,在任何地方,就任何主題,都有權表達各自的觀點。他們的這種權利應當受到國家、政府以及軍警的保護,而不應受到壓制和摧殘。這是我至死不渝的信念,決不因「成敗」而改變。1989年「六四」的學運民運,是我平生經歷的最值得國人驕傲的壯舉。力量對比是力量對比。成敗是成敗。善惡是善惡。因打贏而得勢的邪惡畢竟是邪惡,被屠殺的正義則永遠是正義。

第二個問題:如果趙紫陽向鄧小平妥協,能不能避免屠殺,減少損失?這個問題問得很妙。似乎,只要趙紫陽屈服,天安門屠殺由鄧小平屠殺改換為趙紫陽奉鄧小平之命下令屠殺,就能改寫歷史,紓解人民的痛苦,減少改革的損失。其實,一進入力量對比的領域,趙紫陽就輸定了。恰如當年毛澤東劉少奇——叫你抓四清:右了,是包庇走資派,左了,是形左實右;叫你到大學去抓文化大革命,不派工作組,是聽任學生向党進攻;派工作組,是鎮壓學生沒有好結果。要整你就非整到死不可,這是中共至少從毛澤東以來的傳家寶,鄧小平不過是毛澤東的學徒之一而已。

還有一點非常重要:我有一位摯友告訴我:1989年初,當過中共中央統戰部長的汪峰,曾找幾位頂尖的民主人士透露,鄧小平有意將在憲法中刪去「四個堅持」。我願意證明鄧小平那時真的說過諸如此類的話。我自己就有切實的證據——就在同時,即1989年初,胡喬木不僅對趙紫陽,而且專門對我本人,都特意透露過這個重要的喜訊。我完全不懷疑鄧小平在1989年初曾經對胡喬木汪峰等親口說過這些話,正如我至今絲毫不懷疑在天安門屠殺之後鄧小平仍然親口信誓旦旦宣佈「十三大報告一個字也不能動」一樣。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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