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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赫:不殺孫力軍釋放的三個政治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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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力軍政治團伙」的成員(新唐人電視台合成)

距10月16日「二十大」召開不到一個月,習當局密集宣判「孫力軍政治團伙」成員。其中,孫力軍、傅政華、王立科(原江蘇省委常委、省政法委書記)三人被判死緩,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這釋放了什麼政治信號呢?本文略說三點。

重點打擊「成伙作勢」高官

沒有比較就沒有鑑別。「十九大」前,落馬的「大老虎」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令計劃孫政才房峰輝等,都是(前)政治局委員、常委、軍委委員、副主席,核心權勢人物,都被判無期徒刑。「孫力軍政治團伙」級別就差多了,最高正部級(原司法部長傅政華),余者包括「伙長」孫力軍在內,都是副(省)部級。

這說明什麼呢?從表面上看,中共核心權勢人物圈——中央政治局、中央書記處、中央軍委之中,已沒有公開或被習視為暗中挑戰的台面人物了。習當局的矛頭指向了(正負)省部級的實權人物,相對來講,這些人能量小多了,但更容易「成伙作勢」,如果「控制要害部門」後「政治野心膨脹」,更有爆發性,威脅同樣不小。對習當局來講,「孫力軍政治團伙」要害就在「團伙」兩字。這也是官方說「孫力軍團伙案」是十九大以來「查處的最嚴重的案件之一」的原因所在。

在中共權力金字塔中,常委幾個人,政治局委員20多人,中央委員和候補中央委員合一起也就400餘人,正省部級頂多4位數,黨魁容易盯住。但是,副省部級的官員就是五位數了,盯不勝盯、防不勝防。

習當局為什麼選擇在「二十大」前重判「孫力軍政治團伙」?就是指向有副省部級及其以下的官員,給個下馬威,警告這些官員控制住自己的政治野心,不要圖謀不軌,站錯隊。

引而不發,威懾各派勢力

按照中共的套路,砍頭才能發揮最大的威懾力,如江殺成克傑、胡長清。習當局去年初也處決了曾慶紅的心腹、金融巨頭、中共最大資產管理公司華融集團董事長賴小民。這次按照判決書所述,孫力軍、傅政華、王立科三人都夠格判死刑,為什麼習當局要刀下留人呢?

首先,目前大開殺戒,對習並非上策。習要三連任,要儘可能拉攏大多數人,拉攏的人越多越好,只重擊極個別人。有個判處死刑的賴小民,已夠威懾的了。

其次,王立科是第一個「主動到案」的政法高官,不殺他可以瓦解類似官員的心防,提醒他們不要跟習當局死磕到底,習不會斬盡殺絕的;否則,賴小民就是前例。這樣效果更佳。

再次,孫力軍、傅政華兩人都有「重大立功表現」,即「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線索經查證屬實」。凡是與孫、傅有明里、暗裏關係的人,就非常緊張了:自己會不會被咬出來了?孫、傅雖保下命來,卻一輩子被關在牢裏,等於被習當局掐着脖子。習當局可謂收放隨心。

「死罪雖免,活罪難逃」

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令計劃、孫政才、房峰輝等都被判無期徒刑;而這次孫、傅、王被判死緩,且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這不是刑罰更重嗎?

還不能簡單的這麼說。2015年,習當局出台《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終身監禁的條款,對犯貪污、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自然,《刑法修正案(九)》生效之前的判決,不會有終身監禁。

而周永康、薄熙來們被判無期徒刑,看起來不會適用終身監禁,可以減刑、假釋;但是,查詢公開信息,周、薄等等雖服刑多年,卻沒有減刑、假釋消息傳出。為什麼呢?因為他們的減刑、假釋,是由習當局直接決定的,在這裏中共的司法框框是無效的。如果中共政局沒有什麼特別變化的話,周永康、薄熙來們看來是要牢底坐穿的了。就這一點看來,孫、傅、王與他們是殊途同歸了。

當然,這也是周永康、薄熙來們和孫力軍、傅政華們的報應所致。表面上,他們是在中共內鬥中,以受賄等等罪名判刑的;但這背後,是他們壞事做絕所招來的報應。報應的方式千千萬萬,是絕對躲不過去的。

結語

習當局在「二十大」前密集宣判「孫力軍政治團伙」,看起來是為保習三連任、控制中共內鬥,但能不能達到目的呢?這可不一定。更重要的是,越來越多的老百姓開始覺醒,對中共本身都不抱幻想了,直接要求解體中共。這已成為時代潮流。對於中共內部的勢力、人員來說,超越內鬥,認清這個潮流,順應這個潮流,才有未來。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中文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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